救生艇
弃船时能维持遇险人员生命的小艇
救生艇是指设于船上,供船失事时救护乘员用的专用救生小艇。利用划桨、驶帆、动力机等推进。艇内常装有空气箱,使艇在进水后仍有足够浮力以保证艇及艇上人员的安全。海船的救生艇上还备有一定量的淡水、食物和生活用品等。
分类
(一)按结构形式分类。
1.开敞式救生艇:它是一种没有固定顶篷装置的救生艇。
2.部分封闭式救生艇:它是在艇首、艇尾各设有不少于艇长20%的固定刚性顶篷,其间设有可折式顶篷,可折式顶篷由1~2人就可以撑起的救生艇。
3.全封闭式救生艇:它是指艇上部有固定顶盖的救生艇,具有良好的保温性和水密性。
(二)按材质分类。
1.镀锌钢艇:已很少使用。
2.铝合金艇:过去一些油船常采用此类救生艇。
3.玻璃钢艇:它是使用玻璃纤维织成布,再用树脂胶黏合在结构内部的救生艇。它具有重量轻、强度高、耐用、不受海水腐蚀等优点,绝大部分救生艇采用此种材料。
(三)按功能分类。
1.具有自行扶正功能的救生艇:全封闭救生艇中有些具有自行扶正的功能。
2.具有自供气体系统的救生艇:有的全封闭救生艇装置有自供气体系统,配置在油船、化学品船液化气体船上,一般配有4个钢瓶,可用时间不少于10 min,艇内的气压值不得低于艇外大气压,也不得超过大气压20 hPa以上。
3.具有耐火耐高温功能的救生艇:耐火耐高温救生艇是指艇壳表面采用耐火材料制造的全封闭救生艇,主要装配在载运闪点低于60℃货物的油船、化学品船、气体船等船上。其结构在水面时能保护其额定乘员经受油火包围不少于8 min,并且艇内有自供气体系统,艇外有喷水装置。
4.具有自由降落入水功能的救生艇:它具有自行扶正功能,能快速地从艇架上进入水中。
一般要求
(一)救生艇的构造
1.救生艇应保持足够的稳性
2.救生艇应有足够的干舷:救生艇的干舷至少应为救生艇长度的1.5%或100 mm,取其大者。
3.救生艇的浮力:救生艇应具有一定的剩余浮力,并由空气箱来保证。当艇内进水和破漏通海时,仍足以将满载额定乘员和一切属具的救生艇浮起。
4.救生艇的强度:(1)金属艇在其载重为全部乘员及属具总重量的1.25倍,其他救生艇在载重为2倍总重量后不产生剩余变形。(2)至少能经受碰撞速度为3.5 m/s的船舷冲击力,并能从3 m高投入水中不损坏。(3)当船舶在平静水面中以5 kn的速度前进时,救生艇能降落水中并被拖带。
(二)救生艇的额定乘员
1.救生艇的乘员定额不得超过150人。
2.应在艇内明确标出每个乘员的位置。
(三)救生艇标记
1.救生艇应有明显字迹标明其尺度和乘员定额。
2.救生艇的船名及船籍港应标明于艇首、艇尾两侧。
3.识别救生艇所从属船舶和救生艇号码的标志,应能从上空看清。
4.救生艇的编号顺序是右舷为单数,左舷为双数,自船首至船尾,自上而下。
(四)救生艇推进装置
1.机动救生艇应由压燃式四冲程柴油发动机驱动。
2.发动机应设有手起动系统,或设有两个独立的可再次充电的电源起动系统。
3.排气管的布置应能防止水进入正常运转的发动机
4.所有发动机起动用的、无线电用的和探照灯用的电池都应设有再充电的设备。
(五)救生艇舾装件
1.所有救生艇(自由降落式除外)应在艇底装设至少1个排水孔,每个排水孔有2个艇底塞。
2.在救生艇外面装设有链环状可浮救生索,供落水人员攀扶救生艇使用。
3.救生艇内设有水密柜,用于存放小属具备品、淡水和口粮等。
4.救生艇的吊艇钩装置能在吊艇钩无负荷或艇满载1.1倍总重量的负荷时,同时脱开前后吊艇钩,其控制手柄有明显的标志。吊艇钩的钩口朝向艇的中央。
5.救生艇内装设有一盏灯或其他光源,提供照明时间不少于12 h。
6.每艘救生艇应装一个脱开装置,当拉紧时能够脱开前首缆。
7.救生艇应设有反光带,其长度为300 mm,宽度为50 mm。在晴朗的夜空下,反光距离不少于500 m。
释放操作
(一)全封闭式救生艇的降放操作
在做好解脱必要的固定索具等准备工作后,放艇时的主要工作有:
(1)抬起吊艇机的刹车手柄,将艇降放至与艇甲板相平。
(2)全体人员依次登艇,并用座位上的安全带将自己固定在座位上。
(3)艇长在确认降艇操作无误时,最后一个登艇,松解收紧索,关闭艇门。
(4)拉动艇的遥控降放索的手拉环(向下拉),使艇继续降落。
(5)艇长将艇机启动,机器运转。
(6)当艇即将入水时,抬起(或向上拉)联动脱钩装置,艇的首、尾吊钩脱开,艇入水。
(7)艇入水后,将遥控降放索抛出救生艇外,并用专用的销塞堵住降放索的通孔。
(8)拉动专用控制缆绳解脱装置的手柄,使艇的首(尾)缆脱开,用一外舷舵,进车,操艇驶离大船。
(二)自由降落救生艇的释放操作
自由降落救生艇的释放方法共有三种:
(1)自由降落释放救生艇入水;
(2)利用吊艇臂的释放救生艇入水;
(3)救生艇借助于静水压力释放器的作用,自由漂浮出水,脱离难船。
存放
救生艇存放在船舶上,既不能影响正常的航运生产,又要符合在应急应变时,能够满足迅速、安全、方便地提供给船上人员顺利地登乘和及时地脱离难船,并且能够安全地进行海上求生行动。因此,救生艇的存放应当满足一定的要求。
(一)救生艇存放的一般要求
(1)每艘救生艇的存放应:
①该救生艇及其存放装置,均不会妨碍存放在任何其他降落站的任何其他救生艇筏救助艇的操作;
②在安全可行的情况下,尽可能靠近水面,其登乘地点在船舶满载时纵倾至10°和任何一舷横倾至20°或横倾至船舶露天甲板的边缘浸入水中的角度(取较小者)的不利情况下,应离水线以上不少于2 m;
③处在持续使用准备状态,使2名船员能在不到5 min内完成登乘和降落的准备工作;
④救生艇应装备齐全;
⑤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位于安全并有遮蔽的地方,并加以保护免受火灾和爆炸引起的损坏,尤其是油船上的救生艇,不应存放在货油舱污油舱或其他含有爆炸性或危险性货物舱的上方。
(2)顺船舷降落的救生艇应存放在推进器之前尽量远的地方。在船长为80 m及以上但少于120 m的货船上,每艘救生艇应存放在使救生艇尾端至少在推进器之前不少于该救生艇长度的地方。在船长120 m及以上的货船与80 m及以上的客船上,每艘救生艇应存放在使该救生艇尾端至少在推进器之前不少于1.5倍救生艇长度的地方。如适合,船舶的布置应对处在存放位置的救生艇加以保护,使其免受巨浪引起的损坏。
(3)救生艇存放时应附连其降落设备。
(二)客船救生艇存放的附加要求
客船上救生艇的存放高度应考虑到救生艇存放高度的一般要求,并且满足脱险通道的规定、船舶的尺度以及在拟定营运的海区可能遇到的气象状况。
对采用吊架降落的救生艇,在其登乘位置的吊架顶部至最轻载航行水线之间的高度,应尽可能不超过15 m。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9-03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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