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地设市,即撤销地区及其管理机构
地区行政公署,设立
行政建制与地区相同的市(即地级市)及其管理机构地级市人民政府,基本以原地区的行政区域为新设立地级市的行政区域。
1970年以后,专区逐渐改为地区,因为地区的管理机构
行政公署只是作为省、自治区政府的
派出机关,所以地区并没有地方实际的行政机构设置。
撤地设市对于民生改善而言,有着事半功倍之效。一个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地区撤地设市后将在税收方面拥有更大的空间,由此用于改善民生的投入也将相应增加。再加上撤地设市之后地方还将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具有更大的能量,更有利于民生改善。
以之为契机大力拓展
城乡经济和旅游业一体化发展,群众的增收渠道亦将进一步拓宽。
不可否认,先前受到人才力量、
管理能力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导致地区
客观存在着
资源利用不够充分这一弊端,且地区管理县市也存在着层级多且手续复杂的问题。撤地设市后,
地级市直接管理区、县,相应审批手续就将有所减少,效率也会更高,
中心城市的
集聚效应和辐射功能亦会随之大大增加,最终带动所属各区县实现快速发展。
地区撤地设市之后,城市建设水平和管理
服务能力也将提升一个档次。这是因为,随着城市级别的提升,地区在争取政策支持及重大基础设施布局方面的机会都将大大增加,不但可以享受国家对地级市在工业发展、城市
基础建设等方面的相应政策,还可以增强与周边城市的
沟通能力,推动以工业、物流和交通运输等为主体的
城市经济迅速发展。
按照媒体报道,地区撤地设市后将重新选举产生党代表、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并按照
法律程序选举产生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
领导班子,如此必将有效健全完善地方社会治理机构并加强
基层政权建设。若再加
上乡村游、景区游、徒步
探险游等得到统筹规划,
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
新型城镇化、信息化和基础设施现代化建设无形中会强力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