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丕(422年-503年),本姓拓跋,字渴言侯,河南洛阳人,鲜卑族。北魏宗室大臣,北魏烈帝
拓跋翳槐玄孙,乐城侯
拓跋兴都之子。
高祖元宏时,册封东阳王,拜
侍中、司徒公。时有诸疑事三百余条,敕丕制决,率皆平允。其子元超出生,
车驾亲幸其第,特加赏赐。以执心不二,诏赐丕入
八议,传示子孙,犯至百,听责数恕之。放其同籍丁口杂使役调,永受复除;若有奸邪人方便谗毁者,即加
斩戮。寻迁太尉、录尚书事。时淮南王
拓跋他、淮阳王
尉元、河东王苟颓并以旧老见礼,每有大事,引入禁中,乘
步挽,
几杖于朝,进退相随。拓跋丕、拓跋他、尉元三人,皆容貌庄伟,腰带十围,大耳秀眉,须鬓斑白,百僚观胆,莫不祗耸。唯
苟颓小为短劣,姿望亦不逮之。高祖、文明太后重年敬旧,存问
周渥,赐以珍宝。元丕声气高朗,博记国事,飨宴之际,恒居坐端,必抗音大言,叙列既往成败。帝、后敬纳焉。然谄事
要人,骄侮轻贱,每见
王睿、
苻承祖,常倾身下之。时文明太后为王睿造宅,故亦为丕造甲第。第成,帝、后亲幸之,率百官文武飨落焉。使尚书令
王睿金券。
及高祖欲迁都,临
太极殿,引见留守之官大议。乃诏丕等,如有所怀,各陈其志。燕州刺史
穆罴猃狁冯诞、咸阳王
元禧、尚书
李冲帝又将北巡,元丕迁
太傅、
录尚书事大理,令其不生同异。至于衣冕已行,朱服列位,而丕犹常服列在坐隅。晚乃稍加弁带,而不能修饰容仪。高祖以丕年衰体重,亦不强责。及罢降非太祖子孙及异姓王者,虽较于公爵,而利享封邑,亦不快。高祖南征,元丕表乞少留,思更图后举。会司徒
冯诞薨,诏六军反旆。丕又以
冯熙初,
李冲又德望所属,既当时贵要,有杖情,遂与子超娶冲兄女,即伯尚妹也。丕前妻子隆同产数人,皆与别居。后得宫人,所生同宅共产。父子情因此偏。丕父子大意不乐迁洛。高祖之发平城,太子
元恂留于旧京。及将还洛,隆与超等密谋留恂,因举兵断关,规据陉北。元丕以老居并州,虽不预其始计,而隆、超咸以告丕。丕外虑不成,口虽致难,心颇然之。及高祖幸平城,推
穆泰等首谋,隆兄弟并是党。丕亦随驾至平城,每于测问,令丕坐观。隆、超与元业等兄弟并以谋逆伏诛。有司奏处孥戮,诏以丕应连坐,但以先许不死之诏,躬非染逆之身,听免死,仍为太原百姓,其后妻二子听随。隆、超母弟及余庶兄弟,皆徙敦煌。元丕时年垂八十,犹自平城力载,随驾至洛阳。高祖每遣左右慰勉之,乃还晋阳。
高祖驾崩,元丕自并州来赴,世宗引见之。以丕旧老,礼有加焉,寻敕留洛阳。后宴于华林都亭,特令二子扶侍坐起。丕仕历六世,垂七十年,位极公辅,而还为民庶,然犹心恋京邑,不能自绝人事。寻诏以丕为
三老。景明四年薨,年八十二。诏赠
左光禄大夫、冀州刺史,谥号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