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型保险是
人寿保险下面一个分支,这类保险是属于创新型寿险,最初是
西方国家为防止
经济波动或通货膨胀对长期寿险造成损失而设计的,之后演变为客户和保险公司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一种
金融投资工具。
简介
随着
金融环境的快速变迁,投资的工具不再局限于
外币存款、股票、基金及相关衍生性
金融商品,其中,投资型保险是相当受欢迎的投资工具之一,多家银行纷纷销售投资型保险,加上今年初保险司规定所有传统型保单之
预定利率均须调降至2.5%,明年起又将降至2%以下,导致保费相对提高许多,市场上短年期储蓄型保单之需求因此大幅下降,种种原因使得投资型保险逐渐为人们所接受。
保险一般予人之印象不外乎人身保障及储蓄之功能,与投资根本毫不相关,投资型保险与传统型保险最大的差异在于前者将投资的
选择权和风险转嫁给顾客,而后者是由保险公司将保费进行投资,并允诺顾客一
保证利率,顾客无须为保险公司的投资盈亏承担任何风险。
投资型
保险商品最早产生于1956年的
荷兰,源自消费者希望自己的寿险保单也能够享有投资的机会,接着英国于1961年、美国于1976年、日本于1986年、中国大陆于1999年发行各自的第一张投资型保单,中国
台湾则是于2000年发行第一张投资型保单。在
市场占有率方面,
澳大利亚几达100%,
加拿大超过60%,英国、
瑞典也超过40%,在亚洲地区,香港及部分
东南亚地区也已超过50 %。反观国内投资型商品的市场占有率尚不及5 %,根据国外的发展来看,其未来成为国内
保险市场的主流是无庸置疑的。
比较
投资型保险与传统型保险之比较
未比较两者之差异之前,先了解投资型保险包含了哪几种产品,广义而言,共包含
变额寿险、
万能寿险、
变额万能寿险及
变额年金四种,若严格区分的话,万能寿险并不属于投资型保险,因为投资型商品最主要的功能是分离账户,而万能寿险并无此功能,关于这四种产品之简介于下个主题另行讨论。投资型与传统型商品之比较如下表所示:
保险型式
现今投资型保险大致上分为三种,分别是变额寿险、
变额万能寿险及变额年金,以上三种投资型商品最大的特色是均设有一般账户及分离账户,此点亦是与传统型商品最大区别之处。顾客缴交一笔保费之后,一部分购买纯危险保障,并置于一般账户,有些保单可允许此账户为零,另一部分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即投入分离账户,藉由投资标的累积其
现金价值。图1为投资型
保险商品保费运用流程。
(一)
变额寿险(Variable Life Insurance)
变额寿险是一种固定缴费的产品,可以采用
趸缴或分期缴。与传统
终身寿险相同之处在于,两者均为终身保单,签发时亦载明了保单面额,而两者最明显的差别,在于变额寿险的
投资报酬率无最低保证,因此
现金价值并不固定,另一项最大的差别是传统终身寿险的
身故保险金固定,而变额寿险身故保险金之给付会受投资绩效的好坏而变动。
(二)
变额万能寿险(Variable Universal Life Insurance)
变额万能寿险乃结合
变额寿险及万能寿险,不仅有变额寿险分离账户之性质,更包含万能寿险保费缴交弹性之特性,因此市场上几乎以
变额万能寿险为主流,其特点包括:
1.在某限度内可自行决定缴费时间及支付金额。
2.任意选择调高或降低保额。
4.其
现金价值与变额寿险一样会高低起伏,也可能降低至零,此时若未再缴付保费,该保单会因而停效。
5.分离账户的资金与保险公司的资产是分开的,故当保险公司遇到财务困难时,账户的分开可以对保单持有人提供另外的保障。
与变额年金相对应之传统型商品是
定额年金,定额年金分为
即期年金及
递延年金,而变额年金多以递延年金形式存在。变额年金的现金价值与年金给付额均随投资状况波动,在缴费期间内,其进入分离账户的保费,按当时的基金价值购买一定数量的
基金单位,称为「累积基金单位」,每期年金给付额等于保单所有人的年金单位数量乘以给付当期的
基金价格,因此年金给付额随着年金基金单位的资产价值而波动。
相关费用
投资型保险的费用相当透明,消费者于签订
要保书时应仔细阅读相关费用说明,核保之后,保单
上之保单条款亦清楚载明各种费用条款,明了所有费用之后才不至于使本身权益受损,以下列出为最常见之费用:
(一) 基本保障费用
系指保险公司再签发保单时,向保户收取公司营运相关行政费用,通称前置费用。
(二) 额外投资保费费用
系指保户将额外一笔钱投入分离账户时,保险公司收取的投资行政费用。
系指保单运作所产生的
行政管理费用,自
保单现金价值中每月扣取,每月约
新台币100元不整。
(四) 投资标的转换费用
系指投资标的转换时所产生之费用,一般而言,保险公司允许保户在固定时间固定次数内,转换投资标的不需收取任何费用,若超过则依次数收取
转换费用。
(五)赎回费用
即后置费用,通称解约费用,有关解约费用之计算及扣除方式,依各保险公司之契约规定办理。
给付型态
投资型
保险商品不一定对所有的身故
保险给付均给予保证,一般而言,投资型保险
身故保险金给付型态大致分为两种,分别为甲型及乙型,如图2、图3所示:
其中
甲型:固定身故保险金,即
身故保险金等于契约
保险金额或保单价值,以两者金额较高者给付。
乙型:变动身故保险金,即身故保险金等于契约保险金额加上保单价值。
当顾客选择乙型契约,乙型契约因身故保险金(总
保额)是契约保额与保单价值之和,顾客每年需依契约保额及当时年龄缴交危险保费与保险公司。若顾客选择甲型契约,顾客所需缴交之危险保费
乃依保单价值与契约保额何者较高而定,若保单价值已高于契约保额,则顾客无需缴交任何危险保费,若契约保额仍高于保单价值,则顾客仍须以当时年龄及契约保额减去保单价值之差额缴交危险保费。
购买注意事项
投资型保险包括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和万能保险等,这些产品的红利和收益是不确定的。
河北省保险行业协会提醒您,购买投资型保险要了解其风险和特点。
一是分红保险。分红保险是集风险保障、储蓄和投资三种功能于一身的
人寿保险产品,
保险期限较长。购买时要注意销售人员在
销售过程中的演示红利并非保证红利。实际红利水平是由公司的实际
经营状况确定的。仔细阅读分红保险
产品说明书,充分了解该产品的性质、特征、保险公司对产品
费用率、红利及红利分配方式、保单持有人承担的风险、退保问题的规定等。分红保险是一种长期
投资方式,在投保初期,成本高,费用大,红利少;之后随着产品的各项费用大幅下降,现金价值累计加快,红利分配也逐渐增多,其投资功能要通过一段较长时间才能体现出来。因此,客户购买分红保险后,应尽可能避免退保,否则将发生比不分红保险退保更大的损失。
二是
投资连结保险。此类产品不承诺投资回报,所有
投资收益和损失由客户承担。适合于追求资产高收益同时又具有较高
风险承担能力的投保人。开办投资连结保险的保险公司至少每月一次在公众媒体上公告投资账户的单位价值。投保人可注意阅读,掌握投资单位价值的变动情况。重点了解该类产品投资收益与投资账户的关系、投资账户的情况、对投资账户收取的各项费用的情况、投资账户面临的主要风险、投保人退保时保险公司要扣除的费用和投保人可退还份额等事项。
三是万能保险。此类保险是包含保险
保障功能并至少在一个投资账户拥有一定资产价值的综合人寿保险产品。消费者应全面了解万能产品的
保证利率(保底利率)、费用扣除情况、风险保费扣除情况、
死亡保险金和保单价值等的变动情况。消费者购买万能保险产品后,还应注意自己的保单状况,及时缴纳保费,避免因
保单现金价值不足而影响合同的效力。万能保险
投保金额超过一定额度以上,拥有追加保费功能,可以在追加足够多的保费后,以后几年不再缴费,甚至终身不再缴费。
投资型保险误区
分红保险可分配的红利是不确定的,没有固定的比率,分红水平主要取决于保险公司的
经营成果,消费者不要将分红
保险产品与其他保险产品或
金融产品(如国债、基金、银行存款等)作片面比较。
投资型保险 误区二:
万能保险的所有保费均用于投资。
万能保险产品
结算利率设有
保证利率,超过保证利率的部分是不确定的。消费者缴纳的保费并不是全部进入投资账户,而是要扣除风险保费和
经营管理费用。消费者应详细了解各项
费用扣除情况。结算利率仅针对投资账户中的资金。保险公司每月公布的结算利率是
年化收益率,只能代表当月的投资情况,不能理解为对全年的预期。
投资型保险 误区三:收益有保证。
投资连结保险产品的
投资回报具有
不确定性,投资风险由投保人全部承担。投资连结保险产品一般分设多个账户,由于
投资渠道不同,每个账户的风险、收益不尽相同,消费者应根据自己的
风险承受能力选择投资账户。消费者缴纳的保险费并不是全部进入投资账户用于投资,而是要扣除风险保费和
经营管理费用,应详细了解各项费用扣除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