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经工程
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具有工程类注册
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的
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的
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
业务培训的人员。
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由总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和
监理员组成,且专业配套、数量应满足建设工程监理工作需要,必要时可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总监理工程师由工程
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负责履行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工作的
注册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由具有工程类注册
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的
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的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
业务培训的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的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担任。
根据《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T50319-2013第3.2.2条,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