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嶙然
明末清初官员
张嶙然,字开先,号崧瞻,浙江湖州府乌程县(今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明末清初官员。
人物生平
某年十月初五日,张嶙然生于浙江承宣布政使司湖州府乌程县(今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祖父张斗为万历初进士,官至云南参政;父张永载以恩贡仕为庐州府通判。
张嶙然五经研习《诗经》天启四年(1624年)中举人,后屡试不第,于崇祯十年(1637年)赴任浙江分水县教谕。崇祯十三年(1640年),张嶙然在其第六次参加会试时终于中榜,名列第7,同年殿试位列二甲,观政兵部,六月授刑部陕西司主事,负责陕西的恤刑事宜。崇祯十四年(1641年)升刑部福建司员外郎。崇祯十五年(1642年)升刑部广西司郎中。崇祯十六年(1643年)升山西平阳府知府,十二月二十日(1644年1月29日),李自成军队从沙涡渡河进攻平阳府,张嶙然率先献城投降。李自成军让张嶙然等三人一起撰写讨伐崇祯帝的檄文,另外两人皆用散体,只有张嶙然用对偶体,李自成十分满意,遂授其官位。
关于张嶙然投降李自成后在大顺政权中所任的官职,大致有三种不同记载。第一种,按《甲申传信录》《明季北略》《明季实录》记载,张嶙然仕大顺为户政府少堂(即户部侍郎),其中《甲申传信录》提到张嶙然为“行户政府侍郎”,则张嶙然应兼有其他职位,考之赵士锦《甲申纪事》可知张嶙然时为文谕院学士;《明季实录》补充了张嶙然负责的是仓场事务,即盘查太仓库差。第二种,按赵士锦《甲申纪事》记载,张嶙然仕大顺为工政府侍郎。第三种,按官修《明史》记载,张嶙然仕大顺为兵部尚书。张嶙然在劝进李自成的贺表上,可能写了“尧舜汤武”等话,后被诬陷为周钟所写,成为周钟被处死的直接理由。
后张嶙然作为六部侍郎跟随大顺军出征,山海关之战大顺军败北后,张嶙然乘机逃回了位于南都的弘光政权。弘光政权则以张嶙然曾变节仕官大顺为由,于崇祯十七年八月初九日(1644年9月9日)将之逮捕,拟定磔刑,然并未执行。本年,张嶙然前往投奔清朝,授官直隶河间府知府。任内张嶙然一定程度修葺了官署,然并未完工,即于顺治二年五月初六日(1645年5月30日)升为山东按察副使,管理天津道粮饷。十一月初四日(12月21日),调任江西按察副使,提督学政。顺治四年七月十八日(1647年8月18日),升福建布政使司参政兼按察使司佥事,分巡漳南道。当时上杭县发旱灾,米价飞涨,张嶙然紧急劝说富户捐粮,时有义民黄錝一人即捐米一百余石,救活无数。张嶙然在任内致力于加强军备建设,对防止南明的反攻起到了贡献。因劳累过度去世于任上,卒年早于顺治七年(1650年)。
历史评价
县志:孝友,兼有文名。
人际关系
史料索引
高必腾等《康熙乌程县志·卷八 人物志 进士 张嶙然》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6-18 10:53
目录
概述
人物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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