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
设计文件,对建设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质量、使用功能等进行测试确定其
质量特性的活动。
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批。
参加质量检验员人员能力验证需向指定的单位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培养培训,经过培养培训学时达标者,可获得由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认可技术研究中心颁发的《学时证明》,凭借《学时证明》可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认可技术研究中心人员能力验证综合服务平台参加相应专业的人员能力验证。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认可技术研究中心是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直属正司级事业单位 ,是中国国家层面从事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研究的科研机构和智库型机构,以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政策理论、学术研究、监管辅助、标准研究、从业人员能力提升为主要职责。
(三)有质量检测、施工、监理或设计经历,并接受了
相关检测技术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边远的县(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少于6人;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结构工程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
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二级
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钢结构机械连接检测、钢
网架结构变形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