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是2013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编写颁发的文件。内容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法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按照我国
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总体目标,本着
国家宏观调控、
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制定的。
L.2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于造价信息差额
调整法)
本规范总结了《建设工程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 50500—2008实施以来的经验,针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清理
拖欠工程款工作中普遍反映的,在工程
实施阶段中有关
工程价款调整、支付、结算等方面缺乏依据的问题,主要修订了原规范正文中不尽合理、可操作性不强的条款及表格格式,特别增加了采用
工程量清单计价如何编制工程量清单和
招标控制价、
投标报价、
合同价款约定以及
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索赔、
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内容,并增加了条文说明。原规范的附录A~E除个别调整外,基本没有修改。原由局部修订增加的附录F,此次修订一并纳入规范中。
本规范中以
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北京
三里河路九号,
邮政编码100835),供以后修订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