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重组,是
搞活企业、
盘活国企资产的重要途径。现阶段我国企业并购融资多采用
现金收购或
股权收购支付方式。随着并购数量的剧增和并购金额的增大,已有的并购
融资方式已远远不足,拓宽新的企业并购融资渠道是推进
国企改革的关键之一。
3.发行新股或实施
配股权是我国
企业并购常用的
融资方式,但它却受
股市扩容规模限制及公司上市规则限制,许多公司无此条件。发行公司
债券,包括
可转换债券,也是可使用的融资方式,但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的
资产规模、负债、偿债能力方面均达到一定要求,方有资格发债。上述并购单一融资方式显然制约了多数并购重组的进行。在此情况下,
杠杆收购融资方式就成了我国并购市场亟待探讨和开拓的
融资方式。
杠杆收购的资金来源组合可因各国具体
金融环境而异,并不一定完全照抄
美国模式。例如,在我国,杠杆收购不一定要以被并购企业的资产作为担保融资,也可用收购方的资产和收入为基础,或以并购双方的资产和收入为基础担保融资。对于许多公司企业,
杠杆比率不宜太高,但参与者必须是信用高的公司和金融机构。高风险高收益的
垃圾债券不宜采用。自有资金和现金支付也应占有一定比例。运用股票和
债券融资还必须符合国家监管机构的有关法律规定。同时,国家监管机构也需要对有信誉的公司、银行、
证券交易商放宽融资限制,这样才能真正推动企业的
资产重组。
并购重组是两个以上公司合并、组建新公司或相互
参股。它往往同广义的
兼并和
收购是同一意义,它泛指在市场机制作用下,企业为了获得其他企业的
控制权而进行的
产权交易活动。
种种迹象显示,通往资本市场的“华山路”已非一条单行道。通过被上市公司
并购或
兼并,即是实现资产证券化、抢滩登陆资本市场的一条新兴通衢。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主任欧阳泽华日前在一个讲座上透露说,部分IPO排队企业面临不再满足IPO标准的可能,或不愿继续排队,而选择被并购的方式实现
资 产证券化。据悉,已有十多家企业提交项目申请。
监管部门的这种新提法和新做法,对于有上市计划的企业而言,的确是一个富有启发性的新思路。对于
二级市场投资者而言,这也提供了看待并购重组和投资机遇的新视角。
首先,对于上市公司而言,越来越多的交易正在从“被动重组”转变为“主动并购”,以资产重组实现基本面改善和提升。以前
股市退市制度不健全,很多业 绩很差的
ST和*ST公司借助资产重组大变会计魔术,保壳成为一种“被动重组”的行为。而在产业政策引导、股市监管层推动下,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借助资本 杠杆和工具,主动进行横向和纵向的资产并购,通过兼并并购实现做优做强。
其次,对于
二级市场投资者而言,2013年乃至今后数年,
上市公司存量的优化将成为重要的投资方向。九大行业
兼并重组指导意见等政策推动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或将成为资本市场的一大看点。
为了促进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有关人士曾透露,
证监会将增加审核的窗口,从过去的一个窗口增加到四五个窗口。同时,并购重组的审核过程将实行公开化。在并购的工具方面,促进
并购基金的发展,监管部门鼓励利用并购基金、公司
债券和
权证产品来进行并购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