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黎夫
原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
常黎夫(1912-2006),陕西省米脂县人。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28年1月转为中共党员,曾任共青团米脂县委书记、共青团陕北特委书记、中共兰州特支书记、中共甘宁青特委秘书长、陕甘宁边区粮食局副局长、边区政府副秘书长兼秘书处处长和研究室副主任。
人物生平
常黎夫,原名常应黎,1912年5月21日出生于陕西省米脂县,早年受进步思想的影响,积极投身于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陕北地方军阀的革命斗争。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28年1月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任共青团米脂县委书记、代中共米脂县委书记。1930年任中共陕北特委和共青团陕北特委合组的陕北行动委员会青年委员,党、团陕北特委恢复分设后任共青团陕北特委书记,并与爱国民主人士杜斌丞、绥德师范学校校长马济川等人配合,营救被国民党米脂县当局逮捕的中共陕北特委秘书长刘澜涛、中共府谷县委组织部部长张德生出狱。1931年同中共陕北特委书记赵伯平组成中共陕北特委代表团,赴北平向中共河北省委汇报请示工作,返回陕北后分赴米脂、绥德、佳县等地积极恢复和建立党、团组织,发动群众,与当时在陕北坚持斗争的其他同志一起,为创建陕北革命根据地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准备工作。
1932年春至1933年秋,常黎夫奉中共陕西省委指示,以杜斌丞的机要秘书身份为掩护,到兰州从事党的地下工作。先后任中共兰州特支书记、中共甘宁青特委秘书长,同特委其他成员与中共陕西省委派来的谢子长焦维炽杜润滋等一起,积极开展兵运工作,策动和领导了靖远起义、兰州水北门兵变和西北抗日义勇军的斗争,为创建陕甘新苏区和红军游击队作出了积极贡献。
1933年秋至1940年秋,常黎夫接受党组织的指示,继续以杜斌丞秘书的公开身份,国民党陕西省政府政治视察员、陕西省垦务委员会一等干事、陕西省各界抗敌后援会民众运动指导委员的合法职务,在汉中、西安、宁夏等地进行党的地下工作。他通过合法渠道和各种关系,在陕甘宁边区周围的国民党县政府中安插了一批进步人士,掩护进步青年到延安学习和工作,并到陕北北部11个县开展抗日救亡活动,为巩固和发展陕西地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付出了辛勤的努力。他这种“丹心素裹”、矢志不渝的革命精神,深受党内外同志的称赞。
1940年7月16日深夜,国民党特务突然搜查杜斌丞先生的住宅,常黎夫机智脱险,返回延安。他先后任陕甘宁边区粮食局副局长、陕甘宁边区政府副秘书长兼秘书处处长和研究室副主任。为解决边区粮食急缺的严重困难,促进大生产运动,作出了积极的贡献。1947年国民党胡宗南部大举侵入陕甘宁边区后,常黎夫随边区政府转战延安北部各地。随着解放战争的顺利发展,“接收西安准备委员会”于1949年2月在延安成立,常黎夫为委员;5月20日西安解放后,常黎夫为西安市军管会秘书长,为接管好西安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1950年1月至1954年11月,常黎夫先后任西北军政委员会秘书长、西北行政委员会秘书长,并主持西北军政委员会政治法律委员会、西北行政委员会政治法律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主管西北大区的劳动就业等工作。他积极协助彭德怀习仲勋等西北局领导同志医治战争创伤、恢复国民经济,为西北的建设和发展倾注了大量心血。
1954年11月至1959年2月,常黎夫任国务院副秘书长兼国务院秘书厅主任、中共国务院机关党组成员,并分管国家档案局的工作,在为周恩来总理、陈云等副总理、习仲勋秘书长服务和国家机关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受到周恩来总理的赞扬,被习仲勋同志誉为“秘书工作的楷模,理繁治剧的干才”。
因长期超负荷工作,常黎夫的健康状况受到很大影响,经周恩来总理批准,于1959年2月调任政协陕西省副主席,同年4月任中共陕西省委常委,边休息边工作。他不顾体弱多病,带领工作队长期在农村进行调查研究,真实地向省委反映农民生产生活的实际困难情况,并提出积极的建议。他的足迹遍及陕北、关中、陕南大部分地区,在干部群众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1961年,时任陕西省委常委、省政协副主席的常黎夫率省委工作组在米脂县高西沟村蹲点调研,形成了《榆林市丘陵沟壑区解决粮食问题的基本经验》,报告明确指出:“高西沟是米脂县治山治沟、水土保持工作的一面红旗”,陕西省委批转各地参阅。
1961年12月,常黎夫奉调担任重建的中共中央西北局统战部部长,后又兼任西北局民族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为做好西北地区的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努力,受到各界人士的普遍尊重。
文化大革命”十年内乱,常黎夫遭受残酷迫害,1975年又被错误处理,身心受到严重摧残。但常黎夫始终坚贞不屈,保持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
1977年12月,常黎夫彻底平反后,先后任政协陕西省第四届委员会副主席、中共陕西省委统战部部长、中共陕西省委常委兼秘书长、陕西省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常黎夫坚决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党的统一战线政策,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加强党政机关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恢复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深入农村、工厂进行调查研究,为省委、省政府正确决策提供依据。
1981年4月至1986年10月,常黎夫担任中共陕西省委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主任,组织征集、研究和考证党史资料,期间共征集党史资料5亿多字,为存史资政,开创陕西党史研究工作新局面作出了重要贡献。卸任后,继续勤奋笔耕,孜孜不倦,“尽未尽之心,了未了之事”,主持编辑了八辑约400万字的《陕西党史丛书》。
常黎夫是党的十二大代表,党的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特邀代表,党的十六大代表,党的十二大、十三大选出的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四届、五届全国政协委员。他列席了党的十二届、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的历次全会,出席了中顾委的历次全体会议,参与了这一时期党和国家重大问题的决策。
2006年2月12日13时,常黎夫在西安逝世,享年94岁。
人物评价
常黎夫同志在80年的革命生涯中,始终坚持坚定的理想信念,襟怀宽广,光明磊落,具有坚强的党性和崇高的品德,为党和人民的事业无私奉献,不懈奋斗。他一生谦虚谨慎,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为党和人民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他坚持把党的利益放在第一位,重事业之兴衰,轻个人之进退,顾全大局,淡泊名利,不计得失。他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坚持真理,敢于直言,表现了一名共产党员的高风亮节。他博闻强记,工书善文,工作严谨,作风务实,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能够及时提出自己的独到见解。他平易近人,善于做统战工作,与党外干部和民族、宗教界人士广交朋友,坦诚相见。他艰苦朴素,为政清廉,对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要求严格。从工作岗位上退下来之后,他仍然心系大局,关心党和人民的事业,关注陕西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常黎夫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战斗的一生,为人民服务的一生。
最新修订时间:2023-11-09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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