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工业
文化遗产是指具有
历史学、
社会学、
建筑学及科研价值的工业文化遗存。工业文化遗产的研究与保护,兴起于
工业革命发祥地
英国。
20世纪60年代初,
伦敦尤斯顿火车站存废问题引发了英国全国性的工业遗产保护活动。70年代,相关理论探讨有明显突破。1973年,英国产业
考古学会成立,第一届国际工业纪念物保护会议在英国
铁桥峡谷召开,标志着国际性的工业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始。
2003年7月,国际工业遗产保护委员会大会通过了《下塔吉尔宪章》,阐述了工业遗产的定义,指出了工业遗产的
价值以及认定、记录和研究的重要性,并就
立法保护、维修保护、教育培训、宣传展示等方面提出了
原则、规范和方法的指导性意见。
《世界遗产保护公约》的182个签约国中,有137个签约国拥有世界遗产项目,其中有23个签约国拥有43项世界工业遗产:英国6项,
巴西4项,
法国、
德国、
瑞典和
比利时各有3项,
印度西北山区的西姆拉窄轨铁路,也在2008年被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
世界文化遗产。
中国于1985年12月12日加入该公约,共有 37个项目列入《
世界遗产名录》,其中1个工业文化遗产——
都江堰。2006年,中国公布了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钱塘江大桥、
南通大生纱厂等9处近现代工业文化遗产榜上有名。加上2001年公布的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的两处工业文化遗产——
大庆第一口
油井和中国第一个航天器研制基地,中国共有国家级的工业文化遗产11处。
2006年4月18日,中国工业遗产保护论坛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对我国工业遗产保护将起到
宪章作用的《无锡建议》,认为中国的工业遗产包括:西方
殖民工业、
洋务派和
民族资本企业,以及上世纪50年代以来的
社会主义工业等。2006年5月,
国家文物局下发《关于加强工业遗产保护的通知》,指出“工业遗产保护是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中具有重要性和紧迫性的新课题”。2007年,中国启动了第三次全国
文物普查,国家文物局将工业建筑及附属物归为近现代重要
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的重要子类予以明确,表明中国
政府已将中国工业遗产保护列入
议事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