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成,男,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创办人,中国共产党员。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毕业,
一级律师。1980年从事律师工作,执业三十余年,办案逾千件。
岳成律师从事律师工作三十余年,办理各类案件逾千件。其中有影响的
重大案件有:大兴安岭火灾秦宝山被诉玩忽职守案、《秋菊打官司》原作者陈源斌名誉权被侵权案、《
工人日报》被诉侵权再审案、《浏阳河》词作者
徐叔华著作权被侵权案、原
河北省
常务副省长丛福奎刑事辩护案、国家文物局被诉打捞中国甲午海战“
致远”舰纠纷案、中央电视台“实话实说”主持人
崔永元肖像权、名誉权被侵权案 、张桂军行贿毕玉玺被诉案等全国闻名的案件。
1994年被评为首届
黑龙江省“十大优秀律师”第一名。1995年被评为第一届“全国十佳律师”。1998年,
北京市司法局律管处委托零点
调查公司调查结果显示,他是北京地区知名度最高的律师。2001年,中央电视台《东方之子》栏目播出了“首届全国十佳律师——岳成”的
专题报道。2002年,
北京市司法局授予他“
刑事辩护突出贡献奖”。2005、2006年连续被评为“中国十大诚信英才”。2006年被聘为北京市
评标专家。
1998年年底,
北京市司法局委托零点调查公司对北京地区律师形象进行社会调查的结果显示,岳成是北京地区知名度最高的律师;
2001年5月,
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东方之子》播出了“首届全国十佳律师——岳成”的专题报道;
2005年、2006年,连续两届被评为“中国十大诚信英才”。(联合主办机构: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中华全国工商联合会、
中国企业联合会、
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
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北京大学、
中华英才半
月刊社、中国教育电视台、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自1993年以来,《
黑龙江日报》、《人民日报》(海外版)、《
光明日报》、《
北京日报》、《法制日报》、《中国律师报》、《
北京青年报》、《
北京晚报》、《
检察日报》、《
人民法院报》、《
中国工商报》、《
农民日报》、《
中华工商时报》、《
中国建设报》、《
中国税务报》、《
中国财经报》、《
中国信息报》、《
中国改革报》等报纸及《
中华英才》、《
中国消费者》、《中国律师杂志》、《
中国质量万里行》、《
半月谈》等杂志,
中央电视台、
北京电视台、
新华网、
中国网、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电台、黑龙江电台等近百家媒体对岳成律师及岳成所进行了500多次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