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务副省长
省人民政府负责常务工作的副省长
常务副省长,是省人民政府负责常务工作的副省长,是省人民政府排第二的领导,是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的省人民政府的领导职位,负责分管财政和金融等关键领域,是省人民政府排名第一的副省长,是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下属地方的国家行政机关领导(副省部级),权限比其它副省长略高。在省长外出或者受省长委托的情况下,可以主持省人民政府工作,代行省长职务。一般同时担任省委常委与省政府党组副书记。每届任期5年。由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但需要经过省委和省政府批准确认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确认。
产生任职
由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但需要经过省委和省政府批准确认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确认。
工作职责
负责省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分管金融、财政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政府常务(或日常)工作。分管部门和工作根据常务会议议定的分工执行。
介绍
省人民政府排第二的领导,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的省人民政府的领导职位
各省名单
女性常务副省长
最新修订时间:2025-02-21 08:20
目录
概述
产生任职
工作职责
介绍
各省名单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