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文化厅是
文化厅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山东省文化厅主办,文化厅办公室主管。网站利用国际互联网,面向文化管理部门和社会各界,形成强大的应用服务体系和统一权威的发布窗口,宣传文化政策,展示文化发展与建设成果,提供网络化在线服务。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文化艺术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文化艺术和文物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省文化艺术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省文化艺术领域的体制改革。
(二)指导、管理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省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三)负责推进全省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全省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四)负责拟订全省文化艺术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省文化艺术产业发展;指导、协调动漫和网络游戏产业发展。
(五)指导、管理全省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全省公共图书馆、艺术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
(六)牵头拟订全省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实施齐鲁文化传承创新工程;组织实施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民间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七)负责拟订全省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省文化艺术经营活动的行业监管;组织和指导营业性演出活动、演出场所和娱乐场所经营活动、互联网文化和艺术品经营活动的监管工作;承担省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八)负责拟订全省文化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化建设。
(九)管理对外文化工作;参与指导对外文化宣传工作;推动对港澳台的文化交流;组织实施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十)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职 能:组织协调厅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厅机关文电、会务、信息、信访、督办、档案、机要,保密、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卫等工作。
艺术处
职 能:拟订全省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文艺作品和代表国家水准、民族特色的文艺院团,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及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文艺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发展;协调艺术事业发展的结构和布局;组织协调全省性重大艺术活动;指导直属艺术单位的业务工作。
公共文化处
职 能:拟订全省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图书馆、艺术馆和文化馆(站)事业;指导全省
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和古籍保护工作;协调全省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指导基层群众文化活动和村文化活动室、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建设;拟订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负责拟定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实施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工作;承办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组织实施优秀民族民间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文化产业处
职 能:拟订全省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扶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建设与发展,提出调整文化产业结构和培训文化要素市场的意见;推进文化产业信息化建设;指导全省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督促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
文化市场处
职 能:拟订全省文化市场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指导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省文化领域经营活动的行业监管工作;负责文艺演出、文化娱乐和文化艺术品市场的监管工作;承担全省网络音乐、美术娱乐、网络动漫(不含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业务和手机音乐的前置审批工作;协调动漫游戏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审查使用环节的进口互联网文艺类产品内容;负责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经营许可证管理;负责监管
电子游戏机生产、进口和经营环节的内容;负责全省网络游戏服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核)和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文化类社会团体、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设立审查。
文化科技与法规处
职 能:拟订全省文化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省重点文化艺术科研项目亚特兰大及重大成果推广;推进全省文化科技信息化建设;负责全省艺术院校共建工作;指导文化行业艺术职业教育;监督管理全省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组织起草文化艺术;文物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相关政策;承担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对外文化联络处
(港澳台文化事务办公室)
职 能:管理对外文化工作;参与指导对外文化宣传工作;推动对港澳台的文化交流;组织实施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人事处
职 能: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拟订全省文化艺术人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财务处
职 能:管理全省文化、文物专项经费;负责厅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厅直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文化系统的统计工作;规划、指导全省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机关党委
职 能: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驻文化厅纪检组
(监察专员办公室)
离退休干部处
职 能:负责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厅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领导分工
王磊 山东省文化厅厅长、党组书记、省中华文化标志城规划建设办公室主任。
主持省文化厅全面工作,分管人事、财务工作。
分管公共文化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科技与法规工作;协助主要领导分管财务工作。分管省图书馆(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中心、省古籍保护中心)、省文化馆(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省文化艺术学校。
分管办公室、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分管省文化厅机关服务中心;联系文化信息宣传机构。
分管对外文化联络(港澳台文化事务)、文化产业、文化市场与行政许可工作。分管省文化市场稽查队。
分管专业艺术、美术工作。分管
山东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京剧院、省吕剧艺术保护传承中心(省吕剧院)、省柳子戏艺术保护传承中心(省柳子剧团)、
山东歌舞剧院、省话剧院、省杂技团、
山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分管山东画院、省艺术研究院、省戏剧创作室、山东美术馆。
郭景华 省文化厅党组成员、省纪委驻省文化厅纪检组组长
分管纪检监察工作。
付俊海 省文化厅二级巡视员
协助李国琳同志工作,侧重审计和资产管理。
刘 敏 省文化厅二级巡视员
协助张桂林同志工作。
文化活动
山东省的社会文化活动,历史悠久,形式多样,群众文化艺术活动是其重要组成部分。晚清及民国时期,群众文化活动多与宗教和民俗活动密切相联。20世纪30年代后,由于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敌占区的民间文化活动及文化设施遭到严重破坏。在国统区,各地虽设有民众教育馆,但并未真正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唯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抗日根据地和解放区,群众文化活动蓬勃开展。新中国成立后,全省各级文化管理机构相继建立,各项文化事业逐步发展,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站)、工人文化宫、工人俱乐部、
公共图书馆、电影放映队等由少到多,各项社会文化活动日趋活跃。“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受“左”倾错误的影响,有些社会文化事业单位,被迫停止活动。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山东各项社会文化事业蓬勃发展,国家、集体、个体办文化事业并肩前进,省、市(地)、县、乡、村五级文化网络逐步形成,文化专业户、农村剧团、农民乐团等新事物不断涌现,各类图书馆藏书日益丰富,省、市、县电影发行放映机构逐步健全,全省城乡电影发行放映网络业已形成,城乡演(映)出场所条件逐步改善,社会文化已成为活跃人民文化生活、建设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
工作动态
省文化厅党组会研究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
2013年11月16日,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化厅党组书记、厅长徐向红主持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全省宣传部长会议精神,按照省委部署和省委宣传部要求,研究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工作。厅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刻阐述了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描绘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蓝图、新目标,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在改革理论和政策措施上有一系列新的重大突破,是我们党坚定不移高举改革开放大旗的重要宣示、重要体现,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总部署、总动员,必将对推动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我们一定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三中全会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我省文化改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省文化系统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用三中全会精神统一思想、指导实践、推动改革。深刻领会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努力把全会精神学深学透,尤其要准确、全面、深刻地把握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的各项要求,自觉用于指导工作实践,推动文化强省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