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质(ショーシチ,1629年—1668年),琉球
第二尚氏王朝第10代国王(1648年—1668年在位)。童名思德金,他是
尚丰幼子,
尚贤同母弟。任内结束了与
南明的宗藩关系,归顺
清朝,于1663年被清册封为琉球国中山王。
尚质生于崇祯二年八月十五日(1629年10月1日)。崇祯十四年(1641年)领佐敷,号佐敷王子并知行高三百斛。崇祯十五年(1642年)九月十二日,加领知行高二百斛。弘光元年(1645年)转领中城,成为储君(
中城王子)。隆武四年(1648年),经诸王子、三司官商议并请示萨摩藩主
岛津光久后,尚质继承王位,一切事务听从摄政王叔尚盛(金武王子朝贞)的安排。
尚质继位之际,正逢清军席卷华南之时,此前琉球派到福州朝贡
南明隆武政权的王舅毛泰久、长史金正春等使团页迟迟未归,尚质为了探明这一情报而在继位之际向中国派遣“左右闻船”,并特地向
江户幕府申请携带铁炮二十挺、筒二三丁以备不虞(幕府有禁止武器出境的禁令)。隆武五年(1649年,顺治六年)二月继续派蔡祚隆、杜良盈向
南明朝贡,不仅告哀请封,也打探毛泰久一行消息。四月初六日,在福州定海(今福建连山
定海村)谒见南明监国鲁王
朱以海,十二日在海坛山谒见建国公
郑彩,五月,朱以海下旨嘉奖尚质“殚宣忠志,允嘉旧德,将袭新封”;郑彩则一面向琉球告知毛泰久等人被清劫持的情况,一面要求琉球送来长枪、大剑、衣甲、硝药等物。但琉球并未回应,鲁王也没有派出册封使,这标志着琉球与明朝宗藩关系的断绝。
与明琉宗藩关系中断相应的是清琉宗藩关系的确立。毛泰久一行在清平福建之际即归顺清朝,被贝勒
博洛带到北京朝见
顺治帝,清廷派福州通事谢必振偕同他们一起到琉球招抚,由于福建战乱频繁,他们到隆武四年(1648年)六月二十八日才到福州,其中毛泰久已在
延平府病死。他们继续在福州等待前往琉球的时机,期间曾拒绝郑彩的劝降。隆武五年(1649年,顺治六年)六月初七日,金正春一行与谢必振等终于从福州
五虎山前往琉球,途中遭遇飓风,于六月十五日漂流至萨摩之山川港,萨摩在询问了中国鼎革之事后,将他们送到长崎查验,琉球使团中金正春、柳枝蕃前往江户,报告中国鼎革的情况,其余人随谢必振等于九月十三日抵达琉球。萨摩还确立了不介入清琉关系的方针,让琉球自行处理。十一月,尚质奉表归顺清廷,并遣通事周国盛等随谢必振一起到北京。但琉球仍在观望,要等中国局势明朗以后再下最后的决定,因此并未立即缴纳明朝所赐诰命、印章,而是请求等来年派庆贺使时带去,但实际上琉球并未派出。
顺治八年(1651年)秋,琉球准备在来年春天派“左右闻船”探听中国情报,萨摩还通过在番奉行特别嘱托琉球要同时给南明和“鞑人”(清)各准备一份文书。与此同时,顺治帝命谢必振再次出使琉球,催促缴纳明朝诰印,谢必振先在福州等候,但在第二年春等来的却是琉球探听情报的船只,大失所望,于是与周国盛等在顺治九年(1652年)六月二十九日前往琉球,途中在姑米山(
久米岛)遇风,先传咨文于琉球长史司。琉球王府闻讯大惊,急令
久米村(又称“唐营”或“唐荣”)的明朝人后裔(
闽人三十六姓)剃发易服,改用琉球“欹髻”(剃掉头顶部分头发后再结髻)及琉球服饰,“以示心服清朝之意”。八月,谢必振等来到首里城,琉球王府以两位刚故去的官员阿榜琨、蔡锦来搪塞,谎称他们就是谢必振上次走后琉球派出的庆贺使,只不过遭到海难覆没。但谢必振对此不信。到翌年二月,尚质终于派出王舅马宗毅、正议大夫蔡祚隆等去北京缴纳明朝诰印,谢必振才同他们一起离开琉球。琉球方面同时声称前王所受诏敕一起随葬,只有
尚宁所受诏敕仍在,故只缴纳给尚宁的诏敕,同时祝贺顺治帝登极并请求袭封。他们在顺治十一年(1654年)春才抵达北京,顺治帝批准册封,以兵科副理事官张学礼、行人司行人
王垓为正副册封使。然而其时
郑成功、
张煌言为首的抗清势力活跃于东南沿海,册封使迟迟未能出发,在顺治十五年(1658年)被召还。琉球使团也滞留福州,无法返回琉球,其中马宗毅在顺治十六年(1659年)去世。琉球方面所派的接回使团的船只亦屡受阻,因此在数年内未遣使入贡。在这一过程中,琉球最担心的事是清朝强迫琉球
剃发易服。顺治十二年(1655年)八月,萨摩藩将对琉球被清强迫剃发易服的忧虑上报
江户幕府,并主张强硬对应,不辞一战。然而幕府不想引火烧身,也无意介入中琉宗藩关系,所以指示如果清朝强迫琉球剃发易服,琉球须顺从。不过事后证明这只是琉球方面的多虑而已。
顺势十三年(1656年),尚质任用
平启祥主持货币改革,将萨摩藩的废钱“加治木钱”铸造为琉球国货币“鸠目钱”(俗称当间钱),取代琉球一贯通用的京钱(中国钱)。但因鸠目钱质量差,所以尚质在六年后下令鸠目钱与京钱并用。
康熙元年(1662年),清廷鉴于郑成功已去世、东南沿海局势缓和,再派张学礼、王垓出使琉球,完成册封。翌年,张学礼一行带着滞留福州的蔡祚隆等出发,六月二十五日抵达琉球,七月十七日行册封礼,册封尚质为琉球国中山王。清琉宗藩关系经过一波三折,至此正式确立。
受封后,尚质派王舅吴国用(向国用,北谷亲方朝畅)、紫金大夫金正春赴清谢恩。康熙三年(1644年),又派王舅英常春(惠祖亲方重孝)、正议大夫林有才赴清祝贺康熙帝登基。行至福州梅花津时遇袭,途中又发生盗窃贡品、投毒等事。萨摩藩本来让琉球王府单独处理此案,不久即让在番奉行介入,最后完全主导此案审理,将所有涉案人员押至萨摩,判处吴国用、英常春斩刑,琉球王府只负责按照萨摩要求行刑而已,是为
北谷惠祖事件。此案表明琉球王府的司法权受到萨摩的严重侵犯。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亲萨的吴象贤(
向象贤,尚质内兄)代替王叔尚亨出任国相(摄政),开始实施各项改革。
康熙七年十一月十七日(1668年12月20日),尚质去世,葬于
玉陵。
琉球国王原本都不读书,因为按照
琉球神道的说法,国王等同于神,无人敢教,更无需读书。顺治年间,尚质聘请曾在日本留学的僧人赖庆侍讲儒书,从此琉球国王开始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