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尔雅·释亲》,是《
尔雅》的第四篇。《尔雅》是我国的第一部词典。
宗族
王父之考为曾祖王父,王父之妣为曾祖王母。
父之世父、叔父为
从祖祖父,父之世母、叔母为
从祖祖母。
男子先生为兄,后生为弟。
族父之子相谓为族晜弟。
族晜弟之子相谓为亲同姓。
兄之子、弟之子,相谓为从父晜弟。
子之子为
孙,孙之子为
曾孙,曾孙之子为
玄孙,玄孙之子为
来孙,来孙之子为
晜孙,晜孙之子为
仍孙,仍孙之子为
云孙。
曾祖王父之姊妹为曾祖王姑。
高祖王父之姊妹为高祖王姑。
父之从祖姊妹为族祖姑。
父之从父晜弟之母为从祖王母。
父之从祖晜弟之母为族祖王母。
父之从父晜弟之妻为
从祖母,父之从祖晜弟之妻为
族祖母。
父之妾为庶母。
祖,王父也。
晜,兄也。
母党
母之考为外王父,母之妣为外王母。
母之王考为外曾王父,母之王妣为外曾王母。
母之晜弟为舅,母之从父晜弟为从舅。
母之姊妹为从母。
从母之男子为从母晜弟,其女子子为从母姊妹。
妻党
妻之父为外舅,妻之母为外姑。
姑之子为甥,舅之子为甥,妻之晜弟为甥,姊妹之夫为甥。
妻之姊妹同出为姨。
女子谓姊妹之夫为私。
男子谓姊妹之子为出。
女子谓晜弟之子为侄,谓出之子为离孙,谓侄之子为归孙。
女子子之子为外孙。
女子同出,谓先生为姒,后生为娣。
女子谓兄之妻为嫂,弟之妻为妇。
长妇谓稚妇为娣妇,娣妇谓长妇为姒妇。
婚姻
妇称夫之父曰舅,称夫之母曰姑。
姑舅在,则曰君舅、君姑;没,则曰先舅、先姑。
谓夫之庶母为少姑,夫之兄为兄公,夫之弟为叔,夫之姊为女公,夫之女弟为女妹。
子之妻为妇,长妇为嫡妇,众妇为庶妇。
女子子之夫为婿,婿之父为姻,妇之父为婚。
父之党为宗族,母与妻之党为兄弟。
妇之父母、婿之父母,相谓为婚姻。
两婿相谓为亚。
妇之党为婚兄弟,婿之党为姻兄弟。
嫔,妇也。
谓我舅者,吾谓之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