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河淌水》是由尹宜公于1947年收集整理云南民歌素材后再创作的一首
民歌,被誉为“东方小夜曲”。
该曲创作存在争议。一说,《小河淌水》是云南大学南风合唱团成员尹宜公糅合了《
放羊调》和《
月亮出来亮汪汪》两首云南民歌,整理、改编出的作品,他在一个月夜听到南风合唱团成员华明邦哼唱一首歌曲时,灵感迸发,反复吟唱、修改,创作出了该曲。写出该曲后,云南大学南风合唱团发起人
江鹜给它取名为《小河淌水》。
另一说认为,《小河淌水》并非尹宜公收集整理的民歌,而是高粱创作的歌曲。1943年,在云南蒙自县参加地下党工作的高梁写出了《大田栽秧秧连秧》的曲调,另一个地下党员毛子良填了词;1947年,高梁的学生华明邦参加了云南大学南风合唱团,一次偶然的机会,合唱团团友尹宜公听到华明邦演唱该曲并记录下来。之后,合唱团发起人江鹜给它取名为《小河淌水》。
《小河淌水》是一首优美抒情的云南弥渡山歌,歌词以比兴的手法,诗一般的语言,把人们带到明月高照、微风轻拂、溪水潺潺的动人情景之中,生动地表达了阿妹对阿哥的一片深情。该曲质朴自然,曲调婉转,意境幽美,抒发了至纯至真的人情人性,表达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憧憬。
2011年,以《小河淌水》为代表的云南
弥渡民歌被列入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9年4月26日,云南星光柠檬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弥渡县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县文化馆签订电影《小河淌水》联合出品协议,决定拍摄该曲同名电影。2020年9月10日,以该曲为创作蓝本的国家艺术基金舞台艺术创作项目——歌剧《小河淌水》首演在昆明举行。
1994年,尹宜公向云南省版权局申请登记《小河淌水》的著作权,云南省版权局经过审查后备了案。1997年,为尹宜公换发了
国家版权局统一格式的著作权证,注明:“(收集整理)尹宜公”。
高梁于2000年、2001年两度致函云南省版权局,强调尹不是整理,更不是创作,仅仅是记录。2004年,高粱之子高晓光再次提出“版权局应该撤销《小河淌水》的著作权”。2004年,云南省版权局对双方进行调解,认为《小河淌水》应该是云南民歌,是云南艺术家集体创作的结晶,该曲由高梁创作,华明邦传唱,尹宜公记录编曲,尹宜公、黄虹、林之音作词、填配,江鹜提名。但此调解遭到了高、尹双方的强烈反对,调解以失败告终。
2005年,版权局撤销了尹宜公对歌曲《小河淌水》(收集整理)的著作权登记;但尹宜公之子尹晓兵随后又向国家版权局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2006年8月,国家版权局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推翻了“撤销尹宜公对歌曲《小河淌水》(收集整理)的著作权登记”的决定。
2007年,云南省版权局经过反复调查取证,最终认定当年尹宜公进行著作权登记时提供的“整理填词”与最早资料上的“记”或者“记谱”都不相符。于是,云南省版权局再次撤销尹宜公对《小河淌水》(收集整理)的作品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