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模式”,一般意义上来讲,即政府建立
中小企业协会和政策性
担保公司,银行创新
信贷制度和
金融产品,然后选择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给予信贷支持。主要体现在创新农村金融改革,用多种
贷款抵押方式确保满足农民与中小企业的
信贷需求。
2008年11月3日,国家
银监会主席
刘明康来寿光市就
金融服务“三农”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刘明康指出,金融是为“三农”服务的,这次金融改革不是解决农民贷款两三万元的问题,而是二三十万元的问题,现在贷款须有担保的办法需要改革。他同时希望寿光市能在
土地流转贷款方面有所突破:“十七届三中全会已经明确规定农民土地可以流转,能否在可控制的范围内以土地收益、宅基地
房产做
抵押进行贷款,还要看实践。农村土地流转为金融改革提供了很大的空间。你们要解放思想,可以先搞试点,
金融部门积极配合,等成熟了,再推广。”
潍坊市委书记张新起对
潍坊市商业银行做出批示:“大棚
抵押有历史意义,粮田流转规模化种植如获使用权和收益抵押低额度贷款更好,农民宅基地
抵押贷款建新房以及镇上及近郊区农民购买集体房提供
按揭,都可探索案例突破。”
寿光市随即出台了《寿光市大棚抵押借款暂行办法》《寿光市农村住房抵押借款暂行办法》《寿光市土地使用权抵押借款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农村金融改革
试点办法。
09年5月10日,
寿光市人民政府印发《加快
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以贯彻落实山东省、潍坊市关于加快
农村综合改革试点的要求,为推动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改进农村信贷服务,妥善解决当前经济运行中存在的农民贷款难问题。
《措施》要求,规范各种收费行为。对有办理蔬菜大棚、农村住房
抵押借款需要的申请人,经管部门、国土管理部门和房产登记机关应当优先核发大棚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试点期内,所有行政性
事业性收费一律免收,部门所需经费由市
财政统筹解决。
《措施》要求,实行
贷款利率优惠政策。对农民发展生产、创业办
经济实体,并符合蔬菜大棚、农村住房和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借款条件的,
贷款利率在现行利率幅度内实行优惠。
《措施》要求,建立政府
风险补偿与奖励机制。
金融机构开展蔬菜大棚、农村住房、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借款业务,市财政按年均新增蔬菜大棚、农村住房、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借款额的1.5%给予
风险补偿奖励。
《措施》要求,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村委要加强对
贷款农户的监督管理,确保贷款资金使用安全。债务履行期届满贷款人未受清偿的,抵押物经依法处置后,经管部门、国土管理部门和房产登记机关应优先办理权属转移手续,免收过户费用。
《措施》要求,配套完善
土地流转市场。市镇两级要建立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库,构建完善的流转信息网络。镇一级要逐步建立
土地流转服务大厅,对新建服务大厅,市财政给予5万元的奖励补助。同时,鼓励有条件的村帮助
贷款农户建立抵押物回购机制,解决贷款农户因一时资金困难永久失去抵押物
赎回机会。
《措施》要求,搞好咨询指导服务。对需要用农村住房、土地经营权或大棚所有权抵押借款的农户,有关职能部门、镇(街道)、村要及时搞好业务指导。同时,将蔬菜大棚、农村住房、
承包土地
经营权抵押借款开展情况,纳入镇(街道)年终工作
考核。
2008年11月,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中小企业办公室、山东省农行确定在全省30个经济强县推广这一模式。
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行长刁钦义介绍,山东省农行将继续实行
信贷计划放开、
贷款利率优惠、精简
信贷业务审批等多项
优惠,帮助更多中小企业解困。“寿光模式”样板效应逐渐放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