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冲平仓是指投资者持有的期权部位由其交易方向相反,交易数量相等的相同期权
对冲的
期权合约了结方式。
对冲是指通过卖出(买进)相同
交割月份的
期货合约来了结先前所买进(卖出)合约。平仓是指
期货交易者买入或卖出与其所持期货合约的品种、数量及交割月份相同但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货合约,了结期货交易的行为。
期货市场是一个
双向交易制度的市场。在一个完整的期货交易当中,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了结自己持有的头寸:第一种,先买入——
开仓,后卖出——平仓;第二种,先卖出——开仓,后买入——平仓;第三种,买入,等到期后交足额保证金参与交割、接货;第四种,卖出,等到期后交
标准仓单(货物凭证)参与交割、收款。以上四种当中,第一、第二种方式就属于“对冲平仓”。
2.10 :2200元/吨买入30手,每手10吨,计300吨;保证金余额:66万元,
结算价=
成交价2.10
开仓:占用保证金=2200×300×5%=33000元;交易手续费=10×30=300元
3.10:
开仓100手。手续费=16000×500×0.06%=4800元;占用保证金=16000×500×5%=400000元
3.20:平仓50手。
平仓盈亏=(16000-16200)×50×5= - 50000元;手续费=16200×250×0.06% = 2430元
4.26:
平仓50手。平仓盈亏=(16000-15850)×50×5 = 37500元;手续费=15850×250×0.06% = 2377.5元
对冲平仓的期货合约必须是相同的
商品期货及相同的合约张数。企业通过卖出或买入以前持有的买入或卖出的合约以了结交易,发生的
平仓盈亏作为增减“
期货保证金”。
在交易过程中,
期货交易所按规定采取
强制平仓措施,其发生的
平仓亏损,由会员或客户承担。实现的平仓盈利,如属于期货交易所因会员或客户违规而强制平仓的,由期货交易所计入
营业外收入处理,不再划给违规的会员或客户;如因国家政策变化及连续涨、
跌停板而强制平仓的,则应划给会员或客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