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容宣言
英国斯图亚特王朝复辟后颁布的旨在恢复天主教的文件
宽容宣言,又称《宽容异教宣言》。英国斯图亚特王朝复辟后颁布的旨在恢复天主教的文件。
1672年3月15日,查理二世为实施《多佛尔密约》关于恢复天主教的条款颁布《宽容宣言》,宣布国王有权终止关于惩办非国教徒及天主教徒的《刑事法》的效力。该宣言实为查理二世恢复天主教的第一步。由于资产阶级新贵族的普遍反对,查理二世被迫向议会妥协,于1673年3月宣布撤回该宣言。议会随后又颁布《宣誓法》。1687年4月詹姆士二世再次颁布《宽容宣言》,宣布议会所通过的反对天主教徒和非国教徒的《刑事法》及《宣誓法》无效。其目的一是恢复天主教的政治权利,二是为了获得不信国教的长老派独立派教友派的支持,但仍然遭到大部分与反对派有联系的非国教徒的反对。1688年5月詹姆士二世又一次颁布《宽容宣言》并下令在教堂宣读,但遭到七名主教及多数教堂的反对。此事件是促成“光荣革命”的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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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4-03-17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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