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电器标准,是为了保证人身安全和使用环境不受任何危害而制定的,家用电器的设计和制造,应保证在正常使用中安全可靠地运行,即使在使用中可能出现误操作,也不会给使用者和周围环境带来危害。
家电分类
家用电器是指用于家庭和类似家庭使用条件的日常生活用电器。家电一般按用途大致可划分以下9类产品:
1.空调器具:主要用于调节室内空气温度、湿度以及过滤空气之用,如电风扇、空调器、
空气清洁器等。
2.制冷器具:利用制冷装置产生低温以冷却和保存食物、饮料,如电冰箱、
冰柜等。
3.清洁器具:用于清洁衣物或室内环境,如洗衣机、吸尘器等。
5.取暖器具:通过电热组件,使电能转换为热能,供人们取暖,如
电加热器、
电热毯等。
6.保健器具:用于身体保健的家用小型器具,如
电动按摩器、
负离子发生器、周林
频谱仪等。
8.照明器具:如各种室内外照明灯具、
整流器、启动器等。
9.家用电子器具:是指家庭和个人用的电子产品。种类比较多,主要有以下几类:
(2)视频产品:如
黑白电视机、
彩色电视机、录像机、
VCD、DVD等
(6)其它家用电子产品:如家用通讯产品、电子稳压器、
红外遥控器、电子炊具等。
安全要求
国家对常用电器安全要求共分0类、01类、Ⅰ类、Ⅱ类、Ⅲ类五个大类。
0类:这类电器只靠工作绝缘,使带电部分与外壳隔离,没有接地要求。这类电器主要用于人们接触不到的地方,如
荧光灯的
整流器等电器。所以这类电器的安全要求不高。
01类:这类电器有工作绝缘,有
接地端子可以接地或不接地使用。如用于干燥环境(木质地板的室内)时可以不接地,否则应予接地,如
电烙铁等。
Ⅰ类:有工作绝缘,有接地端子和
接地线规定必须接地和接零。接地线必须使用外表为黄绿双色的铜芯绝缘导线,在器具引出处应有防止松动的夹紧装置,接触电阻应不大于0.1Ω。
Ⅱ类:这类电器采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要求,没有接地要求。所谓双重绝缘是指除有工作绝缘外,尚有独立的保护绝缘或有效的电器隔离。这类电器的安全程度高,可用于与人体皮肤相接触的器具,如:
电推剪、电热梳等。
Ⅲ类:使用
安全电压(50V以下)的各种电器,如
剃须刀、电热梳、
电热毯等电器,在没有
安全接地又不干燥绝缘环境的情况下,必须使用安全电压型的产品。
法规
中国已决定对彩色、黑白电视接收机、带
外接电源的
收录机、电冰箱、电风扇、
洗衣机、空调器、
电加热器、贮水式电淋浴器、微波炉、洗碗碟机、食品加工机、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电吹风、
电熨斗、吸排油烟机等家用电器,实施强制性安全认证,颁发“CCEE”长城认证标志。凡通过认证、附有认证标志的电器产品,就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了正确可靠的
质量信息,以维护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为了保障中国广大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安全,国家进出口商检局对进口家电产品进行了安全认证。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进口
机电产品时,要注意有无商检安全认证标志。包括进口汽车、摩托车及其发动机、电冰箱及其压缩机、空调器及其压缩机、电视机及其显像管等类进口机电商品,只有加贴商检安全认证标志,才是安全可靠的。商检安全认证标志是
黄色圆形、底为白色。上有变体的“CCIB”(“中国商检”的英文缩写),并有英文字母“S”,表示安全。
对进口空调器及
空调压缩机、进口电冰箱及
电冰箱压缩机、进口电视机及显像管,“安全认证标志”应加贴或模压在产品的后面。
从1996年10月1日起,个人计算机等20类进口电子电工产品必须获得“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证书”并具有国家商检局批准使用的“CCIB”安全标志,方准许在国内市场销售,否则不准进入国内市场。
由国家商检局、外经贸部联合发布的《第二批实施安全许可证的进口商品目录》中共包括38类产品,其中的个人计算机、显示器、开关电源(含UPS电源、直插式
电源变换器等)、打印机、家用
自动洗衣机、
真空吸尘器、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含电吹风、干手器、电烫发器,电热梳等)、电热水器、电烤箱类、微波炉、
电饭锅、
电熨斗、
电灶类、电动食品加工机、
液体加热器(含电热杯、
电热水瓶、
电热锅、压力锅、
开水器等)、录像机、
音响设备、电动工具、
低压电器和
电焊机等20类产品,1996年10月1日起实施,未获安全质量许可证者不准进入我国市场。其余的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
火灾报警器、电信终端产品(含电话机、传真机等)、
血液透析装置、医用超声诊断和治疗设备、锅炉、汽车轮胎、摩托车轮胎等18类产品,1997年10月1日起实施安全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