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病床是根据病人的治疗需要和卧床生活习惯,并以家庭作为治疗护理场所而设计的有利于辅助病人恢复的床,能够满足治疗、康复、护理的多种需要。需要在家进行休养治疗或
康复的病人。
家庭病床是以家庭作为护理场所,选择适宜在家庭环境下进行医疗或康复的病种,让病人在熟悉的环境中接受医疗和护理,既有利于促进病员的康复,又可减轻
家庭经济和人力负担。家庭病床的建立使医务人员走出医院大门,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医疗护理要求,服务的内容也日益扩大,包括
疾病普查,健康教育与咨询,预防和控制疾病发生发展;从治疗扩大到预防,从医院内扩大到医院外,形成了一个综合的医疗护理体系;家庭病床是顺应
社会发展而出现的一种新的医疗护理形式。
因仍在探索
发展阶段,具体的
操作规范及相应政策还未达成一定的标准。以某市试行的规范为例。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参保人员,可申请建立医保家庭病床:一类是出院后转回社区仍需治疗的病人,如
脑血管意外瘫痪康复期的、
肿瘤术后或
放化疗需支持治疗的、高血压糖尿病合并慢性严重
并发症的、
骨折术后及外伤需换药、拆线、康复、
功能锻炼的等。还有一类是患
慢性疾病需长期治疗的病人:如晚期肿瘤、
偏瘫患者合并
褥疮感染、
尿潴留、
吞咽困难(需定期换药、更换尿管、
胃管)等长期卧床病人、慢性阻塞性
肺气肿的病人、晚期肿瘤、老年
痴呆症等需临终关怀的病人等。
患者或其监护人提出建床申请;对经医生及医保系统评估属于收治范围的患者,
社区医院告知患者或其监护人家庭病床诊治的局限性、有关
医疗风险及患者和家属需要注意的事项;患者或其监护人了解有关情况后,愿意接受家庭病床服务的,双方签订《家庭病床服务协议书》,并提供有效的通讯联络方式,与责任医生约定第一次上门
服务时间。
服务内容主要分三大块。包括医生查床服务:一般每周查床1次,可根据病情调整查床次数;护理服务:护士按家庭病床
医嘱进行护理服务和指导;告知服务:及时告知患者或其监护人家庭病床诊治的局限性、有关医疗风险、
疾病诊断与
治疗措施、相关费用情况及撤床手续。发现患者病情变化时,交代病情,及时转诊。
家庭病床有别于治疗病床,原则上不提供输液服务,如确实需要,经建床医生评估以后,在告知患者或其监护人有关医疗风险,并签订
知情同意书后方可进行。在输液过程中应有具备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患者家属或看护人陪同、观察,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应立即停止输液并拨打120及时送医院救治,并及时与社区医院取得联系。
2023年10月23日上午,郑州市家庭病床服务工作第一批试点单位培训会在郑州市九院召开,郑州156家单位开始首批试点。“建床费”每次90元,“上门服务费”50元/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