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政实进会
清末中国首批合法政党之一
宪政实进会,又称“帝国宪政实进会“。1911年3月,由资政院中反对新刑律的“劳党“、“白票党“组成,会长陈宝琛,副会长于邦华、姚锡光。他们力主缓进,思想僵化,在资政院外与宪友会持对立态度,纯属保守党性质。
历史沿革
宪政实进会,又称“帝国宪政实进会“。1911年3月,由资政院中反对大清新刑律的“劳党“、“白票党“组成,会长陈宝琛,副会长于邦华、姚锡光。该党共有钦选议员三十四人,民选议员四十一人,院外官绅和各方面人士一百一十六人。其中王公世爵、衙门京官硕儒、巨富和院外官绅居多。他们力主缓进,思想僵化,在资政院外与宪友会持对立态度,纯属保守党性质。据宋教仁《近日各政党之政纲评》所记,宪政实进会政纲共有十条:(一)尊重君主立宪政体,使上下情意贯注,保持立宪之精神;(二)发展地方自治能力,俾人民事业增进,巩固宪政之基础;(三)体察现状,筹政治社会之改良;(四)详核事实,图法律制度之改善;(五)讲求经济,谋财政前途之巩固;(六)振兴实业,图人民生计之发达;(七)注重国民教育,以收普及之实效;(八)提倡移民事业,以达拓殖之目的;(九)研究外交政策,以固国际交涉之权力;(十)筹划军事次第,期完全健足之武卫。宪政实进会的势力主要集中于京、津两地,虽有会员布于川、苏、鄂、闽、黔等省,并有向各省扩张的计划,但加入者寥寥。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2-28 11:03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