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真理即真理的客观性。
辩证唯物主义从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的前提出发,认为真理是人的意识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因此,凡真理都是客观的。主要包含两层意思:(一)在真理性的认识中包含着不以人和人类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二)检验真理的标准是客观的。人的认识是否真理,不以任何个人、阶级的意志为转移,只能以社会实践为标准。客观真理或真理的客观性表明,人们不能任意创造、改变真理,只能在实践中认识、发现真理。真理只有一个,尽管人们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不同,观察同一事物可以得出不同结论,但对同一事物的真理性认识只能有一个,真理所反映的客观内容不会因人们对它的不同态度而改变。真理本身没有阶级性,但在阶级社会,人们对真理的认识和运用,受着阶级的制约和影响,尤其是社会科学真理,总是这样那样地涉及各阶级的利益,不同阶级会对它有不同态度。如马克思的
剩余价值学说,得到
无产阶级的拥护,却遭到资产阶级反对。
客观真理又称真理的客观性,它指在真理之中包含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真理的客观性包含两重含义:其一,真理的实质是客观的;其二,检验真理的标准即实践也是客观的。
人的认识所正确反映的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是
唯物主义针对
唯心主义真理观把真理归结为意识的特性而提出的概念。
列宁说:“有没有客观真理?即是说,在人的表象中能否有不依赖于主体、不依赖于人、不依赖于人类的内容?”(《
列宁选集》第2卷,第121页)。
唯物主义和
唯心主义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相反的。唯物主义认为物质世界的存在不依赖于任何个人的意识,不依赖于全人类的意识,也不依赖于以任何名义虚构出来的精神实体及力量。其认识是物质世界的各种现象及其规律性在人的头脑中的
反映,认识是否为真理,取决于它是否如实地反映了物质世界的本来面貌,即是否具有不依赖于主体的内容。真理是认识主体对客观对象的反映,它的形式虽是
主观的,但它的实质是客观的,它是不以主体的意志为转移的。一切科学定律、一切真判断,都是由于它的实质具有客观性才能称为真理。即使是“形式”的真理,如逻辑上的永真式,也是由于它以高度抽象的形式如实地反映了物质世界中最普遍的客观联系才成为真理。按照唯物主义的真理观,一切真理都是客观真理;“主观真理”并不是真理。
唯心主义否认客观真理,它为“主观真理”,没有实践机制。一般说来,
主观唯心主义对客观真理的否定是直接的、露骨的,它们把真理归结为各个主体意识。例如,
普罗泰戈拉提出“人是万物的尺度”,各类
实证主义都把真理仅仅归结为“经验”的形式,实用主义则把真理归结为“有用”的 “效果” 或“作业假说”等。
客观唯心主义对客观真理的否定一般是迂回的、隐蔽的,它并不直接把真理归结为个人或人类的意识,而归结为某种超人类、超自然的精神实体或力量,其分支则演变为各个
宗教。例如,G.W.F.黑格尔在反对主观随意性的意义上是肯定“客观真理”的,并在这一点上作了深刻的论述,他把人的意识中的客观内容视为客观的“
绝对精神”的自我认识,他所说的“客观真理”与唯物主义所主张的客观真理归根结底是根本对立的。
辩证唯物主义在承认客观真理这一点上与其它唯物主义是一致的,可
旧唯物主义对客观真理的解释有死板的、贫乏的、僵化的缺陷。辩证唯物主义在肯定客观真理的同时提出并解决了
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问题、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以及这一标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的问题等等,全面地回答了如何坚持客观真理的问题。辩证唯物主义关于客观真理的论断是辩证唯物主义真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