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意见是
审计人员对审查结果的看法和所持的态度。在
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 《审计准则说明书》中,将审计意见分为无
保留意见、
有保留意见,
否定意见和
拒绝表示意见四种情况。在审计人员确信评价被审单位
财务报表的证据已经充分,被审单位的财务报表允当地表示了该单位某一日期的
财务状况和截止该日期的本
会计年度的
经营成果,符合一般公认的
会计原则,并符合
一贯性原则时,应在
审计报告中表示
无保留意见; 在审计人员对某些问题缺乏必要的证据而既不能肯定又不能否定时,可以在审计报告中对某些
审计项目持保留意见,在确信财务报表未能允当地披露
重要事实时,审计人员应在审计报告中表示否定的意见,在审计人员没有执行充分的
审计工作以致未能获取表示意见的依据时,或在审计人员和被审单位之间存在着某种影响独立性的联系时,审计人员应在审计报告中说明情况,放弃表示审计意见。
审计意见是指审计师在完成
审计工作后,对于
鉴证对象是否符合
鉴证标准而发表的意见。对于
财务报表审计而言,则是对
财务报表是否已按照适用的
会计准则编制,以及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的公允,反映了被审计者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发表意见。
1、
无保留意见:说明审计师认为被审计者编制的财务报表已按照适用的
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被审计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
2、带
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说明审计师认为被审计者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被审计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但是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如对持续
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及重大不确定事项等。
3、
保留意见:说明审计师认为财务报表整体是公允的,但是存在影响重大的
错报。
5、
无法表示意见:说明审计师的
审计范围受到了限制,且其可能产生的影响是重大而广泛的,审计师不能获取充分的
审计证据。
1、对象不同。管理建议书与审计意见是同一审计委托项目的不同成果。管理建议是针对审计相关的
内部控制提出的;审计的对象是被审计单位的
会计报表,由此而形成的审计意见是针对会计报表提出的。
2、责任不同。注册会计师在
会计报表审计后就
内部控制缺陷向被审计单位
管理当局提供管理建议,不是一种业务约定,没有法定责任;审计意见是对会计报表形成的意见,是法定的业务,具有法定的责任。
3、作用及影响的程度不同。
管理建议书仅提供给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供内部参考,不对外报送,对外不起鉴证作用,不应作为其他第三方依赖的佐证;审计意见是
审计报告的核心内容,要向外报送,对外起鉴证作用,作用与影响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