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盐务管理局是安徽省盐业的主管机构,主管全省盐业工作,副厅级事业单位,负责全省盐业行业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5号))和安徽省2016年12月25日发布的《安徽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安徽省盐务管理局已经撤销。
安徽省盐业总公司是隶属于
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省属国有大型企业。局司一套机构、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安徽省盐业总公司、安徽省盐务管理局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合署办公,为省国资委监管的省属大型国有企业,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务院《
食盐专营办法》、《
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和《安徽省盐业管理实施办法》等政策法规,组织开展全省食盐专营和盐业市场管理工作。
安徽全省盐业实行垂直管理,在组织架构上,形成了16家市级盐业公司,60家县级盐业公司为主体的食盐专营体系网络。同时,拥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顺朝物资有限公司、长江盐化股份有限公司、盐业汽贸有限公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徽盐连锁有限公司、银华物业公司、
安徽盐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合肥皖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和安徽省中糖安盐糖业有限公司等10家直属(控股)的非盐产业企业,并与中盐总公司合资成立了
中盐安徽盐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盐的开采和制造、多品种盐开发、盐品包装物生产、盐产品分装与配送服务等业务。与中国糖酒集团合资成立了中糖安盐糖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食糖的生产分装和配送。
公司注册资本4.1亿元,截至2012年12月,资产总额36.09亿元,净资产11.4亿元。职工总数10672人,其中在职职工8029人。2012年实现销售收入47.8亿元,同比增长24%;实现利润2.4亿元,同比增长31%;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达到120%。2011年被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授予“中国轻工业盐业十强企业”称号,列十强第4位。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省盐业协会秘书处)、盐政法规处、经营业务处、规划发展处、改革与资产管理处、网络建设处、考核分配处(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工会委员会办公室)、财务管理处(
资金结算中心)、监察审计处等。
安徽省盐务管理局局长、法定代表人、安徽省盐业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詹先豪。(副厅级)
安徽省盐务管理局副局长、安徽省盐业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石俊。
安徽省盐务管理局副局长、安徽省盐业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王良贵。
安徽省盐务管理局副局长、安徽省盐业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颜宗华。
安徽省盐务管理局副局长、安徽省盐业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杨晓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