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玉庭(1741-1824年)字佳树,号寄圃,山东济宁人。
乾隆四十年
进士,选
庶吉士,授检讨。五十一年,出为山西河东道,父忧去,服阕,补广西
盐法道。十四年,
重宴鹿鸣,加四品顶戴。寻卒,年八十有三。其父孙扩图字充之,号适斋。
乾隆元年举人
杭州府钱塘县知县,亦是
郑燮之友,主莱州北海、温州东山书院讲席,著《莱游草》《东山吟草》《于京集》《钓雪集》《秋柳集》《田园杂诗》《一松斋古文》等。 其长子
孙善宝,以举人荫生授
刑部员外郎,官至江苏
巡抚;三子孙瑞珍,道光三年进士,由翰林官至
户部尚书,谥文定。 次子孙仁荣之子
孙毓溎,道光二十四年一甲一名
状元,官至浙江
按察使; 孙瑞珍之子
孙毓汶亦以咸丰六年一甲二名
榜眼,官至
兵部尚书,清史稿自有传。 曾孙
孙楫,咸丰二年进士,
翰林院庶吉士,官至
京兆尹。 另有
济宁玉堂酱园自嘉庆九年起为其家族所经营并将其产品进贡入宫。 孙氏四世并历清要,祖孙三代官至一品,家门之盛,北方士族无与埒焉。
七年,擢广西巡抚,调广东。安南国王阮光缵为农耐、阮福映所逼,叩关乞内避,命玉庭驰赴广西察办。福映已灭光缵,遣使纳款,玉庭疏陈其恭顺,请受之。寻福映请改国名曰南越,仁宗疑之。玉庭言:“不可以语言文字阻外夷向化之心。其先有古越裳地,继并安南。若改号越南,亦与中国南粤旧名有别。”乃报可。广东海盗日横,玉庭议防急於剿,请增兵严守口岸,禁淡水米粮出海以制之。寻调广西,十年,复调广东。时总督
那彦成专意招抚,玉庭意不合,疏陈其弊,谓:“盗非悔罪,特为贪利而来。官吏贪功,不惜重金为市。阳避盗名,阴撄盗实。废法敛怨,莫此为尤。”上韪其言,那彦成由是获罪。
十三年,英吉利兵船入澳门,总督吴熊光但停贸易,未遣兵驱逐,上斥畏葸,罢熊光,调玉庭贵州。寻百龄至粤,追论熊光,且劾玉庭不以实入告,坐罢归。已而予官编修,在文颖馆行走。十五年,授云南巡抚,兼署云贵总督。调浙江。二十年,英吉利贡使不原行跪拜礼,廷议以其倔强,遣之。会玉庭入觐,面奏驭夷之道:“妄有干求,当折以天朝之法度;归心恪顺,不责以中国之仪文。”反覆开陈,上意乃解。
二十一年,擢湖广总督。未几,调两江。漕、盐、河为江南要政,日臻疲累。玉庭久任封圻,治尚安静,整顿江西、湖北引岸缉私,筹款生息,津贴屯丁,减省漕委,随事为补苴之计,稍稍相安。宣宗即位,特加太子少保衔。时用尚书英和言,清查直省陋规,立以限制,下疆臣议久远之法。玉庭疏言:“自古有治人无治法。果督抚两司皆得人,则大法小廉,自不虞所属苛取病民;非然者,虽立限制,仍同虚设,弊且滋甚。各省陋规,本干例禁。语云:‘作法於凉,其弊犹贪。’禁人之取犹不能不取;若许之取,势必益无顾忌。迨发觉治罪,民已大受其累。府、州、县禄入无多,向来不能不藉陋规为办公之需,然未闻准其加取於民垂为令甲者,诚以自古无此制禄之经也。伏乞停止查办,天下幸甚。”疏入,诏褒其不媿大臣之言。
清道光元年,授协办大学士,仍留总督任。是年入觐,与玉澜堂十五老臣宴。帝询淮盐疏销之策,玉庭言:“汉口为淮南售盐总岸,向来船到随时交易,是以畅销。自乾隆中立封轮法,挨次轮售,私盐乘间侵越。”因胪陈六害,请复旧章,从之。又言漕粮浮收不能禁革,不如明与八折为便。御史王家相奏言事类加赋,侍郎姚文田、
汤金钊亦论之,事遂寝。然州县困於丁费,浮收仍难禁绝,胥吏上下其手,专累良懦,因玉庭议不行,疆臣不敢复请;至同治初,始定漕耗,卒如玉庭议。
四年,拜体仁阁大学士,留任如故。会高家堰决,河督张文浩遣戍,部议玉庭革职,诏念前劳,宽之,留任。寻复以借黄济运无效,褫职,予编修休致。户部复劾其不行海运,而河病运阻,责偿滞漕剥运费十之七,命留濬运河。工竣,回籍。
其父孙扩图字充之,号适斋。
乾隆元年举人
杭州府钱塘县知县,亦是
郑燮之友,主莱州北海、温州东山书院讲席,著《莱游草》《东山吟草》《于京集》《钓雪集》《秋柳集》《田园杂诗》《一松斋古文》等。 其长子孙善宝,以举人荫生授刑部员外郎,官至江苏
巡抚;三子孙瑞珍,道光三年进士,由翰林官至
户部尚书,谥文定。 次子孙仁荣之子
孙毓溎,道光二十四年一甲一名
状元,官至浙江按察使; 孙瑞珍之子
孙毓汶亦以咸丰六年一甲二名
榜眼,官至
兵部尚书,清史稿自有传。 曾孙
孙楫,咸丰二年进士,翰林院庶吉士,官至
京兆尹。 另有
济宁玉堂酱园自嘉庆九年起为其家族所经营并将其产品进贡入宫。 孙氏四世并历清要,祖孙三代官至一品,家门之盛,北方士族无与埒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