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原贞
明朝兵部尚书
孙原贞(1388~1474),本名瑀,字原贞,以字行江西德兴人,明朝永乐十三年(1415)进士,镇压陶得二矿工起义,官至兵部尚书
人物生平
明朝永乐十三年(1415),考中进士,授礼部主事,历任郎中
正统初年,擢河南参政。为官清廉,有为政的才能。
正统八年(1443),升任浙江布政使
群盗起于福建、浙江之间,赦免后而再次叛乱。明代宗即位,发兵讨伐。孙原贞曾预料到盗贼必叛,上方略,请求做好准备。朝廷命孙原贞参议军事,深入生擒其首领。而温州余贼仍然未灭,命都指挥李信都督佥事,调军讨伐。孙原贞升任兵部左侍郎,参赞军务,镇守浙江。丁母忧,应当离任,副都御史轩輗请求留任。得到允许。
景泰元年(1450),孙原贞进兵捣毁敌巢。俘斩贼军首领陶得二等,招抚三千六百余人,释放被掠男女。捷报上报朝廷,玺书奖励。孙原贞请求奔丧。一个月以后,返回驻地。孙原贞再次分兵剿平余寇。上奏分离瑞安增置泰顺,分离丽水青田二县地置云和宣平景宁四邑,设置官职和军队,盗贼平息。论功,进秩一等。浙江官田赋重,右布政使杨瓒请求将赋税平均到民田轻额者。朝廷下诏孙原贞督办。
景泰三年(1452),请求褒赠御贼死事武臣。指挥同知脱纲、王瑛,都指挥佥事沈辚、崔源,皆得赠恤。六月,升任兵部尚书,仍然镇守浙江。不久,命考察福建庶官,留镇福建。福州建宁二府,旧有银冶,因寇乱罢除。朝议复开,孙原贞认为不可,于是作罢。
景泰五年(1454)冬,孙原贞上疏建议增加屯田、减少浮费、安置流民等建议。孙原贞再次与都御史刘广衡平定浙江的叛乱,镇守浙江。
明英宗复位,以年老命致仕
成化十年(1474)十一月,去世。
人物评价
明史》:原贞所至有劳绩,在浙江尤著名。
国朝献徵录》:居官清慎自将,多着劳效,令终寿考,亦世所难得云。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18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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