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明恭
明朝大臣
蕲水县(今湖北浠水县)巴河人。明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进士,授庶吉士,初任詹事,礼部右待郎。崇祯十二年(1639年)入阁,加太子少保文渊阁大学士,任户部尚书
功绩
明恭回居乡里时,蕲水漕米在蕲州“兑军”(作为年粮缴纳,由军队验收)。路远,又无押运者,军旅任意科旅。他为此向有关方面建议,改“兑军”为“兑会城”(漕米直接交专收粮的机构),百姓得免其苦。
史料记载
【清】张廷玉等著《明史》列传第一百四十一 节选:
明恭,蕲水人。出赵兴邦门,公论素不予。崇祯十一年,由詹事迁礼部侍郎,教习庶吉士。给事中耿始然劾其与副都御史袁鲸比而为奸利,帝不听。明年遂柄用。……加太子太保,进户部尚书、文渊阁……明恭甫一载,乡人诣阙讼之,请告归。
光绪《黄州府志》载:
“黄之九属,数百年来,居相位者,惟明恭一人而已”。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11-06 10:46
目录
概述
功绩
史料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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