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明恭
明朝大臣
蕲水县
(今湖北浠水县)巴河人。明
万历
四十七年(1619年)进士,授
庶吉士
,初任詹事,
礼部
右待郎。崇祯十二年(1639年)入阁,加
太子少保
,
文渊阁大学士
,任
户部尚书
功绩
明恭回居乡里时,蕲水漕米在
蕲州
“兑军”(作为年粮缴纳,由军队验收)。路远,又无押运者,军旅任意科旅。他为此向有关方面建议,改“兑军”为“兑会城”(漕米直接交专收粮的机构),百姓得免其苦。
史料记载
【清】
张廷玉
等著《明史》列传第一百四十一 节选:
明恭,蕲水人。出赵兴邦门,公论素不予。崇祯十一年,由詹事迁
礼部侍郎
,教习庶吉士。
给事中
耿始然劾其与
副都御史
袁鲸
比而为奸利,帝不听。明年遂柄用。……加太子太保,进
户部尚书
、文渊阁……明恭甫一载,乡人诣阙讼之,请告归。
光绪《黄州府志》载:
“黄之九属,数百年来,居相位者,惟明恭一人而已”。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11-06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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