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集体
县和县以上部门举办的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
大集体是县和县以上部门举办的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包括手工业合作工厂、大中城市、区和县属工厂等。这种企、事业单位的生产资料和产品归市、县工业局、科管辖范围内的集体单位所有。政府允许大集体性质的企、事业单位有权在国家计划指导和许可的范围内公开招工。大集体性质的企、事业单位可根据自己的特点和条件,采用适当的劳动报酬形式,并提取一定数额的劳动保·险福利基金,解决劳动者年老退休、丧失劳动能力时的生活保障等问题。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是大集体性质的企、事业单位的权力机构。职工的权利主要有:参加单位劳动,领取劳动报酬;参加职工大会讨论、表决集体单位的重大问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企业经营管理权。职工的主要义务有: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爱护国家和集体财产等。
诞生
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国民经济滑坡,大学停办,升学无望,众多中学生就业渺茫。在这样的形势下,毛泽东发出号召:“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1978年,知青开始陆续返城。当时,国营企业招工机会少,国家为了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安排其子女和部分其他回城青年,在各国营企业广开门路组织建立知青服务队或服务社。此后,“大集体”、“小集体”纷纷诞生。后来,复转军人家属也有些安置在大集体企业里;缓解了就业压力
利弊
厂办大集体计划经济体制下为了安置职工家属、城市待业青年、上山下乡回城子女等兴办的,当然,政府也要求按比例招收一些父母不是国企工作的子女;在当时对于发展生产、促进就业、保持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厂办集体企业的“先天不足”逐渐暴露:冗员过多、设备陈旧、产品落后、缺乏资金和技术,致使大批 厂办集体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职工基本生活受到影响。
作为特殊的企业群体厂办大集体当前面临着诸多难题,主要如下:
(1)、产权关系不清,经营机制不活,属于典型的“二全民”企业。
(2)、资产质量较差,科技开发能力薄弱,发展后劲不足,市场竞争力下降。有些债务负担还沉重。辽宁全省1433户厂办集体企业,累计亏损额为33.1亿元。
(3)、企业经营管理粗放,自主经营能力不强。在这些厂办集体企业中,经营性亏损企业1054户,占总数的73.6%,停产、半停产企业824户,占总数的57.5%。
(4)、是企业离岗职工人员多,生活保障问题突出,再就业压力较大。在这些厂办集体企业中,离岗职工人数占职工总数的67.9%,特困职工高达4.8万人。
由于厂办集体企业大多由主办厂投资建立,并非标准意义的集体企业,因此,在改制中存在着一个集体企业和主办厂之间资产和债权债务的界定、分割问题。国企改制必须解决“怀抱”大集体的问题,不能给政府留后遗症。国企也能轻装前进,专注搞好主业工作。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2-09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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