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都制是指,一个
国家设置两个以上的
首都的制度。拥有广阔的领土的国家很多采用复都制,拥有两个首都的常被称为“两都制”或“两京制”。(相对的,只设一个都城的叫做“单都制”)。另外,也包括把
首都机能分别发放到多个城市的制度。(如:
五京制)
公元2世纪后半叶,
罗马帝国由正帝和副帝分治,
戴克里先帝的时代,帝国分为东西两部分,两人为正帝、两人为副帝的
四帝共治制因此出现。这四个首都是尼科美迪亚(
伊兹密特)、塞尔曼(en:Sirmium)、梅蒂奥拉努(en:Mediolanum,今
米兰)、奥古斯塔·温德利科伦(en:Augusta Vindelicorum),
罗马因此失去了它的
首都机能,只是名义上的帝国的首都。此后,西方正帝君士坦丁一世 (罗马帝国)将帝国统一,在东方建立新都
君士坦丁堡。
395年,东帝
狄奥多西一世(西帝为形式上的次子霍诺里乌斯)死后,长子
阿卡狄奥斯为东帝,他将都城设置在东方的君士坦丁堡与西方的梅蒂奥拉努(后迁都至
拉文纳)。公元4世纪,罗马帝国东西分治的现象已经较为明显,当时常使用“西边的皇帝”、“西边的领土”这样的称呼,而不使用“西罗马帝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