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
夫妻关系,到
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
婚姻关系的行为。办事程序有审核申报资料—填表—
健康检查—受理—审批—收费—发证。
法律行为
概念
复婚后,夫妻双方的财产,如果签订
婚前财产协议(如条件允许)可对该协议进行公证,以确保双方不会对该两套房的归属发生争议。复婚后取得的财产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最好对复婚后对方还贷义务以及还贷部分的归属也进行约定。
法律依据
复婚程序复婚是一种
法律行为,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要求恢复夫妻关系的,说明双方的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或造成离婚的原因已被消除。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允许双方重新确立
婚姻关系。但是,婚姻关系是一种
法律关系,它的产生与消除都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复婚同结婚所要履行的手续一样,都要到
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将原离婚证或法院
判决书(或
调解书)缴回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恢复其合法的夫妻关系。离婚当事人双方不经复婚登记,私下同居,不能取得合法的夫妻身份,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婚姻法》第28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婚姻法登记办法》第八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一起到一方
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还必须出具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即发给《
结婚证》,收回《
离婚证》或离婚法律文书。
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五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复婚登记
当事人复婚,男女双方应持以下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三)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
政治机关出具的
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
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应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
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恢复夫妻关系。
法律依据
办事程序 :审核申报资料—填表—
健康检查—受理—审批—收费—发证
申报材料:
中国公民:
(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
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
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下同)、职业、
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离婚或丧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外国公民: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
公安机关签发的《
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驻该国使、
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
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婚或丧偶的,如离婚或丧偶证件系居住国出具的,该证件须由居住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外国侨民:
(1)本人护照或
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3)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职业、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复婚手续
申请复婚和申请结婚的手续差不多,如下:
(一)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
常住户口的区、县级
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二)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三)签名。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四)审核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复婚登记手续后,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
法律效力。
(五)复婚登记证。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财产分割
离婚又复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
婚前财产。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是两个行为,它们是各自独立的两个婚姻关系。根据新的
司法解释,离婚时所分割的财产,在生效后即属于个人所有,除非当事人自愿,否则在下一个结婚的婚姻关系中依然为个人所有。而复婚实际上就是第二次结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 复婚后取得的财产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
医疗费、残疾人
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
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专家评价
复婚原因
一般来说,婚姻出现了问题,离婚的人并没有比不离婚的人幸福。离婚并没有明显地减少沮丧和压抑的症状,并没有使人重塑自我,重新把握自己的命运。虽然离婚可以减少某些压力或伤害,但它可能造成另外的压力和伤害——如心理的失落,角色功能的改变(
继父母与孩子的角色相处、教育),经济和住房的改变,原
亲属关系的中断及朋友关系的重构等等。
其次,尽管离婚时,夫妻双方抱有厌恶甚至仇恨,但在离婚之后,有相当一部分人会回忆原来配偶好的地方,产生思念之情,或者抱有好感。也就是我们平时讲的“失去方知情可贵”。
第三,离婚之后,双方当事人或许会有时间重新审视婚姻及生活,能客观地看待自己前婚姻中存在的问题,降低在婚姻中的
期望值,重新定位生命及婚姻的意义以及婚姻的
客观性及
现实性,会站在自己之外的立场,去对待婚姻中存在的问题,不把婚姻当作个人逃避现实及困难的港湾。同时,把婚姻看作孩子
成长教育的一个安全的
社会责任团体,婚姻不仅仅是个人的事,还是孩子安全及健康成长的摇篮。
第四,由于婚姻中的
非原则性问题,有些人一时冲动会选择离婚,但夫妻间的情感并没有真正破裂,这样的离婚经过一段时间的“冷却”后,往往容易重新走到一起来。
最后,对再婚的焦虑。据统计,离婚者的
再婚率只有18%。再婚的不易是复婚的主要原因之一。当事人可能会看到再婚家庭的复杂性。如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婚姻危机,作为“过来人”,自然对此会慎重有加。
复婚好处
对于复婚者增加的现状,不少
社会心理学专家表示,离异夫妻想复婚是很正常的事情,而且复婚也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
家庭和睦。
这一点,从最近几年热播的关于婚姻家庭类的情感剧便可见一斑。如《
结婚十年》、《
金婚》、《一生有你》、《让我们复婚吧》等电视剧,不难让人们感受到人们浮躁的情感现状,在
离婚率一度增高之后,婚姻必定会面临失衡后的再平衡问题,于是,复婚便成为现代社会情感的一大新话题。
有社会学者认为,复婚,是现代人普遍意义上的“疗伤”方式,也说明人们对待婚姻从轻率到更为理性。
就年轻人来说,也许有的并未充分了解就结合,看到的只是对方的优点,结婚后看到的多是对方的缺点,因为小事闹矛盾后会草率离婚,但经过一段时间后,理智渐渐恢复,觉得前夫(妻)是可以原谅的。 而无论对于年轻夫妇还是中老年夫妇,再找另一半的时候,很难排除前夫(妻)在自己心目中的地位,也会有意无意拿对方和前(夫)妻比较,会念起对方的好。
当然,不少夫妇复婚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为了孩子,有调查显示,70%~80%的孩子与后妈(爸)有
沟通障碍。做父母的都希望孩子能够幸福,能宽容另一半的就宽容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 毕竟,随着年龄和阅历的增加,人们在面对婚姻时,实际、理智的成分越来越多,随着社会诱惑不断增多,人们对待一些错误也更为宽容,要求复婚就很正常了,好马也可以吃回头草。
复婚率
中国离婚网创始人
柯直律师的调查显示,近六成失败婚姻是情绪和无知使然,并非理性的产物,因而许多离婚人士离婚不久就有悔意,又要求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