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边司(
朝鲜语:비변사)是朝鲜最后一个封建王朝
李氏朝鲜(朝鲜语:리씨조선)总领中央和地方军务的官厅,为正一品衙门,别称“备局”、“筹司”。1510年(中宗五年,一说1541年,即中宗三十六年)成立。初期只是边防有事时处理事务的负责
国防的机构。1555年(明宗10年)办公地点移至
昌德宫南侧敦化门外。
从朝鲜王朝初期开始,政治体制是政务与军务区分,文武官职分明,武官不干涉政务。政务方面,民政、军政皆由议政府负责处理,二品以上文官议决实行。但朝鲜成宗时,由于“南倭北虏”,即倭寇和女真的持续侵入已成为
朝鲜王朝的心腹忧虑,无法谋求只由兵曹的文官来制定正确的对策,于是在边境事务上,特命曾任
庆尚道、
全罗道、
平安道、
咸镜道观察使、水使的精干的从二品以上武官也可参与,与文官协商军事方略。这些武官被称为“知边宰相”。
1510年(
朝鲜中宗五年),由于发生三浦倭乱,朝廷设置道体察使,复在1517年(
朝鲜中宗十二年)6月于兵曹内置一司,对从事官负责其事务,被称为“备边司”。当时的备边司自身没有任何权力,仅为兵曹之三司以外临时设置的一司,设置与废止也和道体察使的任命、卸任一同实现。此后备边司为每逢外侵时编成之临时官厅,非一般官制上的官厅。如1524年(中宗十九年)击退侵入闾延、茂昌的野人女真时,1544年(中宗三十九年)蛇梁倭变时,1555年(
朝鲜明宗十年)乙卯倭变时等,其余只在发生重大边防事件时活动。
1554年(
朝鲜明宗五年),备边司作为正规官厅而成为独立的永久性协议机关,并于翌年(1555年,即
明宗六年)设置厅舍,确立都提调、提调、郎厅等职。此时由于除边防军务以外的全国军务也都归备边司处理,作为主务大臣的
兵曹判书和作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议政大臣也掀起了关于批评设立备边司导致其军机军务无从得知的弊端,从而超越了行政体制,进而要求废止备边司的论争。
但是从
壬辰倭乱时起,议政府(含前任政丞)与工曹除外的五曹判书、参判开始兼任备边司职,五军门之将、各军营大将、大
提学、四都(开城府、江华府、水原府、广州府)留守等国家重臣也开始参与备边司会议。
备边司的权限在壬辰倭乱、
丁酉再乱之后得到极大强化,一般行政诸如政治、经济、外交、国防、人事、交通、邮传等主要国政皆由其议决,甚至具备代替议政府的职能。议政府与备边司开始并称堂庙(朝鲜语:당묘),成为国家的最高权力中枢机构。
备边司历经:
朝鲜中宗、
朝鲜仁宗、
朝鲜明宗、
朝鲜宣祖、
光海君、
朝鲜仁祖、
朝鲜孝宗、
朝鲜显宗、
朝鲜肃宗、
朝鲜景宗、
朝鲜英祖、
朝鲜正祖、
朝鲜纯祖、
朝鲜宪宗、
朝鲜哲宗、
朝鲜高宗、
朝鲜纯宗共十七朝,直到高宗
兴宣大院君摄政,由于认识到上述备边司职能的扩大与强化导致以议政府和六曹为中心的行政体制紊乱,才于1864年(朝鲜高宗元年)将除外交、国防、治安相关以外的一切政务议决大权移转回议政府,并于翌年将其撤销。此后
大院君复活三军府制度,改由三军府处理军务。
备边司的官制按《续大典》,最高长官为都提调,由议政府的三名议政(现任及前任)兼任,为正一品。实际管事的长官为提调,为从一品到从二品。提调为17名,由左右
赞成、左右
参赞、
吏曹判书、礼曹判书、兵曹判书、
刑曹判书(或吏、户、礼、兵四判书)、训练大将、御营大将、禁卫大将、摠戎使、守御使、
开城留守、江华留守、弘文馆大
提学兼任,无定员。备边司堂上人数多达数十名。提调中掌握实权的是“
有司堂上(相当于常任委员)”(4名,一说3名,须通晓兵务,每日从备边司外出处理军务)、“(八道)句管堂上”(8名)和“贡廛堂上”(2名)。其中句管堂上设置于1713年(
朝鲜肃宗三十九年),负责处理
朝鲜八道的“状启”和“文簿”事务(一人一道),贡廛堂上负责对
中国朝贡和市场管理。副提调一员(正三品堂上文官),由一名通晓兵事的有司堂上兼任。此后据《大典通编》,新增禁卫大将、摠戎使、守御使可兼任提调的规定。还有4名邑事堂上,各自负责两个道的军务。
备边司管理具体事务的机构称为“郎厅”(从六品衙门)。郎厅由4名文官和8名武官共12人组成。武官中的1员由兵曹的武备司郎厅(从六品)兼任,3员从国王的侍从文官中任命,8名从武官中任命。武官如是七品以上官员兼任,15个月任职满后,便会升为从六品。此外还设有负责杂务的书吏16名、书写1名,负责杂役的库直2名、使令16名、厅直1名、文书直(人数不详)、守直军士3名、拨军3名等。
用
汉语写成的《
备边司誊录》记载了当时备边司讨论、决定和处理各种事务的内容,相当于政府日志,所载史料丰富具体、可信度高。
《备边司誊录》共二百七十三册,记载了当时备边司讨论、决定和处理国家各种事务的内容。备边司自创设以来,誊录了从
光海君九年(1617)到高宗二十九年(1892)共276年间的国家事务处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