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位质量
对影响森林生产力所有因子的综合评价
地位质量是指对影响森林生产力所有因子的综合评价,其指标常用地位级和地位指数表示。是林分调查因子之一。进行森林资源调查、森林间伐量和主伐量预测以及建立森林收获量模型、编制收获表和组织森林经营类型等都要先进行林地生产力分级。
指标发展
19世纪,德国首先开始划分地位质量的工作。20世纪初用林分平均高与平均年龄的关系来划分地位级;20年代,美国采用地位指数来表示地位质量的高低。中国当时只在科研和教学中采用过地位级。到50年代,森林调查部门编制了各主要林区主要树种的地位级表,在森林经理工作中广泛使用。70年代后期编制油松、杉木、人工落叶松林等树种的地位指数表,并对编表的技术和理论进行了实验研究。
地位级 以林分平均高和平均年龄关系为依据划分的林分生产力等级,属定量指标。20世纪初,曾先后用土壤、环境因子或指示植物划分地位级,属于定性描述。后来才用林木本身生长因子如单位面积上的材积、材积生长量和树高划分地位级。但此法因材积、材积生长量受树种,年龄和地位质量和林分密度的影响而表现不稳定;同时测算材积和材积生长量的工作复杂,实际应用受到限制。后来的研究表明,由于树高生长对地力反应比较灵敏,用树高划分地位级可以简化测算工作,其结果同用材积划分的地位级一样。
地位级表的编制以树高生长规律为依据。在坐标纸上,以林分平均年龄为横坐标,以林分平均高为纵坐标,绘制成各等级的树高生长曲线,即地位级曲线。然后根据各年龄阶段的各树高值编成表,即地位级表。一般分5级,用罗马数字标定:Ⅰ级-最好;Ⅱ级-好;Ⅲ级-中等;Ⅳ级-差;Ⅴ级-极差。表有通用地位级表和地方地位级表两类。前者按林分起源(实生和萌生)编制,使用时不分地区和树种;后者按地区、树种或树种组编制。应用时对同龄纯林根据林分平均年龄和林分平均高查表,得到相应的地位级;对混交林、异龄林或复层林则分别依据优势树种、主要世代的林木或主林层林木的平均年龄和平均树高查定地位级。用地位级划分林地生产力,要求地位级曲线与要查定树种的树高生长曲线趋向一致,以不致出现同一立地的同一树种在不同年龄阶段有不同等级。
地位指数 以林分优势木平均高与林分平均年龄的关系为依据划分的林地生产力等级。其指数用标准年龄时林分优势木平均高绝对值表示。采用优势木平均高取代林分平均高的原因是,当林分施行下层抚育时,伐去被压小径树木后计算的林木平均直径将比疏伐前增大,林分平均高也随着提升,从而出现非生长性增长,表现出不稳定性。改用林分优势木平均高则避免疏伐引起的非生长性变动,同时也因优势木树高受林分密度影响小。
地位指数表编制时,根据实测的优势木平均高与年龄的关系,确定树高生长曲线式,算出各龄级树高,绘制在坐标纸上,即导向曲线。在确定的标准年龄上整化为整米数,然后再导算出各龄阶的相应树高。根据实测树高点在坐标纸上分布的上下限,确定立地指数级个数及级幅,并绘制出地位指数曲线图(杉木地位指数曲线图见图),在曲线上标出标准年龄时优势木平均高绝对值,即地位指数。根据各曲线计算值列表,即地位指数表。地位指数的特点是,不管林分是否达到或超过标准年龄,统一用标准年龄时的优势木树高比较它们的生产力。标准年龄又称指数年龄、基准年龄,通常用林分达到生长旺盛期以后、生长逐步趋向稳定的年龄表示,以10年为单位取整数,多为20、30、50、 100年。地位指数级距系在标准年龄上将树高以2~4米分级。选测优势木的株数是要求用最少量优势木达到指示林地生产力的目的。英国、联邦德国、意大利、瑞典、 捷克斯洛伐克等国推荐每100平方米林地面积测定1株优势木树高,即标准地面积为600平方米时,选测6株优势木树高。中国1979年在研究杉木地位指数中推荐在600平方米的标准地上选测林分3株最高树高的平均值作优势木平均高。 地位指数表是编制同龄林(特别是人工林)收获表的基础,用以查定立地生产力等级比用地位级直观。由于它直接用树高绝对值表示,不是等级的相对概念,这就避免了不同地区的相同树种因划分等级标准不同而难于比较的缺点。地位指数在集约经营的人工同龄纯林中已广泛应用,但还缺少在异龄林中应用的经验。
研究方向
70年代出现了地位指数数量化得分表,用于评定宜林地的生产潜力。做法是将有林地的各个环境因子划分类目实行数量化、并和地位指数建立多元回归方程,然后将宜林地环境因子的类目代入多元回归方程中,求得地位指数得分值,用于预估宜林地种植某一树种达到标准年龄时优势木树高的指标,通过树高进一步预测木材收获量。利用电子计算机技术和多元回归分析方法中的数量化理论,有助于进行这方面的推算。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1-13 16:59
目录
概述
指标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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