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技报告制度》是2014年中国发科技部倡导的科技报告规范性制度,其推广工作首先在
中科院、
工程院、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等“科字头”部门开展,逐步向相关产业部门铺开。国家科技报告制度建成后,将涵盖所有财政资金设立的计划、专项和基金,囊括所有学科和技术领域。
2014年09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
科技部《
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的指导意见》,部署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推动科技成果的完整保存、持续积累、开放共享和转化应用。这意味着国家科技报告制度全面推行,力争在2014年实现5到10个省份的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科研项目全部纳入国家科技报告体系。
中国科技投入持续快速增长,2013年全年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超过万亿元。根据《意见》,财政性资金资助的科技项目必须呈交报告。2014年3月1日,经过前期调研和试点推广,
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正式开通。
科技报告是按照标准格式写成的科技文献,其主要目的在于实现科技资源的持续积累、传播交流和转化应用。科技部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副所长张新民说,利用国家财政资金作出的成果,有必要面向社会共享、向社会说明。这一制度也是欧美发达国家管理科技资源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