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管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副部级事业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是管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副部级事业单位,由科学技术部管理。
历史沿革
20世纪80年代初,为推动中国科技体制改革,变革科研经费拨款方式,中国科学院89位院士(学部委员)致函党中央、国务院,建议设立面向全国的自然科学基金,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首肯。随后,在邓小平同志的亲切关怀下,国务院于1986年2月14日批准成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自然科学基金委是管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自成立以来,在党中央的关怀下,在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务院有关部门及全国科学家的支持下,科学基金工作突破了以往计划经济体制下科研经费依靠行政拨款的传统管理模式,全面引入和实施了先进的科研经费资助模式和管理理念,确立了“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支持、公正合理”的评审原则,建立了“科学民主、平等竞争、鼓励创新”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了决策、执行、监督、咨询相互协调的科学基金管理体系,形成了“公正、奉献、团结、创新”的委风,充分发挥了自然科学基金对中国基础研究的“导向、稳定、激励”的功能,不断发展完善以学科体系为框架,价值评议和绩效评估为依据的管理体系并制订了一整套的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同时,按照新时期中国科技工作的原则、方针和思路,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需求,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出发,确定了自然科学基金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战略定位:“支持基础研究,坚持自由探索,发挥导向作用”。
自然科学基金坚持支持基础研究,逐渐形成和发展了由研究项目、人才项目和环境条件项目三大系列组成的资助格局。建立了面上、重点、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联合资助基金、实质性国际合作研究等多层次相互配合衔接的资助项目系列;通过实施科技人才战略,架构了以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青年科学基金、地区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等较为完整的人才培养资助体系;完善了以科学仪器基础研究、国际合作交流项目、科普项目等专项构成的环境条件项目体系。随着国家财政对基础研究的投入不断增长,自然科学基金从1986年的8000万元起步已增长到2007年的43.3 亿元,较大地改善了基础研究的资助环境,项目资助强度稳步提高。同时,科学基金工作紧紧围绕实施源头创新战略、科技人才战略、创新环境战略和卓越管理战略,推出了一系列新的举措,在完善和发展科学基金制的实践中又取得了新的成绩。
二十多年来,自然科学基金在推动中国自然科学基础研究的发展,促进基础学科建设,发现、培养优秀科技人才等方面取得了巨大成绩; 为提升基础研究创新能力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为中国基础研究的发展和整体水平的提高作出了积极贡献。
本世纪头20年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中国科学技术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引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牢牢把握战略机遇期,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弘扬科学基金工作优良传统; 按照“尊重科学,发扬民主,提倡竞争,促进合作,激励创新,引领未来”的新时期工作方针,继续深入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和可持续发展三大战略,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坚持以创新能力建设为主线,以培养和造就大批创新人才为核心,以创新环境建设为重点,以机制和体制创新为保障,不断完善和发展科学基金制,努力提高科学基金管理工作水平,为迅速提高中国的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2018年,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有关精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由原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改为由科学技术部管理的事业单位(副部级)。
2023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将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划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仍由科学技术部管理。
机构职责
自然科学基金委是管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副部级事业单位,由科学技术部管理。科学技术部负责管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依法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工作进行宏观管理、统筹协调和监督评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依法管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对独立运行,负责资助计划、项目设置和评审、立项、监督等组织实施工作。
主要职责为
● 根据国家发展科学技术的方针、政策和规划,按照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自然科学基金运作方式,运用国家财政投入的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部分应用研究,发现和培养科技人才,发挥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和协调作用,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
● 负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制定和发布基础研究和部分应用研究指南,受理课题申请,组织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着力营造有利于创新的研究环境。
● 协同科学技术部拟定国家基础研究的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接受委托,对国家高科技、应用研究方面的重大问题提供咨询并承担相关任务。
● 支持国内其他自然科学基金的工作。
● 同外国的政府科技管理部门、科学基金会及有关学术组织建立联系并开展国际合作。
● 负责对直属事业单位进行管理、监督和业务指导。
● 承办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委托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办公室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综合协调机关政务、事务工作,协助自然科学基金委领导督办各项重要工作;负责机关文电处理、秘书事务、网络管理和政务信息、机要、保密、保卫、档案、信访等工作;负责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与安排;制定机关行政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下设:综合处(保密处、保卫处)、秘书处、文电处、宣传处、资产管理处、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中心(挂靠办公室,独立开展工作)。
计划局
计划局的主要职责是组织拟定自然科学基金规划、计划;综合协调和宏观调控资助经费的分配;负责项目申请指南的编制,制定项目指南编制规范;负责拟定各类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评审、资助等管理办法以及项目成果综合统计与分析工作;归口负责专家评审系统的综合管理;负责项目的科技档案管理;负责自然科学基金工作地区联络网点的管理;负责协调、承办上级和有关部门委托的各项任务。
政策局
政策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国内外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发展趋势与环境的分析和学科政策研究;研究提出国家科学基金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提出有利于完善自然科学基金管理体制、运作机制与评价体系的对策;负责自然科学基金委内的法规性文件审核以及有关政策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科技政策咨询;起草重要文件。
财务局
财务局的主要职责是拟定自然科学基金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规范自然科学基金委财务运作;负责自然科学基金财务预、决算管理;负责各类资助项目的经费拨款和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与监督;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和国有固定资产的保值、增值工作;对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拓展自然科学基金经费来源。
国际合作局
国际合作局的主要职责是拟定外事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及国际合作项目管理办法;综合协调外事经费分配;研究、拟定自然科学基金对外合作的国别政策;建立与国外科技机构、国际组织的联系;归口管理国际交流活动;组织、协调包括双边和多边协议项目在内的重大国际合作项目;办理因公出国任务审批事宜;归口管理与港、澳、台有关的学术活动。
人事局
人事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拟定劳动与人事工作规划及有关规章制度,负责机构、编制和干部管理(含直属单位、挂靠单位的领导干部),负责职工的劳动工资与保险、福利工作,代管离退休干部工作。
纪检监察审计局
纪检监察审计局的主要职责是在党组领导下,履行党组纪检组相应职责;负责纪检、监察、审计和监督等工作。
数学物理科学部
数理科学是自然科学中的基础科学,是当代科学发展的先导和基础,具有很强的探索性和创新性。其研究进展和重大突破,不仅推动自身的发展,也为其他学科的发展提供理论、思想、方法和手段。
作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学术性管理机构之一的数理科学部,主要负责组织拟定数学力学天文学物理学领域的发展战略、优先资助领域和项目指南;负责受理、评审与管理各类相关科学基金项目;负责国际合作交流项目的组织与管理;负责专家评审系统的组织与建设;承担重要科学问题的咨询;承办自然科学基金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数理科学部还负责数学天元基金、理论物理专项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NSAF”联合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航空科技联合基金项目的受理、评审等工作。
数理科学部受自然科学基金委委托,牵头负责“理论物理学及其交叉科学若干前沿问题”和“空天飞行器的若干重大基础问题”两个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数理科学部一直重视基础研究,并将继续加大力度支持以推进学科发展、促进原始创新和培养高水平研究人才为主要目标的基础研究,并积极鼓励和支持具有创新思想的探索性研究。目的是通过科学基金的持续资助,在数理科学部所属的学科稳定一支精干、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加速高水平人才的培养,推动这些学科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逐步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根据学科特点和学科(领域)发展的需要,数理科学部在今后的面上项目资助中采取多层次资助方式,拉开资助强度,以适应科学研究的实际需要。对于有利促进原始创新的实验设备研制项目,将视具体情况给予资助,经费可达50-100万元。
数理科学部所辖数学、力学、天文学、物理学四大门类,与其他科学部所属学科门类有着广泛的交叉,这种交叉一方面使数理科学发展的理论、方法和手段有力地推动了其他学科领域的发展,另一方面这些交叉领域涌现出来的科学问题又将推动数理科学自身的进一步发展;数理科学部鼓励申请者提出学科交叉领域的研究项目,积极组织跨学部的交叉重大项目和交叉重点项目,组织有利于促进交叉的学术交流和讨论及相关预研究。
国际合作与交流在促进数理科学发展中有重要作用。数理科学部鼓励数理科学领域的研究人员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开展广泛的合作与交流。根据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际合作局的部署,2003年度数理科学部将支持一些高层次的国际合作项目,包括部分重大、重点项目。希望有合作条件和基础的申请者,在申请面上项目时附上已有的合作协议书,以便同行评议和学科评审组评审时参考。
在重点项目的立项和资助方面,为鼓励竞争,促进具有创新思想项目的产生,使创新性强的项目及时得到重点项目的资助,在继续保持广泛征询书面立项建议、同行评议、评审组审议、自然科学基金委审定、指南公布项目领域和内容的程序的基础上,将试行当年提出立项申请、公布指南,当年批准或项目指南公布数多于当年应资助数的方式等。
化学科学部
化学科学部负责组织拟定化学科学领域的发展战略、优先资助领域和项目指南;负责受理、评审和管理各类化学科学基金项目;负责国际合作交流项目的组织与管理;负责专家评审系统的组织与建设;承担重要科学问题的咨询;承办自然科学基金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化学科学部下设综合处、化学科学一处、化学科学二处、化学科学三处、化学科学四处、化学科学五处。化学是研究物质变化和化学反应的科学。化工是利用基础学科的原理,实现物质和能量的传递和转化,解决规模生产的方式和途径等科学问题。
当前科学发展的特点是传统学科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学科交叉、学科融合已成为一个大的趋势;基础研究的成果向应用方面的转化周期越来越短,科学研究适应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国家的需要更为突出。
化学科学部“十五”优先资助领域以加速化学和化工学科的发展,增强基础研究工作的活力,发挥其中心科学的作用为目标。以开展泛分子(Pan molecules)的研究,寻求在不同层次上分子的多样性与多型性和控制化学反应与过程为主线;面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结合生命、材料、能源、信息、资源与环境等领域,展示和发挥化学与化工科学的作用;加强化学理论研究和发展实验方法和测试技术相配合。打破传统学科的界限,突出创新与交叉,瞄准学科前沿,推动化学与化工科学的发展。在研究对象上发展从原子、分子聚集体的多层次和多尺度的研究,以及复杂化学体系的研究,在方法上强调微观和宏观相结合,静态和动态相结合。鼓励吸收其他学科的最新理论、技术和成果,发展化学和化工自身的学科建设。
在21世纪,中国的化学科学研究水平需在学科前沿领域中占有一席之地。科学基金鼓励中国化学与化工科技人员放开眼界,拓宽思路,在源头创新上下功夫,不断推进化学与化工学科的发展。化学科学部大力支持学科前沿的高水准的创新研究,鼓励和支持在学科交叉融合基础上提出的研究课题,对课题组人员学科结构与学科交叉研究内容相匹配的申请,将实行同等优先资助政策。对于有较大风险的原始性研究,将采取有力措施给予保护和支持。
生命科学部
生命科学部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学术性管理机构。负责组织拟定生命科学领域的发展战略、优先资助领域和项目指南;负责受理、评审和管理各类生命科学基金项目;负责国际合作交流项目的组织与管理;负责专家评审系统的组织与建设;承担重要科学问题的咨询;承办自然科学基金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信息科学部
信息科学部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学术性管理机构,负责组织拟定信息科学领域的发展战略、优先资助领域和项目指南,负责受理、评审和管理各类信息科学基金项目,负责国际合作交流项目的组织与管理,负责专家评审系统的组织与建设,承担重要科学问题的咨询,承办自然科学基金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信息科学部支持信息的获取、存储、传输和处理等研究。根据近几 年学科发展趋势及社会发展需要,信息科学部把高速网络及信息安全、高性能计算(网络计算与并行计算)、软件技术与高性能算法,虚拟现实与网络多媒体技术、控制技术、电子与光子学器件技术中的科学技术问题作为优先支持的研究领域,优先资助那些有重大应用前景的重要科学技术问题。
由于信息科学领域中的科学技术问题具有越来越明显的跨学科的特点,因此本学部鼓励申请者提出学科交叉的研究项目,鼓励具有不同知识背景的科学家进行合作研究。
信息科学部与美国微软公司中国研究院及朗讯贝尔实验室中国基础科学研究院均签署了联合资助项目协议。联合资助的项目既含重点项目,也含面上项目;联合资助的研究领域包括网络技术、人机界面技术,及图像、图形技术等。
有关联合资助研究领域的较详细材料可向信息科学部计算机学科、电子学与信息系统学科查询;专家还可以就联合资助研究领域中的关键问题研究,向相应学科提议重点项目建议书。
管理科学部
管理科学部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学术性管理机构,负责组织拟订管理科学领域的发展战略、优先资助领域和《项目指南》,负责受理、评审和管理各类管理科学基金项目,负责国际合作交流项目的组织与管理,负责专家评审系统的组织与建设,承担重要科学问题的咨询,承办自然科学基金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管理科学是一门研究人类管理活动规律及其应用的综合性交叉科学。管理科学的三个基础是数学、经济学与行为科学。近年来,中国管理科学界在运用数学工具、结合经济学和行为科学等基础理论发展中国管理科学的理论方法、研究解决管理科学与管理实践中的问题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管理科学部为促进中国管理科学研究提高水平、走向世界,积极支持原创性强的项目申请,不断加大对创新项目的支持力度,鼓励跨学科的交叉研究。
管理科学部的管理体系由学术咨询系统和执行系统两部分组成。
学术咨询系统:即专家咨询委员会组成。
执行系统:按照“两级机构”的框架构成。
即科学部及下设的综合处、管理科学一处、管理科学二处。
医学科学部
医学科学部负责组织拟定医学科学领域的发展战略、优先资助领域和项目指南;负责受理、评审和管理各类医学科学基金项目;负责国际合作交流项目的组织与管理;负责专家评审系统的组织与建设;承担重要科学问题的咨询;承办自然科学基金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医学科学部主要资助针对机体细胞、组织、器官和系统的形态、结构、功能及发育异常以及疾病发生、发展、转归、诊断、治疗和预防等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学部设正主任1名,副主任2名,1个综合处,8个科学处。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直属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科学基金杂志社(直属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德科学基金研究交流中心(直属单位)
机构领导
现任领导
窦贤康:党组书记、主任
王希勤:党组成员、副主任(副部长级)
陆建华:党组成员、副主任
张学敏:党组成员、副主任
江 松:党组成员、副主任
韩 宇:党组成员、副主任兼秘书长
兰玉杰:党组成员、副主任
吴骊珠:副主任
参考资料:
历任领导
历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任:
唐敖庆:1986—1990年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任。
张存浩:1991年1月至1999年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任。
陈佳洱:1999年12月至2003年12月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任。
陈宜瑜:2003年12月年至2013年2月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任。
杨 卫:2013年2月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任。
李静海:2018年2月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任。
窦贤康:2023年4月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任。
专家咨询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设立科学部专家咨询委员会,旨在完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工作专家咨询系统,保障科学部资助决策的科学性。科学部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对科学部的优先领域和资助格局、重大研究计划和重大项目立项、学科发展战略等具有战略性的资助决策与管理工作提供咨询建议和指导性意见。科学部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由科学部主任兼任。委员实行任期制,主要由相关领域的战略科学家组成。自2002年以来已组建三届科学部专家咨询委员会,第三届成员由137位专家组成。
评审系统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项目评审严格实行“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支持,公正合理”的评审原则,采用同行专家通讯评审和专家评审组评审两级评审制度。目前同行专家系统包括8万余名同行通讯评议专家(其中科学部专家评审组近千名,并根据需要组建各种专家评审组)。
同行评议专家分布在全国各地的高等院校、研究院所。专家评审组由一些学术造诣高、学术判识能力强、办事公正、作风正派、热心科学基金工作、有一定声望的科学家组成。评审组专家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两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每届更新约50%。1986~2007年已组建了十一届专家评审组。
资助体系
自然科学基金委根据科学发展趋势和国家战略需求设立相应的项目类型,从资助定位和管理特点出发,分为研究项目系列、人才项目系列和环境条件项目系列三大资助系列。
研究项目
一、面上项目
面上项目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数最多、学科覆盖面最广的一类项目资助类型,面上项目经费占各类项目资助总经费的45%以上。面上项目支持科技工作者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由选题,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自然科学基金委每年发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提出资助范围及申请注意事项等引导申请。
二、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支持科技工作者结合国家需求,把握世界科学前沿,针对中国已有较好基础和积累的重要研究领域或新学科生长点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工作。重点项目体现有限目标、有限规模和重点突出的原则,给予较高强度的支持。每年确定受理申请的研究领域、发布指南引导申请。
三、重大项目
重大项目针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重大科学问题,开展学科交叉和综合性研究,一般由4~5个研究课题构成。重大项目按统一规划,分批立项,指南引导,定向申请,同行评议,逐项论证,动态管理,专家验收的方式组织实施。
四、重大研究计划
重大研究计划围绕核心科学问题,整合和集成不同学科背景、不同学术思想和不同资助强度的项目,形成具有统一目标的项目群,实施相对长期的支持,促进学科交叉研究。在国家科技发展战略框架体系下,与国家其他科技计划形成衔接与互补关系,促进中国科技持续创新能力的提高。重大研究计划的立项由委务会议在专家建议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审定,立项之后设立专家指导组和联合工作组,在分管委领导的直接指导下组织和管理重大研究计划计划的实施,面向全国公布指南,引导申请。
五、联合基金项目
为促进知识创新与技术创新的衔接,引导多元投入,推动资源共享,促进多方合作,自然科学基金委与其他政府部门、企业、研究机构共同出资设立联合基金或联合资助项目,资助某些特定领域的基础研究。联合资助按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方式,面向全国,向社会公布指南,引导申请。
六、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为鼓励广大科学家广泛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提高科技创新水平,自然科学基金委积极支持双方共同投资进行的实质性合作研究,建立了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国际合作格局。鼓励和支持科学家组织与实施重大的国际合作研究,有选择地参与国际大型研究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的合作,努力加强双边和多边协议下的合作研究,注重通过合作加快国内人才的培养和国外智力资源的利用,以促进基金项目的高质量完成,提高中国基础研究的水平和在国际科技领域的显示度。
项目类型
● 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 双边(多边)国际合作研究协议项目
● 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项目
人才项目系列
一、青年科学基金
为促进青年科技工作者的成长,培养和造就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而设立该项基金。其定位是稳定青年科研队伍,培育后继人才,扶持独立科研,激励创新思维,不断增强青年人才勇于创新的能力。申请者的年龄限定在男性35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
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包括外籍)
为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鼓励和吸引海外学者和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加速培养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带头人,经国务院批准于1994年设立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该项基金资助国内及尚在境外即将回国工作的45周岁以下的优秀青年学者在中国内地从事自然科学基础研究。2005年又启动了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外籍)资助工作,其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海外科技人才资源优势,支持45岁以下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良好发展潜力的外籍华人青年学者全时全职在中国内地从事自然科学基础研究。
三、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
为稳定地支持基础科学的前沿研究,营造有利于创新的环境,培养和造就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和群体而设立的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该基金资助国内以优秀科学家为学术带头人、中青年科学家为骨干的研究群体,围绕某一重要研究方向在国内进行基础研究。受资助的创新研究群体应是长期合作中自然形成的研究整体,其学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具有一定优势,研究工作取得突出成绩,或活跃在某一基础研究领域的前沿并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
四、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
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主要用于支持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简称理科基地)的条件建设和本科生研究能力的提高,促进科学研究与教育的结合,培养基础研究后备人才。主要包括:条件建设项目、本科生科研能力提高项目和生物学、地学野外实习基地建设与运行、骨干教师培训等,同时适当资助古生物,植物、动物分类等特殊学科点的人才培养工作。
五、地区科学基金
地区科学基金主要是为了加强对部分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等科学研究基础薄弱地区科技工作者的支持,稳定、吸引和培养这些地区的科技人才,扶植和凝聚优秀人才,支持他们潜心探索,为区域协调发展和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服务。现面向的地区有内蒙古、宁夏、青海、新疆、西藏、广西、海南、贵州、江西、云南10个省、自治区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项目系列
一、国际合作交流项目
国家合作交流项目为已经承担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科学家广泛参与国际合作与交流营造良好环境和条件。目前,已与36个国家和地区的66个科学基金组织和研究机构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努力在拓展合作渠道、合作途径、资助机制等方面创造良好合作环境,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 一般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 在华召开国际学术会议项目
● 留学人员短期回国工作讲学专项
另外,2000年与德意志研究联合会(DFG)联合建立的中德科学中心为促进双方在自然科学领域内开展合作与交流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
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主要资助基础科学前沿研究所急需的重要科学仪器或实验装置的创新性研制和改进,以及创新性科学仪器研制当中的基础性科学问题的研究。
三、重点学术期刊专项
重点学术期刊专项着眼于建设具有国际品牌的中国学术期刊,提高中国学术期刊在国际上的影响力。该项目每逢偶数年份受理申请。
四、科普、青少年科技活动等专项
科普项目面向社会普及和传播基础研究成果,进一步增进公众理解,提高科学素养;资助青少年科技活动旨在培养青少年的探索兴趣和创新意识,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监督工作
监督委员会
自然科学基金委监督委员会成立于1998年12月10日,是在自然科学基金委党组领导下独立开展科学基金监督工作的机构,向自然科学基金委全体委员会议报告工作。
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旨在维护“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支持、公正合理”的评审原则,维护科学基金制的公正性、科学性和科技工作者的权益,弘扬科学道德,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和科学基金事业健康发展的环境和氛围。
监督委员会由自然科学基金委聘请有关科学家和管理专家组成。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监督委员会实行任期制。
主要职责
● 制定和完善自然科学基金监督规章制度;
● 受理有关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投诉和举报,会同或委托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按有关规定处理;
● 对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评审、管理以及实施等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意见和建议;
● 对自然科学基金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与修改提出意见和建议;
● 开展旨在加强科学道德建设的宣传、教育及其他相关活动。
监督委员会自成立以来,紧紧围绕科学基金中心工作,认真做好完善监督机制的基础工作,逐步建立健全监督规章制度;认真受理科技界有关科学基金工作的投诉和举报;深入调研,认真听取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建议;广泛宣传,弘扬科学道德,倡导实事求是的作风和科学态度,得到科技界的理解、支持和参与。
自然科学基金委监督委员会重视与国内外科研管理机构的监督机构开展广泛深入的工作交流,以学习借鉴各有关机构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实行有效监督等方面的经验,拓展视野,集思广益,不断提高科学基金监督工作水平。
经过多年的努力,科学基金监督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和初步成效,将对进一步完善和发展科学基金制、加强中国科技界的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支持科技源头创新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最新修订时间:2024-08-03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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