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清史纂修领导小组
国家政府部门
国家清史纂修领导小组成立于2003年,时称“清史纂修领导小组”,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2004年改为现名。2008年,国务院撤销此机构并将该工作交由文化部承担后,文化部恢复成立国家清史纂修领导小组,现为文化部议事协调机构。领导小组常设办公室,为文化部直属单位,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历史沿革
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国家清史纂修工程于2002年底全面启动。
2003年,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清史纂修领导小组。
2004年,经国务院批准,清史纂修领导小组更名为国家清史纂修领导小组。
2008年,根据国务院《国务院关于议事协调机构设置的通知文化部承担的决定,为加强对清史纂修这一国家重大文化工程的领导,更好地做好对清史纂修的组织协调工作,经文化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国家清史纂修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
历任成员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04年4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史纂修领导小组更名及调整组成人员的通知》(国办发〔2004〕27号)文件精神,对国家清史纂修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国家清史纂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朱佳木(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
张少春(财政部部长助理)
成员:雒树刚(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金冲及(中央文献研究室常务副主任)
李盛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侯建良(人事部副部长)
柳斌杰(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
单霁翔(国家文物局局长)
郭树银(国家档案局副局长)
戴逸(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任继愈(国家图书馆馆长)
郑欣淼(文化部副部长、故宫博物院院长)
邢永福(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馆长)
现任成员
根据《国务院关于议事协调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3号)撤销国家清史纂修领导小组(对外称中国国家清史纂修领导小组)、工作由文化部承担的决定,经文化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国家清史纂修领导小组”。国家清史纂修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蔡武(文化部党组书记、部长)
副组长:李洪峰(文化部党组成员、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驻文化部纪检组组长)
成员:戴逸(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主任)
杨建昆(文化部办公厅主任)
周庆富(文化部人事司副司长)
赵雯(文化部财务司司长)
于群(文化部社会文化司司长)
童明康(国家文物局副局长)
黄振春(国家博物馆党委书记)
李季(故宫博物院常务副院长)
张志清(国家图书馆副馆长)
主要职责
国家清史纂修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清史编纂的组织领导工作,主要职责是:
1.确定和贯彻清史纂修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2.审定清史纂修规划、方案和规章制度;
3.审定清史纂修的经费预算和重大开支;
4.审定编纂机构、体制、项目及人员规模;
5.安排、督促编纂计划的进展与落实;
6.决定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委员的组成与调整,指导编委会开展工作;
7.协调解决清史编纂中的重大问题;
8.研究决定与清史纂修有关的重大事项。
常设机构
国家清史纂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即国家清史纂修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外称“中国国家清史纂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国家清史纂修领导小组和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位置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16号神州数码大厦14层
邮编:100080
最新修订时间:2022-04-08 17:28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组成人员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