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清史纂修领导小组成立于2003年,时称“
清史纂修领导小组”,为
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2004年改为现名。2008年,
国务院撤销此机构并将该工作交由
文化部承担后,
文化部恢复成立国家清史纂修领导小组,现为文化部议事协调机构。
领导小组常设办公室,为文化部直属单位,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008年,根据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议事协调机构设置的通知文化部承担的决定,为加强对清史纂修这一国家重大文化工程的领导,更好地做好对清史纂修的组织协调工作,经
文化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国家清史纂修领导小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04年4月2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史纂修领导小组更名及调整组成人员的通知》(国办发〔2004〕27号)文件精神,对国家清史纂修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国家清史纂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根据《
国务院关于议事协调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3号)撤销国家清史纂修领导小组(对外称中国国家清史纂修领导小组)、工作由文化部承担的决定,经文化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国家清史纂修领导小组”。国家清史纂修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国家清史纂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即
国家清史纂修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外称“中国国家清史纂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国家清史纂修领导小组和
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