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清史纂修领导小组办公室
国家清史纂修领导小组的工作部门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国家清史纂修工程于2002年底全面启动。 2003年,中央编办批准成立清史纂修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任务是:拟定纂修计划、方案和规章制度;承担纂修组织协调和宏观指导工作;负责纂修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组织编纂人员队伍;编写工作简报,落实编纂计划;组织考证、评议和出版工作,承担有关后续工作。
2004年,经国务院批准,清史纂修领导小组更名为国家清史纂修领导小组,原办公室也随之更名为国家清史纂修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外称中国国家清史纂修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综合(人事)处、财务处、项目管理处、出版处、服务处。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3-13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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