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纤维检验局成立于1953年,是国家法规赋予对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纤维产品具有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和质量检验职能的事业单位。是经
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并依法通过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省级专业纤维检验机构和第三方公正检验机构。本局遵守实验室认可和资质认定的要求,不断完善管理体系并保证其有效运行,切实履行法律义务,承担和恪守法律责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创建管理一流、技术一流、服务一流、值得客户信赖并能持续满足客户需求的开放型检测实验室,以“求实、进取”的精神和“严谨、规范”的工作态度,热忱为政府、法定管理机构和客户提供“科学、公正、快捷、满意”,符合准则、法规要求的检测服务。
依据国务院国发[1985]92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发[1985]203号文件和国务院令第407号《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授权赋予的职能,且依照国家质检总局令第43号《
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49号《
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73号《
麻类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和第89号《
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四川省纤维检验局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承担以棉花,毛、绒,麻、茧丝、羽绒、化纤、
纺织品、服装、皮革及制品为主要检验对象的委托检验、监督检验、公证检验、复验仲裁、新产品型式检验和司法鉴定检验,完成国家有关部门下达的各项公证检验任务;
依据《
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的授权,负责对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纤维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接受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委托,负责纺织品、服装和皮革制品的行政执法工作;
四川省纤维检验局拥有一栋3400m2的检测办公大楼;实验区域布局合理、分隔有效,检测环境条件控制良好;能满足常规性能检验之外,还配有检测生态纺织产品功能性、环保性和有毒有害等安全性能的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各种检测仪器设备300余台(套)。
本局秉承“科学、公正、严谨、高效”的质量方针,按照ISO/IEC17025:2005的要求,有效地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2002年通过了由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CNAS)和
中国纤维检验局组织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CMA)、实验室审查认可(验收)(
CAL)和国家实验室认可,获得国家认可的检测能力达9大类123个产品/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