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遴选工作于2017年5月启动,为规范有序地开展申报和遴选工作,
四川省文物局拟定了《申报指导意见》、《申报信息采集标准》和《评审参考标准》等评审规程,组织专家对全省21个市(州)上报的327处推荐名单及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并进行了实地考察及复审。在征求了省级各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遴选出196处不可移动文物推荐为四川省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2019年1月14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公布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核定公布了196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古遗址25处、古墓葬18处、古建筑97处、石窟寺及石刻16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40处。
继2010年、2012年、2014年三次公布58个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后,四川省人民政府于2016年11月22日再次公布
北川老县城地震遗址等1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至此,四川省已累计公布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26个。
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涵盖类型较为广泛,共分为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五大类别。其中,近现代工业遗产、革命文物等数量大幅增加,体现了公布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以来四川文化遗产的新特点、新趋势、新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