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
王应奎《
柳南随笔》卷一:“《汉书佞幸而传》‘红阳侯立嗣子融,从
淳于长请车骑’。
颜师古注:‘嗣子谓
嫡长子当为嗣者也。’
昌黎《刘统军墓志》云:‘子四人,嗣子纵,长子元一,次子景阳、景长。’
《节度使李公墓志》:‘公有四子,长曰元子,次曰元质,曰元立,曰元本。元立、元本皆崔氏出。葬得日,嗣子元立与其昆弟四人,请铭于
韩氏昌黎。’
所谓嗣子,与《
汉书》正同,皆所谓嫡长子。盖庶出之子虽年长,因系庶出,而不得为嗣子。故《刘志》于嗣子之下,又云长子元一,而《李志》于长曰元孙,次曰元质之下,又以元为嗣子也。古人严于嫡庶之分,即此可见。”
《
诸葛亮治蜀》:“君才十倍于
曹丕,必能安国,终定大事。若嗣子可辅,辅之:如其不才,君可自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