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参与全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方案制定,检查扶贫开发资金使用,指导全县扶贫开发内部审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贫困村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监督、考核、评估,指导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
(五)指导全县产业扶贫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扶贫开发产业相关政策性措施,协同推进
金融扶贫工作;
(一)综合股。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和督办;承担人事财务、督导考评、信访、宣传、信息、安全、保密、
政务公开、信息化、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二级单位
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清理工作;承担
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有关工作;负责法治宣传;指导扶贫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县级领导联系各乡镇服务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扶贫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党的建设、
党风廉政建设、
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县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及贫困村退出检查评估;负责各乡镇(街道)及县直脱贫攻坚相关责任单位脱贫成效考核评估的组织工作;组织开展扶贫领域督查工作;承担县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办理上级及有关部门交办的扶贫信访案件;负责受理基层群众咨询服务、信访举报及重点事项的核查工作;负责群众服务平台和举报投诉机制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做好扶贫信访和咨询服务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宣传、门户网站管理、舆情监测工作;配合宣传部门做好全县扶贫新闻宣传、扶贫氛围营造及扶贫政策宣传落实工作;承担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规划开发股。负责组织拟订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减贫计划的制定和目标任务分解;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贫困村退出的指导、督促、落实;参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管理;负责全县专项扶贫项目库建设和项目报备;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批复扶贫开发重大项目、跨区域项目和专项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大项目的考察、评估和论证;指导监督全县扶贫开发整村推进等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扶贫开发产业相关政策性措施,参与组织项目监督管理;协调指导全县产业扶贫工作,负责重大产业扶贫工作的协调推进;协同推进金融扶贫和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协同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相关工作。
(三)行业扶贫股。负责协调全县行业扶贫工作;统筹协调行业部门扶贫政策性措施的制定、落实;协调推动行业部门责任落实、工作落实;协助做好行业部门的考核工作;负责“雨露计划”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县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参与协调全县扶贫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四)社会扶贫股。负责协调全县社会扶贫工作;负责动员、引导社会各界开展扶贫济困活动;联系协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定点扶贫、结对帮扶、对口帮扶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驻村帮扶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脱贫攻坚奖的评选表彰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性社会团体扶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