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
古代钱币之一。 据资料记载:清
咸丰年间(1851-1861年),
太平天国农民起义发展迅猛,并在江苏南京建都,此时
清政府赖以
铸钱之用的
滇铜(
云南省出产的铜料),因道路阻断而无法运进北京。一方面是镇压起义急需大量的军饷开销,一方面是铸钱的原材料告缺,给清政府造成了严重的财政困难,最终迫使清政府自
咸丰三年开始发行纸币和改铸
大钱来弥补财政亏空。
咸丰元宝种类较多,这里仅举部分
稀见品和名誉品,宝泉
克勤郡王捐铜所铸
当二百、
当三百,均为试样,罕见,宝巩
当五百、
当千较罕见,
市场价格在10~20万元,宝河当五百、当千亦较罕见,价格在15~20万元,宝蓟当百为当百中最稀见者,市场价格在8万元左右,宝苏当五百、当千均属仅见,其中当五百下落不明,宝伊当五百、当千均罕见,宝迪当八十亦稀见,市场价格在6万元左右。
咸丰初期,清朝政府的税入大约为白银4000万两,支出约需白银3600余万两,收入与支出相互抵销尚有盈余。自
太平天国革命爆发以后,
清政府的
财政危机急骤恶化。咸丰二年(1852年)户部奏称:“两载以来,军需河饷糜帑已二千数百万两,以致度支告匮,筹划维艰。”同年六月十六日户部密摺言:“自广西用兵以来,迄今三载,经臣部奏拨军饷及各省截留筹解,已至二千九百六十三万余两,……
户部银库,截止本月十二日止,正项待支银仅存二十二万七千余两。” 在这种支出日多、财政窘迫、军饷困难、国库空虚的情况之下,
清政府企图借实行
通货膨胀的政策,进一步对百姓进行搜刮与掠夺。
咸丰二年(1852年)十月十九日,四川
学政何绍基向清廷上摺,要求政府铸造
大钱,以应付日益困难的财政需要。他在奏摺中说:“……历代大钱之制不一,大约由
当五、当十至
当千而止。拟请于常行
通宝钱外,铸为大钱三品:曰当一百,曰
当五百,曰当一千;当千者重不过二两,俾与
制钱相剂而行。由部臣议定成式,务期精好,颁发中外,一体鼓铸。凡支给俸、薪、养廉,及河工、兵饷,皆银与大小钱兼放;赋税所入当收银者,皆准以银与大小钱搭配交纳。应归藩库部库者,酌为减节,以免先解
后拨之烦。惟关税仍照旧尽数收银而特恩锡赉则给银以示优异。俟大钱畅行之后,民输官赋乃渐不必用银。然非置银于无用也,民间以银易钱及用银交易,听其自如,无庸过问。……”
咸丰皇帝于十一月二十八日在奏摺上亲自朱笔批示:“所奏不为无见,然小钱大钱,制虽异,用实同,现铸小钱,铜尚不足,何况大钱乎!汝知一未知二也。至器用多铜,原干例禁,本年曾经降旨。况古制亦非尽善,举一事必欲复古,试问
井田,封建尚可复乎?此摺著户部存记,若有可行时,不妨采择入奏。钦此。”
虽然,
何绍基铸造大钱的建议未能获得朝廷的批准,但是,出于当时“军饷增多,帑金不足,”的现实情况,在清朝政府的最高
统治阶层,已经拉开了铸造大钱的论战。
此后,清朝政府中的有关部门主管,如御史蔡绍洛、
刑部尚书周祖培、
大理寺卿恒春、
户部尚书孙瑞珍、巡防大臣
绵愉、管理户部事务
祁隽藻等,均先后向朝廷力陈铸造
大钱的利处。然而,以户部
左侍郎王茂荫为首的
反对派,包括
左庶子庞钟璐、御史蔡征藩等一批官吏,竭力反对铸造大钱。
咸丰三年(1853年)二月,
太平天国起义军占领江宁(今南京),并将南京改为
天京,革命势力遍及
长江流域各省,战局的急剧发展,使得当时市场
银贵钱贱,
货币信用发生严重危机,
国家财政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据《
光绪顺天府志》记载:“咸丰三年,军旅数起,饷需支绌,东南道路梗阻,
滇铜不至,刑部尚书
周祖培、
大理寺卿恒春、御史蔡绍洛等先后条陈钱法,请改铸大钱,以充度支。”在这种情况之下
咸丰大钱终于应运而生。
咸丰三年(1853年)三月五月,户部首先开铸当十大钱,文曰咸丰元宝,重六钱,与
制钱相辅而行。七月乃增铸
当五十钱一种,重一两八钱。同年十一月谕令各省推行铸造大钱,并添铸当百、
当五百、
当千钱三种;当千者重二两,当五百者重一两六钱,
铜色紫,当百者重一两四钱,铜色黄,皆磨滤精工,光泽如镜,文曰
咸丰元宝;而减当五十者为一两二钱,当十者为四钱四分,又减为三钱五分,再改为二钱六分。四年正月,
宝源局又铸当五钱一种,重二钱二分。接着又铸
当二百、三百、四百大钱。在大约一年左右的时间里,清朝政府开铸的大钱有当四、五、八、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一百、二百、三百、四百、五百以及当千等计约十六个等级的咸丰各类大钱。
咸丰四年(1854年)三月,户部又先后铸造当一、当五、当十等三种
铁钱与
铅钱。当时户部除了下设宝泉、
宝源两个
铸钱局外,清廷又特别准许克勤郡王庆惠、文端设立一个钱局,专门铸造咸丰当百以上的大钱。
马定祥先生主编《
咸丰泉汇》一书,收录有
克勤郡王铸造的
当五十至当千型
咸丰大钱56种。
鲍康《大钱图录》刊载有
咸丰当十以上大钱54枚,其中克勤郡王所铸大钱4种。克勤郡王所铸的大钱大都带有
星月纹标记,张炯伯《咸丰大钱考》载:“勤郡王意欲另设专局鼓铸大钱未准,故沿用宝泉字样,特加星月标记,以示区别耳。”
先是
道光中叶,银外泄而贵,朝野皆欲行大钱以救之。
广西巡抚梁章钜疏言其利。文宗即位,四川
学政何绍基力请行大钱以复古救时。上意初不谓然,卒与
官票、
宝钞行焉。钞尝行于顺治八年,岁造十二万八千有奇。十年而罢。
嘉庆间,
侍讲学士蔡之定请行钞。咸丰二年,
福建巡抚王懿德亦以为请。
廷议以窒碍难行,却之。是时银亏钱匮重,而军需河饷糜帑二千数百万,筹国计者,率以行官票请。次年,命户部集议。惠亲等请饬部制造钱钞与
银票相辅并行。票钞制以
皮纸,额题“
户部官票”,左满、右汉,皆双行,中标二两
平足色银若干两,下曰“户部奏行官票”。凡原将官票兑换银钱者,与银一律,并准按部定章程,搭交官项。伪造者依律治罪。边文龙。钞额题“
大清宝钞”,汉字平列,中标准足
制钱若干文,旁八字为“天下
通宝,平准出入”,下曰“此钞即代制钱行用,并准按成交纳
地丁钱粮一切税课捐项,京、外各库一概收解”。边文如票。大钱
当千至当十,凡五等,重自二两递减至四钱四分。当千、
当五百,净铜铸造,色紫;当百、
当五十、当十,铜铅配铸,色黄。百以上文曰“
咸丰元宝”,以下曰“
重宝”,幕满文局名。四年,以乏铜,兼铸当五
铁钱及
制钱。已而更铸铅制钱。
乾隆间,京局用铜,滇、洋兼资,后专行滇运。时以道梗铜滞,故权宜出此。定议票银一两抵制钱二千,钞二千抵银一两,票钞亦准是互相抵,民间完纳丁
粮税课及一切官款,亦准五成,京、外应放库款如之。大钱上下通行如票钞,抵银如制钱之数,输官以三成,铁钱通用如大钱。阻挠罪以违制,伪造钞票
斩监候,私铸加严。通饬京、外设置
官钱局。寻以直省延不奉行,嗣后议于各府置钞局,发大钱于行店,俾钱钞通融互易以便民,丁粮搭收票钞,零星小户银钞尾零,搭交铜铁大钱,皆先从直隶、山东实行。官吏折勒骫法,商民交易不平价,从严处治。七年,令顺天
直隶各属钱粮,自本年上忙始,以实银四成、宝钞三成、当十铜铁大钱三成搭交,一切用项,亦按成搭放。寻从户部议,自本年下忙始,直隶照银七票三征收,大钱三成即纳在钞票三成内,交票交钱听便。
“寻以直省延不奉行,嗣后议于各府置钞局,发大钱于行店,俾钱钞通融互易以便民,丁粮搭收票钞,零星小户银钞尾零,搭交铜铁大钱,皆先从直隶、山东实行”可能就是直隶、山东一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