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玉辉(1980-),男,山东临沂临沭人,
山东政法学院民商法学院副教授、民法教研室主任,法学博士,兼职律师。2010年9月至2014年7月,就读于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师从著名民法学家刘保玉教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法学院
民商法学硕士(2008年);
山东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英语语言文学学士(2004年)。2012年8月至2013年2月,受国家公派赴
美国亚利桑那大学James E. Rogers法学院做博士生联合培养项目,以美国企业责任理论和工业事故损害救济为研究重心。
工作经历
主讲民法学、担保法学、民法案例分析、科技法、知识产权管理等本科课程,民法学、民法案例研习、法律论文写作等研究生课程;所授课程《知识产权管理》获批山东省第二批本科一流课程,主持《民法学(二)》混合式课程建设,主持《民法学(一)》获评校级课程思政优质示范课程,获评2021、2023年校级优秀教师、第一、二届校级金牌教师。
教学成果与荣誉
1.主讲课程《知识产权管理》获批山东省第二批本科一流课程。
2.主持山东政法学院2019年混合式课程立项项目《民法学(二)》;
3.主持山东政法学院2019年教学研究项目《民法学课程思政教学改革模式与路径研究》;
4.主持《民法学(一)》获评校级课程思政优质示范课程;
5.获得山东政法学院第八届“我最喜爱教师”;
6.获得山东政法学院第二届“思政育人之星”;
7.获得山东政法学院第十二届教师授课大赛三等奖;
8.获得山东政法学院微课大赛二等奖;
9.获得山东政法学院网络课程大赛二等奖;
10.获得山东政法学院2017-2018、2018-2019优秀学业导师;
11.被评为山东政法学院第一、二届金牌教师;
12.获得山东政法学院2021年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13.获得山东政法学院2021、2023年优秀教师称号。
研究方向
民商法学、土地法和环境保护法,在《当代法学》《法学杂志》《政法论丛》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十余篇,主持省部级课题两项,参加国家社科基金课题、教育部人文社科课题和其他省部级课题十余项。山东省“十三五”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民商事法律与民生研究中心”研究人员,山东省青年创新团队“乡村振兴法治保障”团队成员。
出版图书
主要著述
代表性论文
1.《论侵权行为的概念》,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08年
硕士学位论文;
2.《我国绝对权救济模式的立法选择》,载《政法论丛》,2008年第3期;
3.《全面的侵权责任一般条款》,载《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09年会论文集》;
4.《建筑物倒塌:划清“界线”好定责》,载《建筑》,2010年第6期;
5.《侵权责任一般条款再探讨》,载《
山东大学法律评论》2011年00期;
6.《论安宁生活权》,载《当代法学》2013年第2期;
7.《中国死亡赔偿金制度的解释论》,载《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1期;
8.《论我国民法典编纂的“四个面向”》,载《法学杂志》2015年第10期。
专著教材
1.《
百案通解校园侵权》(主编),
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年版;
2.《债权法教程》(副主编),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3.《侵权法教程》(参编),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5.《美国侵权法:实体与程序》(合译),
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6.《侵权责任法理论与实务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
人物评价
周玉辉专攻
民商法学,专业基础扎实、学术视域开阔,密切关注民商事立法前沿,学术重心为民法学,尤其是侵权法、债法及民法解释学;周玉辉拥有多年为法学本科生、双学位讲授民法的专兼职经历,形成制度、学理和案例有机统一的
启发式教学模式,授课语言精练、诙谐;自2007年起,周玉辉进军司法考试民法辅导领域,历经跟班辅导员、教辅资料撰写、真题解析、课程讲座、习题讲授、民法主讲教师的多重锤炼,先后就职于北京指南针司考学校、北京三校司考培训学校、北京蓝点司考网校等司考培训机构,深喑民法命题之道、考生备考之所需;周玉辉曾代理多起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以及劳动争议仲裁纠纷,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