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应德
中国杰出资深法学家,中国现代刑事侦察学的重要创始人与奠基者之一
周应德(1921年12月-2022年7月12日),男,重庆南川人,我国第一个刑事侦查学副教授、教授。1953年至1985年在西南政法学院任教,历任刑事侦察教研室副主任、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1985年任四川大学教授兼法学研究所所长。连续从事法学高等教育四十年,1992年离休,享受地专级待遇。获国务院有突出贡献政府特殊津贴(终生)。
人物生平
革命生涯
周应德早年参加抗日救亡活动。1939年18岁时加入中国共产党,1942-1946年就读于朝阳大学法律系。1947年任中共重庆市中区及南岸区学运特支委员,从事地下民主活动。1948年参加高等文官考试及格。1949年任永川县法院首席检察官,同年12月四川解放,参加永川县人民政府接管委员会接管司法系统。1950年调任川东区党委办公厅秘书兼政策研究室研究员。1952年任最高人民法院西南分院审判员。
教育事业
周应德于1953年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在化龙桥创办之际调入任教,在先后担任《苏联刑法》、《中国刑法》、《刑事侦察》等课程的同时,和刑侦教研室的同志们一道率先创设高等学校刑事侦察专业;编写和审定《刑事侦察学》、《痕迹学》等十余门刑侦系列教材三百余万字,奠定了大学刑侦专业教材体系的基础,受司法部委托筹办两期全国刑侦师资培训班;参与创建高等院校第一所“司法鉴定中心”(现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在全国率先招收刑事侦查硕士研究生;创办《侦查》杂志,任首届主编。
1956年,周应德回到西南政法学院开始讲授《犯罪对策学》(后定名为《刑事侦查学》)。构筑刑事侦查学理论体系的任务,也摆在了周应德的面前。课程设置和教材编撰无疑是学科建设最关键的工作。1963年,周应德便领衔编写了《刑事侦查学教学提纲》,首次系统提出了刑事侦查学的研究对象、体系、任务、研究方法和原则等,奠定了刑事侦查作为一门学科的基础。1979年,周应德接受司法部委托,筹办大学本科刑侦专业。他与公安部面商细节,决定专课专授,定名为刑事侦查专业,确定当年招生。1980年,他参与编纂的新中国第一部《法学辞典》出版;1982年,他主编了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本《犯罪侦查学》教材;1984年,他领导筹建了国内高校第一所司法鉴定中心,改变了刑事证据鉴定由公安部门自侦自证的局面。
1985年调四川大学后,除从事刑侦教学外,还组织创办了四川大学法学研究所,任所长;参加筹建法学硕士点,并任刑侦研究生导师。
社会兼职
周应德教授先后担任的社会兼职有:中国行为学会法学委员会常务理事;四川省政协法制委员会委员;华东政法学院《刑侦研究》杂志编辑、四川省教委高级职称政治法律评审组成员、云南省刑事技术职称评委会副主任委员、四川省检察学会顾问;成都市法学会副会长;现任四川省海峡两岸法律研究会会长;四川大学法学院顾问。
出版图书
学术成果
周应德主要学术成果有:《犯罪侦查学概论》(中国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编委兼刑侦分科主编;全国法学统编教材《犯罪侦查学》主编;《侦查学》副主编;《法学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常务编委兼刑侦分科主编;《刑事法学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副主编;《法学大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刑侦分科主编;还主编有《杀人案例专集》、《盗窃案例专集》(公安部群众出版社)。论文《刑事侦察同一认定中的几个理论问题》收入《中国法学论文集》(法律出版社)。
荣誉称号
周应德教授的教学科研成果突出,尤其对早期的侦查教育事业有很大贡献,先后获得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署授予的《荣誉证书》(1993年)和四川省法学会第四次优秀法学学术成果一等奖(1997年)等省部级奖励。事迹载入《法学家辞典》(第467页)。
周应德教授擅长行草书法,为人正直、谦逊,谈及过去的贡献,连声说:“成绩是大家的,成绩是大家的。”
2012年9月被中国法学会授予“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称号。
文学成就
周周应德先生曾撰书“薛涛像赞”、“薛涛墓表”刻石建碑存于成都望江公园,书法佳作收录于《周应德书法集(行草)》,2007年由四川出版社出版。创作的书法作品《成都赋》被杜甫草堂博物馆正式收藏。
最新修订时间:2022-07-19 00:31
目录
概述
人物生平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