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民政工作
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工作意见,起草有关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部门领导
党组书记:徐公喜
局长:程若光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德民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卫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龚长林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文亮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洪本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百里
副调研员:李新华
副调研员:张百新
单位职能
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
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二)取消提出福利彩票发行额度职责。(三)将本级社会福利资金资助项目评审工作交给社会中介组织。(四)加强社会救助职责,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主要职责
(二)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
(三)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工作;监督实施各类优抚标准;审核呈报、褒扬革命烈士;指导优抚
医疗事业单位、光荣院和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工作。
(四)组织实施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人员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军队干部休养所服务管理与建设工作;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士官、无军籍职工及军队离退休干部、军工(遗属)的有关政治、生活待遇。
(五)组织实施军队退役义务兵、退役士官、转业士官、复员干部、1-4级伤残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待分配期间退役士兵的管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工作;指导全市军人接待转运的供应保障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筹措、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七)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指导救助管理站建设,协调跨市及跨县(市、区)救助管理工作。
(八)拟定行政区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乡镇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隶属关系和界线的变更考察、审核报批工作;拟定全市地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和指导全市地名更名、命名、销名的审核报批;组织和指导县(市、区)和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
(九)拟定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的意见并指导实施;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十)拟订
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办法,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规划;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和救灾捐赠工作;指导孤儿、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十一)组织落实婚姻管理、殡葬管理政策;办理涉港、澳、台的婚姻登记工作;指导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十二)拟订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老龄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发展沿革
周口市民政局前身为冀鲁水东(十二)专员公署民政科,1949年改为淮阳行政区督查专员公署民政科,1972年2月,周口地区革命委员会设民政劳动局,内设民政科,1979年1月,民政劳动局分设为周口地区民政局、劳动局,2000年,撤地设市后更名为周口市民政局。
周口市民政局成立以来,事业不断发展,民政队伍不断壮大。工作范围、工作职能不断扩大,业务工作从最初的几项扩展到二十几项。
部门设置
周口市民政局现设置14个职能科室,即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民间组织管理科、优抚科、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科、复员退伍军人安置科、救灾救济科、社会福利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区划地区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科、老龄工作科、计划财务科、党办。机关行政编制45名(含纪检监察编制1名),其中处级领导干部4名,科级领导干部16名,机关工勤事业编制4名,下属7个二级机构,即:双拥办、市直低保中心、
社区服务中心、福彩发行中心、军干所、军转站、救助管理站。
工作动态
市民政局组织举办全市农村敬老院院长培训班
为进一步增强敬老院院长责任意识,熟悉五保供养条例,规范敬老院管理,学习先进管理模式,提高农村敬老院院长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2012年9月10至14日,周口市民政局组织举办了敬老院院长培训班,全市近200名乡镇敬老院院长参加了培训。主要学习有关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政策法规、《农村五保供养条例》、《河南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河南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和服务管理规范》、《敬老院规章制度》及《文明敬老院评分标准》。
会上有三个典型敬老院长做了典型发言,并聘请医院护理专家讲解老年人日常保健及护理知识。同时,此次培训班实地观摩了商水县邓城镇敬老院,并就如何促进敬老院全面建设再上新台阶进行了交流和探讨。
为搞好本次培训,孟局长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并多次过问培训班准备情况,培训期间,局领导亲自讲课,反映了局领导对这次培训十分重视,民政局副局长刘洪本同志在讲话中要求,全市各乡镇敬老院院长要有责任心、爱心和热心,做到以院为家,视五保老人如父母,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要采取得力措施,建立和完善院务管理制度,强化岗位责任意识,努力丰富老人的物质和精神生活。要大胆探索新模式,充分发挥敬老院土地资源优势,使其最大限度发挥经济效益,促进敬老院自我发展,提高老人生活质量水平,真正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的地方性政策法规,指导、推进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2、负责社团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拟订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的政策和规章,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性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收费和财务管理办法;查处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取缔非法社团组织及民办非企业单位;指导县区社团和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社团基金会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
3、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实施国家、省制定的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负责革命烈士、因公伤亡人员褒扬的审核、呈报和抚恤工作;负责接收牺牲病故军官随军家属易地安置工作;负责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的保护管理工作;承办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4、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工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管理工作;指导军地两用人才的培训、开发和使用。
5、组织、协调全市抗灾救灾工作,核定上报灾情,转移安置灾民;管理分配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其使用;组织指导灾民安置和救灾捐赠;开展国际减灾工作;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经常性捐助等社会互助活动;管理全市性福利募捐义演;指导县区救灾救济工作。
6、负责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工作;研究拟订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政策法规和实施办法;监督检查城乡居民
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7、负责指导基层政权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制定社区建设服务管理办法和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社区建设工作。
8、负责全市婚姻登记管理及涉港澳台地区的婚姻登记工作;拟定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倡导婚姻习俗改革;审核涉外婚姻登记。
9、负责全市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工作;承办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命名、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推行、公布标准地名的使用,规范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统一制作街路门牌标志;组织开展地名研究和
地名档案建设;组织、协调、指导县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边界争议,提出仲裁建议。
10、负责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拟定全市
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扶持政策和各类福利设施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的审批和管理;负责
社会福利企业认定和报批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福利彩票的发行工作;管理本级民政事业费和社会福利资金。
11、负责全市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倡导文明丧葬习俗,承办经营性殡仪馆、公墓的审核、报批工作。
12、负责儿童收养登记管理;负责救助生活无着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工作。
13、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层民政
周口各县市区民政局、民政所联系情况统计表
周口市民政局
周口市建新路 117 号
黄泛区分局
黄泛区园林区园艺路中段
开发区社会事务处
开发区杨脑村
川汇区民政局
大闸路与交通路交叉口南 50 米路西
李埠口街道民政所
李埠口街道人民政府院内
开发北区民政所
金海路 1 号
城北办事处民政所
八一路北段城北办事处院内
城南办事处民政所
周商路与交通路交叉口路南 200 米路东
城东办事处民政所
周项路东段路南城东办事处院内
纺织办事处民政所
五一路与交通路交叉口路南
七一办事处民政所
文明路北段
人和办事处民政所
中州路中段川汇区工会对面
小桥办事处民政所
新民街新段 17 号
陈州办事处民政所
后张营街 26 号
搬口办事处民政所
周淮路西段搬口办事处院内
水寨镇张庄大街 91 号
南顿镇民政所
南顿镇镇政府
永丰乡民政所
永丰乡乡政府
范集乡民政所
范集乡乡政府
孙店镇民政所
孙店镇镇政府
秣陵镇民政所
秣陵镇镇政府
三店乡民政所
三店镇镇政府
李寨镇民政所
李寨镇镇政府
贾岭镇民政所
贾岭镇镇政府
新桥镇民政所
新桥镇镇政府
付集镇民政所
付集镇镇政府
高寺镇民政所
高寺镇镇政府
官会镇民政所
官会镇镇政府
王明口镇民政所
王明口镇镇政府
丁集镇民政所
丁集镇镇政府
郑郭镇民政所
郑郭镇镇政府
水寨社会事务办公室
水寨办事处
东方社会事务办公室
东方办事处
光武社会事务办公室
光武办事处
莲花社会事务办公室
莲花办事处
花园社会事务办公室
花园办事处
千佛阁社会事务办公室
千佛阁办事处
扶沟县扶周路 34 号
崔桥乡民政所
乡政府院内
江村乡民政所
乡政府院内
白潭乡民政所
乡政府院内
曹里乡民政所
乡政府院内
韭园乡民政所
乡政府院内
柴岗乡民政所
乡政府院内
固城乡民政所
乡政府院内
练寺乡民政所
乡政府院内
汴岗乡民政所
乡政府院内
大新乡民政所
乡政府院内
吕潭乡民政所
乡政府院内
包屯乡民政所
乡政府院内
大李庄乡民政所
乡政府院内
城郊乡民政所
乡政府院内
城关镇民政所
镇政府院内
农牧场民政所
商水县民政局
乡政府院内
城关镇民政所
镇政府院内
黄寨镇民政所
镇政府院内
练集镇民政所
镇政府院内
平店乡民政所
乡政府院内
袁老乡民政所
乡政府院内
魏集镇民政所
镇政府院内
胡集镇民政所
镇政府院内
固墙镇民政所
镇政府院内
化河乡民政所
乡政府院内
姚集乡民政所
乡政府院内
白寺镇民政所
镇政府院内
舒庄乡民政所
乡政府院内
巴村镇民政所
镇政府院内
大武乡民政所
乡政府院内
郝岗乡民政所
乡政府院内
张明乡民政所
乡政府院内
5784101
谭庄镇民政所
镇政府院内
邓城镇民政所
镇政府院内
张庄乡民政所
乡政府院内
汤庄乡民政所
乡政府院内
县农场民政所
镇政府院内
平等街 25 号
城关镇 民政所
乡政府 院内
五里口乡 民政所
乡政府 院内
清集乡 民政所
乡政府 院内
高朗乡 民政所
乡政府 院内
朱口镇 民政所
乡政府 院内
毛庄镇 民政所
乡政府 院内
张集乡 民政所
乡政府 院内
符草楼镇 民政所
乡政府 院内
老冢镇 民政所
乡政府 院内
大许寨乡 民政所
乡政府 院内
逊母口镇 民政所
乡政府 院内
板桥镇 民政所
乡政府北 500 米路西敬老院
独塘乡 民政所
乡政府 院内
常营镇 民政所
乡政府 院内
芝麻洼乡 民政所
乡政府 院内
高贤乡 民政所
乡政府 院内
王集乡 民政所
乡政府 院内
龙曲镇 民政所
乡政府 院内
转楼乡 民政所
乡政府 院内
城郊乡 民政所
乡政府 院内
杨庙乡 民政所
乡政府 院内
马厂镇 民政所
乡政府 院内
马头镇 民政所
乡政府 院内
淮阳县龙都大道中段
新站镇民政所
镇政府 院内
朱集乡民政所
乡政府 院内
豆门乡民政所
乡政府 院内
鲁台镇民政所
镇政府 院内
冯塘乡民政所
乡政府 院内
刘振屯乡民政所
乡政府 院内
王店乡民政所
乡政府 院内
大连乡民政所
乡政府 院内
葛店乡民政所
乡政府 院内
黄集乡民政所
乡政府 院内
四通镇民政所
镇政府 院内
临蔡镇民政所
镇政府 院内
安岭镇民政所
镇政府 院内
齐老乡民政所
乡政府 院内
郑集乡民政所
乡政府 院内
曹河乡民政所
乡政府 院内
许湾乡民政所
乡政府 院内
城关镇民政所
镇政府 院内
白楼乡民政所
乡政府 院内
郸城县世纪大道北段
城关镇民政所
镇政府 院内
城郊乡民政所
乡政府 院内
吴台镇民政所
镇政府 院内
虎岗乡民政所
乡政府 院内
张完乡民政所
乡政府 院内
汲水乡民政所
乡政府 院内
南丰镇民政所
镇政府 院内
白马镇民政所
镇政府 院内
丁村乡民政所
乡政府 院内
双楼乡民政所
乡政府 院内
宁平镇民政所
镇政府 院内
贾滩乡民政所
乡政府 院内
马铺镇民政所
镇政府 院内
枣集镇民政所
镇政府 院内
涡北镇民政所
镇政府 院内
所获荣誉
2020年12月,荣获全国民政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
2021年5月,被河南省委,省政府表彰为“河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地理位置
地址:建新东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