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伯宗
明朝武英殿大学士
吴伯宗(1334~1384),本名祐,字伯宗,以字行抚州金谿(今江西东乡)人,洪武四年(1371)状元,官至武英殿大学士。
人物生平
十岁时,吴伯宗通举子业,先达见其文,赞叹说:“此王光剑气,终不可掩”。
洪武三年(1370),乡试第一。
洪武四年(1371),参加中书省会试,名在前列,考试官是宋濂鲍恂廷试第一,考中状元。因为是明朝开科之始,明太祖亲制策问,题目是“古者敷奏以言,明试以功,汉之贤良,宋之制科,得人之盛。今特延子大夫于廷,不知古帝王敬天勤民,其道何由”。吴伯宗条对称旨,擢进士第一人。明太祖得吴伯宗甚喜,赐冠带袍笏,授礼部员外郎,命与学士宋讷编修《大明日历》。胡惟庸专权,欲人附己,吴伯宗不屈,被胡惟庸所忌恨。
洪武八年(1375),吴伯宗被胡惟庸所诬陷,谪居凤阳。吴伯宗上书论时政,因为进言胡惟庸专横放肆,多为不法,不宜独任,久之必为国患。辞甚恳切。明太祖得奏,召还,赐衣钞。吴伯宗奉命出使安南(今越南),以名德为安南人所尊重,称旨。历任国子助教
洪武十二年(1379),命进讲东宫。吴伯宗首陈正心诚意之说,得到太子朱标的采纳。
洪武十三年(1380),改任翰林院典籍。明太祖制十题命赋,吴伯宗援笔立就,词旨雅洁,明太祖称赞他才思敏捷,大加称赏,赐织金锦衣。
洪武十四年(1381),任太常寺丞,被吴伯宗推辞。
洪武十五年(1382),改任国子司业,掌国子监事,又被吴伯宗推辞。忤旨,贬官陕西金县教谕。没有上任,诏还为翰林院检讨。不久,升任武英殿大学士
洪武十六年(1383)冬,因弟吴仲实任三河知县,荐举不实,牵连吴伯宗,贬官检讨。
洪武十七年(1384)四月乙未,坐文字进不以时,贬谪云南,去世。
文学著作
著有《南宫集》、《使交集》、《成均玉堂集》。
亲属成员
父:吴仪,元朝乡贡进士,遭遇战乱而隐居。
弟:吴仲实
人物评价
明史》:伯宗为人温厚,然内刚,不苟媕阿,故屡
黄佐:温厚详雅,博学能文,然不苟媕阿,故屡获谴。
最新修订时间:2024-05-22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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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