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云
明朝刑部尚书
吴云(?~1375),字友云,号宣兴,江苏宜兴清泉乡人,官至刑部尚书,出使招降元朝梁王时被杀,入《明史·忠义传》。
人物经历
少有文行,初为国子生。元朝时,任翰林待制
洪武元年(1368),徐达北伐,攻入大都,派遣吴云前往南京。九月,任弘文馆校书郎
洪武二年(1369),改任陕西渭南县丞
洪武四年(1371),召还,擢升刑部郎中。历任磨勘司令。
洪武五年(1372),任刑部尚书
洪武六年(1373),出为湖广行中书省参知政事
洪武八年(1375)坐事,被捕。明太祖重其才,将他释放。王祎出使元朝梁王把匝剌瓦尔密,被杀。九月,明太祖商议再次派遣使者招谕梁王,召吴云至,对他说:“今天下一家,独云南未奉正朔,杀我使臣,卿能为我作陆贾乎?”吴云顿首,对答:“天命所在,谁敢违之。第彼恃远,故阻声教。臣奉陛下威德往,告以大议,谕以祸福,彼必附顺。若冥顽不从,兴师未晚”,于是请求出使。此时,梁王派遣铁知院等人二十余人出使漠北,为大将军所擒获,押送回京师,明太祖释放了他们,令与吴云一同前往。吴云一行至云南沙塘口,铁知院等阴谋道:“吾辈奉使不达,中道被执而还,罪必不免。”于是引诱吴云,令他假装成为元朝使者,改制书,共同欺骗梁王。吴云誓死不从,正好梁王前来劫降,逼令吴云胡服辫发后见面。吴云说:“朝廷念云南一方生灵,不忍加兵,特敕招降汝,汝欲胁使臣,吾以死自誓,终不为汝所用”。铁知院等于是杀害吴云。梁王听说吴云的事迹后,壮其气节,收吴云的骸骨,送到四川的给孤寺安葬。
明朝收复云南后,才知道吴云已经被杀。吴云的儿子吴黻将吴云的事迹上报朝廷。明太祖下诏驰传返葬,录吴黻为国子生。吴黻家贫,不能还乡,考虑到吴云曾经在湖广为官,于是安葬吴云于江夏县金口镇,并占籍江夏。
弘治四年(1491)五月,云南巡抚王诏为吴云向朝廷请命,追赠刑部尚书,谥忠节,与王祎一并祭祀“二忠祠”。
轶事典故
李应祯往来宜兴,听闻吴云的事迹,在任职南京兵部的时候,以公事经过湖广,探访他的子孙,最后到达金口镇,见吴云的墓地因后代家庭赤贫,已经被犁地为田,不能辨识,地契、家藏诰命遗书也已经被火烧毁。李应祯叹息不已,为吴云作《嘉议大夫刑部尚书宣兴吴公云传》。
家族成员
父:吴仲杰,官至元朝湖南财赋提举
子:吴黻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05 10:51
目录
概述
人物经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