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承立,字奕华,号谦实,广东
嘉应州(今
梅州市)江南人。乾隆辛酉
举人,
乾隆十年(1745年),乙丑科
进士,授广西
富川县知县。时该县病疾流行,盗贼四起、民风极其恶劣,百姓疾苦。叶承立洞悉县情后,以极大毅力与决心,进行治理,严惩盗贼,建
富江书院,教化民众。经数月努力,终于奏效,政声卓著,兼署贺县事。时
桂林、
平乐两府派员来
贺县查办仙童仙女案,辗转追究,株连不少百姓。叶承立经周密调查察访,保全释放了一大批无辜者,百姓拍手称快。同时,积极筹粮筹款赈济饥民,使民得沾实惠,深受百姓称赞。他生平好读书,著有《水南集》《麟经撮要》、《左传左腋汇编》。乾隆十五年前后,参加编纂《乾隆嘉应州志》,任分编。
叶承立(1704-1784),讳东请,宇奕华,号谦实,
嘉应州水南堡人(今梅江区江南街道进士楼),生于康熙甲申年(1704),书香之家,祖父叶凤翔为举人,外祖父李象元为翰林。天性聪明,过目不忘,受书香门第熏陶,自幼勤奋好学,博览群书。
叶承立于乾隆六年(1741)考中辛酉科举人,列乾隆十年(1745)乙丑科殿试金榜二甲第56名进士。同年返乡候任知县,应知州王之正之邀,参加《乾隆嘉应州志》的编纂,任分编。
乾隆十六年,授广西
富川县知县。时该县病疾流行,盗贼四起,民风恶劣,百姓疾苦。叶承立洞悉县情后,以极大毅力进行治理,严惩盗贼,教化民众。经数月努力,终于奏效,政声卓著,兼署贺县事。时桂林、平乐两府派员来贺县查办仙童仙女案,辗转追究,株连不少百姓。叶承立经周密调查察访,保全释放了大批无辜者。同时,积极筹粮筹款赈济饥民,使民得实惠,深受百姓称赞。乾隆十九年主持修建
富江书院,为当地培养人才。乾隆二十一年(1756)、二十五年(1760)任文闱阁同考试官;乾隆二十四年(1759)武闱同考试官,覃恩敕封文林郎。其功名累至军功加一级记录15次,赐封太子太保,文渊阁大学士兼吏部尚书教习。终于乾隆四十九年(1784)7月10日,谥孝献,终年81岁。
在梅州市政府对面,有一连片大屋,叫进士楼叶屋,门前科举功名的楣杆石林立,被称为“叶半城”,这里出了一门五知县。乾隆十年(1745),叶承立中进士第177名,接着他参加殿试获得第56名的好成绩,乙丑科进士,授广西富川县知县。在回乡候任知县时,帮忙修纂《乾隆嘉应州志》。据当年嘉应知州王之正《乾隆嘉应州志》序言里写到,为了物色纂修嘉应州志的人选,当年他亟合州人士谋,叶君承立博学而闻,性复严正,笃实。叶承立的弟弟叶亦慎,于乾隆丙子科(1756)中举第36名,被选为候选知县;叶承立的长子叶斯式,从江南新中迁居至梅塘宫前(遗安堂),于乾隆庚午科(1750)中举第64名,先后任山西临县知县、介休县知县、襄陵县知县;叶承立的第五个儿子叶斯现,也紧追其父亲、叔父、哥哥,于乾隆丁亥科(1767)中举,任浙江省建德县知县;叶承立的孙子叶维高,也不甘落后,在乾隆年间中举后,先后任河北省吴桥县知县、蓟州知州。
长子:
叶楷(
叶斯式),清朝举人,曾任山西临县知县、介休县知县、襄陵县知县。
他生平好读书,能诗善文,著有《水南集》、《麟经撮要》、《左传左腋汇编》。乾隆十五年(1750)参加编纂《乾隆嘉应州志》,任分撰;主政富川期间,又主持修纂《乾隆富川县志》。惜其著作遭兵燹之灾,大部分散失无存。梅县民国期间,黎茂仙、张芝田编辑的《续梅水诗传》中存其诗十数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