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日据时期
台湾被日本帝国殖民统治的时期
台湾日据时期,为清朝签订《马关条约》割让台湾之后,1895年至1945年之间,台湾被日本帝国殖民统治的时期,又称为日据时代或日本殖民统治时期。
历史背景
1894年(清光绪20年),中国与日本因为朝鲜主权问题而爆发甲午战争。次年3月20日,战况呈现败象的中国,派出李鸿章为和谈代表,并以全权大臣身份赴日本广岛与日本全权大臣议和。到达之后,李鸿章要求先停战,但谈判没有结果。最后清政府被迫于1895年4月17日与日本签订《马关条约》,清廷一方面承认朝鲜独立;另一方面也将辽东半岛、台湾全岛及澎湖列岛割让予日本。
台湾割让予日本的记载为马关条约第二条之内:“第二、割让台湾全岛及其附属诸岛屿;第三、割让澎湖列岛,即英国格林威治东经一百一十九度至一百二十度,及北纬二十三度至二十四度间的各岛屿。另外,第五条亦有如下之文字:日清两国政府于本约批准交换后,立即各自派遣一名以上之委员赴台湾省,实施该省之让渡事务,但需于本约批准交换后二个月内,完成上述之让渡。”因为此条约,台湾被迫进入了日本统治时期,成为日本殖民地。而该和谈经过亦史称台湾割让或乙未割台。
1895年6月2日,中国全权代表李经方与日本任命的台湾总督桦山资纪在停泊于基隆海面的日舰“横滨”号完成了台湾交接手续,而台湾人民则以“台湾民主国”的名义,发誓“愿人人战死而失台,决不愿拱手而让台”,在台湾岛上与日军展开数月的殊死斗争,是为台湾人民反割台斗争,又称“乙未战争”。另外,虽然清廷因为战争失败才割让台湾,但日本谋取台湾的武力攻占方式,中国大陆学者称之为占据。
统治机构
台湾总督府是日据时期的最高统治机关,其首长为台湾总督。该总督府的组织特色为绝对的中央集权,也就是身为总督府主官的台湾总督,总揽行政、立法、司法、军事等大权,形成总督专制的政体。
台湾总督府成立初,设民政、陆军、海军三局。民政局下置内务、殖产、财务、学务四部。(在乙未战争期间,曾短暂命高岛鞆之助为副总督一职,他也是50年日据时期的副总督。)1896年,陆海军两局合并为军务。民政局则在原本组织下增设总务、法务、通信共七局。经历1898年、1901年、1919年三次修订总督府官制後,就成形不再变更。而不管怎样变动,约略来说,若不包含地区性的行政组织,日据时期台湾总督府的主要行政组织分为中央行政与所辖官署两大类型的部门。
以1945年来作说明,台湾地方的中央行政方面:总督之下有其左右手,在1919年之前,称为民政长官(或称民政局长官),1919年之後称为总务长官。另外,总督府编制尚有总督官房与五局二部及所辖的官署机关。
台湾总督府将台湾在行政上分为五州三厅和“新南群岛”。
行政措施
综述
台湾日据时期为1895年至1945年之间台湾岛被日本殖民的时期。日本将台湾之经营视做殖民成就的宣传品,这点与日属朝鲜、香港日占时期、以及日本控制的伪满州国、南京汪伪国民政府、日本占领的越南、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尼的治理方针很不相同。根据殖民统治“内地延长主义”,日本据台后期已经开始着手将台湾日化,希望减少与日本本土的差异。但日本在所有其他殖民、占领区,则主要实行资源取得以支持战争之政策,对当地少数民族采高压政策,并未著手进行日本化。
也因为台湾在日本殖民时期,于政经文化得到某些程度现代化,加上战后初期陷入国共内战的国民政府治台失当,导致部分的台湾居民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对战前生活产生某些程度的怀念。此心态不仅普遍留置于老一辈台人之间,也相当程度地影响了战后台湾的认同感、族群意识观念。
经济措施
农业
为了把台湾变为日本的粮食基地,日本人在台湾的建设颇为卖力。
以经济方面来说,为了满足“日本内地”的粮食需求,日本在台湾尝试了可称为亚洲的第一个农业革命,推行的项目,如使用化肥、培育新品种、有计划地规划水利灌溉等工作。他们开设了新型的糖厂,代替了过去用牛力和人力操作的制糖方法。日本人拥有的几家制糖株式会社,广泛地种植甘蔗,压制食糖、营销世界。台湾外销的农业加工品,食糖一项的收入占了大宗。凡此建设都使得台湾的民间,实受其益。不过,这些措施,颇多以台湾为实验性质。犯了错误,台湾百姓先吃大亏。例如,日本当局推行一种稻米新品种,高产,却不能抗风,台湾全岛都奉命种这一品种,一次风灾,全台颗粒无收,百姓蒙受极大损失。
现代化农业的生产,无论质和量都提高了许多;而且,这些建设带动了农村社会的巨大变化。糖厂外围,因为有糖厂为中心,将一部分的城市文化带入农村,客观上提高了农村的生活水平。嘉南平原上,乌山头水库这个大的水利系统,是日本工程师八田与一设计的。在日本统治期间,台湾全岛逐渐电气化。纵贯铁路修成、高雄、基隆两港开港,这都是有长久影响的建设。日本的农业人口迁移到台湾东部屯垦,本来几乎全无建设的后山,因此也有可观的成就,更好的维护了日本的殖民统治。
工业
殖民当局只允许日本人的公司经营大规模的糖厂。糖厂对于提高台湾的经济生产能力,确实有其贡献;然而,糖厂对它外围的农村,垄断了农民选择作物的权利,也独占了当地地方交通和其它资源的分配。当年日本人的糖厂,并不仅仅是一个生产单位,实际上是兼具控制和管理的功能。这一类的企业是不会让台湾人经营的。糖厂的技师和管理人员,都是日本人,台湾人只不过是基层劳工而已。
台湾人能发展的企业,最多只是地方性的交通和农产加工,例如,运输、仓库、碾米、磨粉等等地方性的小企业。其它重要的企业都不让台湾人经营。在台北帝大之中,台湾教授是凤毛麟角,绝大多数教授是从日本聘请来的学者。因此在学术上,台湾同胞并没有机会发展到一定的地步,足以领导台湾的文化建设,也不足以领导台湾的舆论。
文化管控
在教育方面,日本推行了“日本帝国国民教育”,每一个儿童都有过六年的基础教育。在卫生方面,日本设立了卫生警察,专职地监督人民,在日常生活中,注意公共卫生。严厉的公共卫生政策,使得一般的生活环境清洁健康。日本推行现代的医疗制度:台北帝大的医学院,训练许多本省的医生,在大城小镇照顾病人。于是,台湾流行的疾疫,霍乱、伤寒、疟疾等等,都一扫而空。这些成就,客观上也不能否认。
日本殖民当局,将刚从西方学来的法律应用在台湾,代替了中国传统的法律。当时,刑事警察的权威,几乎是绝对的。日本在台湾施行的刑罚,虽然严酷,但是法官基本上是清廉的,而且有法可据,不可任意地仗势欺人。法律严峻,却值得信赖,台湾居民真正认识了公权力的权威。
这许多建设,都是在后藤新平以及他的继任者,几个文人总督和文官,在日本据有台湾后,逐步开展。他们要在台湾建设一个模范殖民地,尽快同化于日本。相对于日属朝鲜的军事统治,日本在台湾推行的殖民统治,采取了完全不同的两条途径。
在这基础上,日本带来的现代文化的知识,和现代化的生活形态,更是难能可贵。对比清代的台湾,本地文化近于空白。为了更好的把台湾同化于日本,日本人铺设了一层从西方经过日本,移植到所谓的现代文明,大力推广日文和日语,极力压制中文使用。台湾的文化发展,就是经由这一途径,在文学、艺术、和音乐,各方面,都从日本,直接引进日本的传统文化和间接引进西方的现代文化。无可讳言,由于台湾不过是日本的文化边陲,在各方面,文化资源取自于日本本土,台湾文化能达到的水平,不免先天不足。而且,很难有开拓创新的空间。凡有的一些成就,遂更是难能可贵。因此,台湾经历长时间的日本统治,台民的同化,虽然说是同化于日本受影响极深,也有相当的成份可以解释为同化于来自西方的现代文化,若不能理解这种现象,突然地责备台湾人“媚日”、“哈日”,那是不公平的。
政治控制
日本据台50年,将台湾建设成为一个供给粮食的基地,台湾的经济建设与文化发展皆有相当进步。但日本治台,终究还是将台湾当作殖民地,为的只是同化台湾居民为日本人,台湾人民终究只是日本帝国第二等人民。日本的百姓在本土有选举权,日本却始终没有给台湾人一个“民主的制度”。
不仅台湾的官员都是从外面派进来的,台湾也没有真正民间选举的议会。基层行政单位的一些代表,也并不都是选举产生,有一大半是由官方指定。有些台湾的分子,是日本笼络的对象。当时的台湾地区,曾经有“绅章制度”,由殖民地当局颁给地方领袖们配戴的徽章,表扬他们的社会地位。用这方法,日本赢取了许多地方领导阶层拥护。
日本在台湾训练当地人才,也有一定的限制,日本并不鼓励台湾人进入真正的社会领导阶层。台北帝大,主要是为在台的日本人而设,台湾本地的优秀青年,反而必须到内地去就学。台湾人的职业选择,最多是律师和医生;文官、法官、高级技师和管理人员,都是由日本人担任。
三段警备制
指总督府在统治初期,采取的一种警备制度。总督府依治安情况,将全岛划分为危险、不稳、平静三种区块。危险区块派遣军队驻守,不稳区块由宪兵守备,平静区块由警察负责。但是此制度并未对日据时期初期的武装游击抗日发挥太大效果,总督府随即改采镇抚兼施的策略,而宪兵主要职务改为讨伐“土匪”(指抗日民众)。
保甲制度
保甲制度系源自清朝时协助政府维护地方安宁的保甲制,虽然名字为“保甲制”,但是日据时期与清朝时期的保甲有著一定程度上的差异。在日据时期,保甲制度是社会控制的重要工具。总督府订定了《保甲条例》,规定每十户为一甲、每十甲为一保,每个“甲”都设置“甲长”作为领导者;而“保”则设置“保正”,任期皆为两年,为无给职。《保甲条例》中规定了所谓的「连保连坐」制度,意思就是,如果某个保甲中的某个人犯罪,则该保/甲中的所有人必须要付连带责任,藉以达到使人民互相监视的功效。例如:1901年朴仔脚(今嘉义县朴子市)支厅遭到攻击,相关的保甲成员皆被处以一千四百日圆的罚金。
保正及甲长也必须要协助日本当局维持秩序、宣传政策、检查环境卫生等内政。在此基础之上,日本人又成立了“壮丁团”,用来协助警察或防治天灾。
警察制度
日人据台以后,为协助统治政策的实施,在台湾建立了严密的警察制度。在当时的台湾,警察的职责很广,除了维持治安等警察原有的职务外,还包括了卫生及协助施政等工作。警察详细的工作内容大体包括了:
执行法律与维护公共秩序,例如监视公共集会、审理小刑案、取缔吸食鸦片、管理当铺等;协助地方政府处理一般行政事务,例如协助宣传禁令、收税、管理户籍、普查户口等;管理原住民部落等。
台湾人当时习惯称警察为“大人”,也会拿警察来吓唬不乖的儿童,这是由於当时警察的执掌完全涵盖了一般民众的生活,并且动辄干预人民的日常生活,引而造成人民心中的恐惧。当时,台湾一个警察平均管理547人,但同期亦为日本殖民地的朝鲜半岛,一个警察却需要管理919人。虽然严苛的警察制度对社会治安大有帮助,但是过于严苛的干涉使人民私下称警察为“狗”或“四脚仔”以暗讽警察。
镇压抗日
为了镇压顽强的武装反抗势力,总督府制定了许多法令来抵制这些活动。其中《匪徒刑罚令》是指后藤新平上任后所制定的一项法令,此法令强化了警察及宪兵的权力,并且将所谓“土匪”、“匪徒”(指抗日民众)的刑责加重。在后藤上任并严格推行此法令的头五年,被依此法令处死刑的民众高达三万两千人,超过台湾人口的百分之一。
此外,总督府还制定《匪徒招降策》,以达诱使抗日民众归顺的目的。此法令规定,对于欲投降的“匪徒”(指抗日民众),举行“归顺仪式”,免除其刑责并提供创业基金(称为“更生基金”)。但总督府有时也会利用招降仪式的场合射杀抗日分子。
皇民化运动
日本五十年的殖民统治,在后半段发动了“皇民化运动”。对于愿意接受日本文化的台湾同胞,要求他们必须在日常生活中,只用日语。当局要求他们采用新的日本姓氏,放弃原来的中国姓名。皇民必须放弃中国祭祀祖先的仪式,皈依神社的神道教。到太平洋战争时期,皇民家庭的人数,也不过是台湾人口的百分之七左右。太平洋战争爆发,日本需要台湾的人力支持,皇民化运动加速进行。1945年台湾光复,真正是皇民的台湾同胞人数,还不过全部人口的百分之十而已。
日本同化的工作究竟还是非常成功。在日本侵略中国的战争之中,日本人不太敢用台湾人在中国作战;如果有台湾兵,也只是分散在各个日本的作战单位之中。但在太平洋战场上,日本就大量地征用台湾人民参军,最初担任辅助战士的军夫,还不能算真正的军人;后来兵源越来越不够了,才将参军的台湾人,纳入日军编制。台湾军夫和军人在南洋的表现,居然和日本人完全一样,同化程度之深,可想而知。
太平洋战争时期,日本粮食不足,实行配给制度,在台湾的日本人民,获得的一份配粮,台湾同胞能获得的大概只有一半的数量,皇民化的日本人,可以得到日本人和台湾人中间的一半:这一粮食供应的差别,当然也使得许多台湾人,愿意成为皇民,至少可以吃得饱一点。为了表现他们是“皇民”,他们往往比真正的日本人还要更日本。
反抗运动
台湾同胞始终与祖国同呼吸、共命运,台湾同胞的抗日斗争是全民族抗战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日本侵占台湾的半个世纪里,台湾同胞从未停止抗争,数十万台湾同胞为此付出了鲜血和生命。全面抗战爆发后,台湾同胞积极参加和支援大陆人民抗战,不少同胞为国捐躯。
武装抗日
台湾同胞的抵抗,力争身份和权力的平等,也曾经有过多次努力。在达半世纪的日本殖民统治当中,武装抗日的政治运动,大抵上发生在日本据台的前20年。这20年的武装抗日运动,根据学者的研究,大致上可以分成三个阶段,第一期是“台湾民主国”抗拒日军接收的乙未战争;第二期是紧接着“台湾民主国”之后的前期抗日游击战,几乎每年都有武装抗日行动,而最末一期自1907年的北埔事件起,1913年,罗福星领导的“苗栗事件”,到1915年余清芳领导的“西来庵事件”,又称“噍吧哖之战”,但都以失败告终。日本正规军镇压游击队,实行了集体大屠杀。之后,台湾反日运动转为维护汉文化的非武力形式。不过在1930年期间,原居民部落还是发生了“雾社事件”,引发日本军队用大炮和毒气,压制没有现代武器的原居民。
请愿运动
台湾人民努力争取应有的权利,不仅经由武装起义,还有从议会政策的途径和舆论的鼓吹,希望获得比较公平的待遇。台湾文化协会就是一个例子,他们曾经想用请愿的方式,为台湾同胞获得参政的权利。他们也力图争取发行自己的报纸和刊物,甚至尝试组织政党,例如民众党,希望循现代各国民主运动的常规,争取参政的权利。1920年代,台湾民权的请愿,不下十五次,然而,这些努力都失败了,日本终究不会赋予台湾同胞合理的国民地位。
保留中华文化
日本占领台湾之初,台湾同胞群集在庙宇的广场上,听讲中国的古事、观赏民间的歌仔戏,欣赏中国文化之中悲欢离合的故事,民间娱乐,经由南管、北管,怀念原乡的生活。在日本的统治下,还有一些台湾的读书人组织诗社,借吟古诗,尽量保持中国的文字和语言。中文的“书房”,是学习中国文化的地方。在日本推行普及教育之时,“书房”还是和学校教育可以互相补充的。这些努力都说明了,五十年的前半段,台湾同胞还尽力维持中国文化的命脉相连。
参与大陆革命
1911年辛亥革命,中华民国成立了。在中国的革命运动中,台湾同胞也曾经参与,例如罗福星,就曾经是孙中山革命党的党员,而且参与了广州起义。中国大陆上的“五四运动”,也引起台湾的共鸣,像张我军就曾经在台湾推行,台湾的新文化运动,用中国的白话书写。
台湾人民和中国大陆的联系,其实不绝如缕,常有来往。中国的著名人物,例如改革和革命的领袖,梁启超孙中山,都访问过台湾,受到地方人士的热烈欢迎。台湾的一些精英,也有人在海峡两岸,都有产业,来往居住。如板桥林家,在厦门有住宅,亦即著名的菽庄花园。林尔嘉投资福建的许多事业,是闽南有名的企业家。
也有些人,回到中国大陆,发展事业,如张我军、黄朝琴、洪炎秋等等,不胜枚举。连横则将独子连震东,送回中国大陆,托人照顾,要儿子还是中国人。回中国大陆的台湾人,其实为数不少;他们常以闽南或客家祖籍,作为籍贯,在中国大陆工作。这些人,在台湾光复后,回到台湾,被称为“半山仔”。
中日战争和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进一步加强对台湾的控制,终于使得所有想要从和平途径争取台湾人政治平等权和文化自主权的一切努力,成为泡影。可是,当年争取台湾人权的运动,留下了种子。林献堂、蒋渭水……他们一线相承,坚持为台湾老百姓争取民主权利,直到爆发“二二八事件”。
殖民影响
许多台湾同胞,尤其医生,被征调到中国的东北,为日本服务。1930年,日本在东北成立伪满政权。在东北的台湾同胞,在地位上比日本人低,可是比中国大陆人高。这些奇怪的现象,使台湾同胞自己也弄不清究竟是哪种人了。《亚细亚孤儿》这本书,正是说明这种上不得、下不得的尴尬局面。在吴浊流笔下,台湾人是“亚细亚的孤儿”。这种尴尬的局面,反映在台湾的文化归属和认同,依旧是一个很大的问号。
太平洋战争的后期,台湾同胞有一部分在南洋作战,埋骨异乡,永远不能回家。许多年轻人被征调到日本去,参加国防的生产工作。甚至十五六岁的青年,被征发到日本,在日本的飞机工厂中做工,补充日本不够的劳动力。战争期间,美军轰炸台湾,台湾的铁路、公路、港口、各种工厂设施,都蒙受严重的损害。当时,日本食粮不足,台湾同胞最多只能吃日本人配给食粮的半份。许多台湾的耆老,还能记得当年半饥饿的生活。台湾被无辜地拉进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但台湾人民蒙受的灾害,和日本人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除了没有被“原爆”的蕈状云笼罩以外,台湾人民,在战时身受苦难,全是为日本的帝国主义侵略拖累的。
台湾光复
1945年8月14日,日本天皇发表终战诏书,二战结束。台湾确定结束日据时期,并由中华民国政府进行光复。同年8月29日 国民政府主席蒋介石命陈仪为台湾省行政长官,并于9月1日于重庆宣布成立“台湾行政长官公署”与“台湾警备总部'。同时命陈仪兼任“台湾警备司令”。经过多日准备后,10月5日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前进指挥所于台北成立,接收人员分别在10月5日-10月24日分别由上海或重庆飞抵台湾。1945年10月25日中国战区台湾省受降典礼於上午十点於台北公会堂举行。降方为日本国所属台湾总督府,而福建省主席陈仪则以台湾省行政长官的身份代表中国战区最高统帅受降,从日本末代台湾总督安藤利吉手中接过了降书。同日,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正式运作,机关处所设于原台北市役所(即当今台当局行政部门院址)。
影视作品
碧血英风——莫那·鲁道(1993年台湾电视剧)
风中绯樱:雾社事件(2003年台湾电视剧)
海角七号(2008年台湾电影)
赛德克·巴莱(2012年台湾电影)
大稻埕(2014年台湾电影)
KANO(2014年台湾电影)
日据时代的十种生存法则(2019年台湾电视剧)
最新修订时间:2023-04-22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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